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你的时候,你还没成年,在你十五岁的时候,你救了我一命。”傅斯御亲了亲她的嘴角。
“那时候的我可以说是个禽兽吧,喜欢你这件事,就连南竺,我也瞒的好好的,要是让他知道我那么早就打你的主意,他估计要把我弄死。”
虞知窈疑惑的看着傅斯御,“我倒有些好奇,那时候我干了什么?,怎么救的你,我一点记忆都没有。”
傅斯御轻笑一声,捏了捏她的鼻子,“那时候自己还生着病呢,脑子晕乎乎的,怎么可能记得。”
虞知窈想了想,忽然想到自己那会儿刚上完课,不想要保镖跟着,还将手机给关机了,就独自溜走了。
———回忆————
因为贪玩,自己就跑到吉山桥那边去玩,以前爷爷奶奶经常带她去,对那里自然熟悉,天气说变就变,还淋了不少雨,到了一个巷子里好不容易躲雨了,可脑子晕乎乎的,隐隐约约看到有个人坐在那里,头发蓬松,像从垃圾堆里面出来一样,臭臭的,衣服还烂了,鞋子还是拖鞋,胡子拉碴。
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
邋遢的要死。
小虞知窈嫌弃的捏了捏鼻子,还用手挥了挥。
“大叔,你是流浪汉吗?流浪汉也没有你这么臭。”
而且小虞知窈看着他周边都是酒瓶子,更嫌弃了。
还踮起脚尖离他远了一点。
地上参夹着雨水还有红色的液体,小虞知窈以为是酒的颜色,根本没有往别的方向想。
而且看酒瓶,一瓶就是几十万,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小虞知窈猜测是哪个富贵人家失恋了或者是家境白净了。
流浪汉瞥了一眼眼前的小女孩,眼底有一丝惊艳,挺漂亮的。
像个洋娃娃。
身上穿的都是昂贵的衣服。
哪哪都透着尊贵。
看到她嫌弃的样子,忍不住自嘲。
流浪汉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喝着他的酒,反正他就要死了。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傅家的人没有一个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