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里混最重要的是听话,那些不听话的下场通常都不怎么好,有人疯有人傻有人被封杀,还有的干脆自杀一了百了,前车之鉴太多了。
金雪贤并不知道背后指使她的人具体是谁,但公司的代表都打电话给她千叮咛万嘱咐,想必是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总之绝不是她能够忤逆的。若是杀人放火上天害理的事情,可能还会抱着隐退的决心拒绝,但只是灌醉白冬问几个问题而已,在她看来并不是多么不可接受的事情。
一番天人交战之后,还是虚荣和利益战胜了良心,金雪贤抱着刚入手的香槟王来到了白冬与权恩菲的房门口,“恩菲姐,是我,你们方便的话开一下门。”
“都这个点了怎么还不睡,有事情吗?”权恩菲下床披上了睡袍套上拖鞋,她现在警惕性非常高,听了一会儿确定外面没有其他人了才开的门,就这样还把防盗链给挂上了。
“我横竖睡不着觉,就过来找你喝酒聊天了。”金雪贤尽量露出个比较自然的笑容出来。
“进来吧。”权恩菲拉开了门上挂着的防盗链,把金雪贤放了进来,白冬正穿着睡衣靠在床上刷手机,没什么不能给人看的,“怎么还有一瓶这个,哪儿来的?”
唐·培里侬的干型香槟能有“香槟王”的美誉,足见其品质之过硬价格之坚挺,寻常年份的就已经很难买了,更别说金雪贤抱在手里的这瓶2003年金奖香槟王了。九到十八年恰好是香槟的适饮年份,一旦超过无论风味还是口感都会下滑严重,收藏价值大于饮用,所以这瓶已经是市面上最好喝没有之一的香槟了。
“说实话,我也不是很懂。”金雪贤平时只喝真露,对香槟和红酒的认知还停留在“贵的一定比便宜的好”上面,根本不知道人家拿给她的是如此精品。不过她也不慌,来之前人家就已经交代好说辞了,“反正是酒店请我来拍宣传画报后送的,正好咱们三个把它喝了,也省的带回去不方便。”
“这一瓶酒因为刚上市不久,所以卖不出太高的价钱,但拿在手里放几年绝对是个好收藏,你真要拿来喝啊?”因为队里有个富二代,出去庆祝的时候点过这个,权恩菲听对方卖弄了一番就记住了。
“再贵的酒,在白社长面前又算得了什么,这瓶别人送的我还怕拿不出手呢。”金雪贤自然知道这间屋子里谁说了算,眼神一直往白冬那个方向瞟。
白冬往这边看了一眼,金雪贤忽然打了个哆嗦,有种光从上到下做了一次扫描似地错觉。摇了摇头把这种感觉驱赶出去,她觉得自己这应该是做贼心虚的症状,别人瞄她一眼都担心被看穿。
“你明天不是要回汉城么,这个点了还喝酒只怕早上坐在车上要把胃袋吐空啊。”白冬又不是傻瓜,这大半夜的也没个东西吃,拿着一瓶酒跑人家房间里说要喝酒聊天,以为自己是处于人生迷茫期的在校大学生呢。
“我宿醉不严重的,到时候在车上睡一觉就好了,平时工作压力太大导致失眠,我都是喝点酒好睡觉的。”金雪贤这倒不是假话,她自己在家里确实经常靠着烧酒的力量入眠,第二天因为负罪感又会去健身房猛练,形成恶性循环。要是宿醉严重的话,恐怕直接就栽倒在跑步机上了,哪儿还有这么好的身材。
“行,那你就在这儿坐吧,待会儿叫个客房服务让他们送点夜宵过来。”白冬把书一合放在床头柜上,批了件大衣就准备出门,“女孩子喝酒我就不参与了,出去转转再玩两把。”
“别呀。”正主要是走了,金雪贤这表情就全做给瞎子看了,“两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得三个人才能把气氛炒热嘛。”
权恩菲从未跟白冬一起喝过酒,于是也跟着起哄,“你就一起和两杯好了,两位大美女陪你喝酒还有跑的道理?”
“好吧。”白冬又把大衣挂了回去,在房间里唯一的原型小桌边坐下,其实他也想看看这女人的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赌场二十四小时都开,餐厅自然也要跟着营业,不然客人半夜饿肚子找不到地方用餐,哪儿还有心思继续撒钱。三个人也没点多少,随便叫了牛排、鸡翅、手工汉堡和两份薯格便坐下来了,毕竟主要还是喝酒而不是吃东西。
金雪贤的目光不断在房间里逡巡,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诡异,都住到一个房间里来了,两个人的东西都是各放各的,距离感保持得太好了。她也是谈过恋爱的,知道男女之间在酒店里同住一房是什么概念,“恩菲姐,你们住的即便是双床房也应该睡在一起才对,哪有还没结婚就分房的。”
“我水相不太好,一膝盖就能把她顶下床,所以就分开睡了。”白冬耸耸肩。
“真的是膝盖吗?”金雪贤促狭地笑道。
“你要死了,还没开始喝酒就开始说醉话了!”权恩菲作势在金雪贤的胳膊上打了一下,并没有真正用力,现在的她要是动了真火连桌子都能一巴掌拍碎。
“那就赶紧倒上。”酒店的房间里当然是有杯子的,而香槟也不需要特别用启瓶器来开,金雪贤的年纪最小于情于理都是她来斟酒,于是主动站了起来,“呵呵呵,香槟来咯。”
清澈的酒体与玻璃杯碰撞,细细的泡沫翻涌上来,杯底的气泡则拉成一长串,在灯光的映衬之下煞是好看。倒好三杯之后金雪贤主动举起杯子,第一个说了祝酒词,“敬相遇。”
说完之后她主动先抿了一口,却发现另外两个人都看着她,并没有跟着一起喝,“喝,怎么不喝呀?”
白冬只是笑了笑,没有说出那句经典的台词,而是跟着举起了杯子,小小地抿了一口,“香槟在喝之前也要先闻一闻味道的……敬相遇。”
看到他的动作之后权恩菲菜跟着尝了尝,结果大失所望,不如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