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我有办法。”
宋秋坚定的话就让众人眼中发愣。
“那行,宋哥,下次上山的话你叫我一起去!”
“不一人做事一人当,下次我一个人进山。”
宋秋摇了摇头,一脸坚定。
……
三天后,苍茫山脚。
宋秋将麻绳捆在腰间,手握一柄锈迹斑斑的猎枪,深吸一口气踏入密林。
这枪是前日从村头老猎人手里借的,代价是未来猎物的三成。
他必须赌一把——苍茫山深处藏着“金疙瘩”
,这是前世记忆里,八十年代初被发现的野生人参群。
但现在,它们应当还在某片腐叶下静静生长。
上山。
寒风裹着雪粒刮过脸颊,宋秋的布鞋早已被雪水浸透。
他循着记忆中的地形,绕过毒蛇盘踞的乱石堆,避开野猪拱出的泥坑,终于在一片背阴的松林下停住脚步。
腐殖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蹲下身,指尖轻轻拨开积雪——一株六品叶的老参赫然显现!
“果然是这里……”
宋秋心跳如擂鼓。
前世,村里有人上山采药时,无意间发现了几株人参地。
后来赚的盆满钵满。
自己自然没有忘记。
宋秋屏住呼吸,用木签一点点剔开泥土,直到人参完整的根须暴露在空气中。
这品相,黑市上至少能卖五十块!
突然,一声低吼从身后传来。
宋秋浑身一僵,缓缓转头——十步开外,一头灰狼正龇着獠牙逼近,绿莹莹的眼死死盯着他手中的参。
电光石火间,宋秋抓起猎枪扣动扳机!
“砰!”
枪声惊飞林间雀鸟。
灰狼应声倒地,子弹精准贯穿它的右眼。
宋秋抹了把冷汗,迅速将人参包好塞进背篓,又抽出匕首割下狼皮——这皮毛完整,又能多换十块钱。
回程时,他在山涧边意外发现了一窝野狍子。
成年狍子已被狼群咬死,只剩两只幼崽缩在岩缝中发抖。
宋秋犹豫片刻,将小狍子裹进外套——活物比死肉值钱,县城药铺的老掌柜最爱泡狍胎酒。
三日后,黑市暗巷。
“人参六十,狼皮十二,活狍子二十……”
药铺伙计拨着算盘,抬眼打量宋秋,“小子,路子挺野啊?哪儿搞的?”
宋秋将钱揣进内兜,淡淡一笑:“山里捡的。”
回村路上,他特意绕道供销社,用剩下的钱买了半斤白糖和一双女式棉鞋——妹妹的脚冻疮又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