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马上,言小蝶忽然就记起了曾经,花幻煜带自己去狩猎时的情景。自己会骑马,还是他教会的。
神色瞬间黯淡下去,如今,已经是物是人非,再去想以前还有什么意思。
一个人骑着马走了好远,直到一个偏僻的城镇上,才停下来。
长期的颠簸使得屁股有些隐隐作痛,麻溜的跳下了马,边走边瞧着这个镇子。
这里地处偏僻,没有京城那么繁华热闹,但也不冷清,街上来来往往穿着朴素的人也不少。
言小蝶牵着马,走了几条街,不经意间抬头,看到前方一家客栈的匾上写着“蝴蝶客栈”四个大字,从门面上看,那家客栈并不豪华,不知什么原因,尽然促使言小蝶把马往外面一栓,走了进去。
“姑娘,打尖儿还是住店?”在柜台里的老头子笑着问道。
“住店,顺便帮我弄点吃的。”言小蝶付了银子,来回打量着这个客栈,巴掌大的地方并没能容放几张桌子,看起来很久,却很干净。稀稀拉拉的也没几个客人,正在帮忙上菜的是一个老婆婆。
看来,这家小客栈是一家老夫妇开的呢。
言小蝶坐在座位上等候,不一会儿,老头子热情的端来几样简单的食物,略微不好意思的说:“姑娘,小店简陋,没有什么好招待的,你不要介意。”
言小蝶笑着摇了摇头,说没关系。
这里虽没有什么鲍鱼燕窝这些珍贵菜肴,不过寻常的鱼肉菜类能做成这样,对言小蝶这种几天只吃干粮充饥的人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看起来做的很好,闻起来也特别香,言小蝶吃了一筷子,果然很好吃,让人胃口大开。
看来,这家店虽小,却有一个不错的做菜师傅,甚至吃惯了宫里饭菜的言小蝶觉得这家厨子做的菜蛮独特。
“再来一坛好酒!”嚣张的一嗓子喊叫瞬间吸引了言小蝶的目光。
抬头,看到前面桌子前做了一个二十多岁,看起来痞子气息极重的年轻人,大爷似的一只脚蹬在另一个
凳子上,手里拿着个鸡腿嚼着吃着,边嚼,还边随意往外吐着骨头。
这人的吃相,也太不敢恭维。言小蝶心里恶寒,忽然间觉得原本好好的胃口也瞬间减弱了。
老头子捧了一坛酒过去,恭恭敬敬的给他放桌子上,那人头也没抬,冷冷哼了一声,拔掉塞子,拎起来就大口大口的喝着。
在这么淳朴的镇子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言小蝶不愿惹祸上身,低着头,吃着自己的东西。
吃饱了、喝足了,正在言小蝶准备上楼的时候,听到一阵桌椅拉动的声音,扭头,那位痞子气息极重的年轻人站起来大摇大摆的往外走。
“哎,王公子,您帐还没结。”老头子见人就要走了,赶紧过去拉着他很客气、很讨好的说道。
年轻人不屑的扭回头看了他一眼:“怎么这么不懂规矩,不知道记本大爷账上吗?”
“可是……”大爷有些急了,说道,“可是您已经记了一个月帐了,王公子,小的这也是小本买卖,实在赊不起这么多。”
“我来你这吃,是给你面子!本大爷在这条街上吃饭还从没哪个不长眼的敢要本大爷结账!”年轻男子一脸嚣张,很明显的是不想结。
“老头子,算了。”大概是怕惹来事端,老婆婆赶紧过去搀住老爷子把他往一边拉。
“哎……”老头子不死心,拉着年轻人的衣袖还欲说什么,那年轻人却忽然狠狠一拽:“我去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