作者有话要说: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53章筒子楼命案11
韩景黎一大早溜进长海大家属院,去找林志清的前妻姚凡。
可他却扑了个空,人不在家。
他下楼的时候遇到了死者林家锋的导师陈灵,他低着头装不认识。
却被陈灵一把抓住。
她将一个信件交到他的手上,“同学,你昨天给我说的事情,我到现在都感觉很震惊,这是林家锋读的高中,你替我看看真相吧。”
说完,陈灵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韩景黎拆开信件,看到长海一中的印章。
看来他得走一趟了。
他刚到一中门口,就看见熟悉的背影。
穿着皮夹克的刘宵站在学校门卫处登记姓名。
韩景黎轻轻地拍了她的肩头,“你怎么在这里?”
刘宵惊讶转身,“我去学校找李昀,他人不在学校,说是去参加比赛了,但我查到他读的高中和陶直一样,就想来调查一下。”
听到她的话,韩景黎直接怔住,“他们三人竟然上了同一所高中。”
“还有谁?”刘宵疑惑地看着他。
“死者林家锋。”韩景黎此话一出,刘宵就绷紧了眉头。
两人拿到许可证就进了学校,直奔教导处。
刘宵向教导处主任出示了警官证,想要调取三人资料。
此时教导处主任为难地看着她,“你想要林家锋和李昀的档案可以,但陶直的没有。”
刘宵听闻,越发觉得奇怪,“怎么会没有,他大学档案里写的高中就是这里啊。”
教导处主任瞪大了眼睛,打了一通电话。
不一会儿,一位女老师手捧着资料进入办公室。
“陈主任,这是您要的资料。”
陈主任接过将其递给刘宵,气愤地说道:“陶直19年因为欺负同学,被学校开除了,他怎么可能在这里毕业,我没想到他不仅欺负同学,还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