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鑫一直醉心于电影,居然差点忽略了这部史诗著作。好在,乔治马丁因为对好莱坞在《夜行者》的改编上失望,所以并没有将版权售出,王鑫还有机会。
现在斯坦李给王鑫的,是当初乔治马丁给斯坦李交流所用的手稿,乔治马丁对这位漫画之王的崇拜,让他创作之初,希望得到其指点。
斯坦李长于对超级英雄的塑造,但是对剧情的把握就差了点,倒是给乔治马丁提了一些人物设计上的建议,其他就没有了。
而作为王鑫电影的忠实粉丝,斯坦李有意推动乔治马丁与王鑫的合作,所以才有这么一出。
王鑫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几个信息。
版权拿下,然后忽悠乔治马丁当编剧,跟美国的电视台合作,将这部史诗剧搬上大荧幕。
“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足以媲美托尔金先生的《指环王》系列,斯坦李先生能否为我引见作者乔治马丁先生,我对马丁先生非常感兴趣。”
“当然没问题,王,马丁对于改编作品非常敏感,但是我相信你能处理好这一切。”
没想到此行居然有意外之喜,通过斯坦李,有可能拿下《权利的游戏》这部剧,王鑫心中十分兴奋。
在美国,王鑫一直布局好莱坞影视行业,对美国电视剧基本是采用不闻不问的态度。
事实上,这也是因为电视剧和电影的本质差别造成的影响。
电影和电视剧,前者逼格比后者高出很多。以如今全球娱乐行业的发展形势,电影是最终极的艺术表现形势。
古典的歌剧、舞台剧,如今已然只存在于上流社会。电影却走进全球人民的视野。
而电视剧,却在艺术表现力上,差了一截。电视剧可以说是一种全民消遣娱乐,而电影则上升到艺术的追求。
美国的电视剧虽然市场不小,但是影响力却差多了。再怎么说,也只是局限于美国一地,而好莱坞却辐射整个世界。
以至于,美国的娱乐明星,拍了电影之后,就再也不想拍回电视剧了,这无形之中,会降低逼格的。
而中国,电影明星和电视剧明星,也是有差别的。大荧幕永远比小银幕更出彩。
《权利的游戏》让王鑫产生了和美国电视台合作的想法,但并不表明,王鑫有意进军美国电视剧行业。很简单,这无形中也会降低逼格的。
而且,美剧表现的是美国文化,王鑫并不了解,玩过界,很容易扑街。
只不过因为权利的游戏这部剧,已经超出了电视剧的范畴,甚至可以理解为一部长篇电影,所以王鑫才下手。
三天之后,斯坦李果然给了王鑫一个满意的回复。
漫威同意和中国星展开合作,双方共同制作超级英雄系列片。但是斯坦李仍有原则,漫威依然建立了自己的电影公司,中国星则以持股人的身份加入。王鑫表示同意,不过中国星的股权占上风。
而漫威自然不可能一次性将所有的超级英雄系列版权塞进新的电影公司,暂时定位三部,王鑫亲自挑选,一部美国队长,一部钢铁侠,一部则是系列片,x战警!
敲定了这个,王鑫来美国的目的暂时是完成了!
对于权力的游戏,斯坦李方面表示乔治马丁一听是王鑫对他的作品感兴趣,表现的果然不像对其他的好莱坞电影人一样的态度。
不过乔治马丁现在正面临着创作上的一些新的问题,双方并没有立刻约谈改编的事宜,只做了一些原则上的沟通,而王鑫也要用这段时间来布置其他的事情。
王鑫的设想,是中国星和hbo合作制作这部电视剧。
然而,由于这部电视剧的特殊性,以及限制的诸多问题,用中国星总公司的身份来进行合作的话,并不是那么的恰当。
中国星总公司代表着王鑫的立场,如果中国星总公司投资和hbo电视台合作的话,传到国内,估计又是一大堆的麻烦。
而老爸王宝龙的电视台则更加不用提了,根本连合作的可能性的没有,要是传出来内地电视台和美国电视台合拍限制级电视剧,那国内还不得炸锅了。
如今中国星已经是家大业大,必须注意影响,那必然会有些束手束脚。
那么,问题来了!弄这么大的精力把《冰与火之歌》的版权拿到手,却没法拍,这不是坑死爹了吗。
当然不是!王鑫怎么可能给自己挖坑。
中国星总公司不能拍,内地电视台也不能出面,但是别忘了,王鑫在香港还有产业。曾经收购了很久,几乎是闲置着的亚视,在这个时候应该要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了。
以亚视的名头,和hbo合作,这样一来,这部电视剧就是香港电视台和美国电视台联合制作,看似根本没有王鑫什么事。
但谁都知道,亚视是王鑫的!
这样一来,成功的规避了规则,降低了影响。国内没人说王鑫拍限制级的电视剧,中国星不会受到一点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