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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律师朱正阳(第2页)

“你们俩以前是不是认识?”

朱正阳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看着权泰宇说道:“不认识啊。”

“诶”

权泰宇嘲讽道:“你的意思是,没把握就不打算接手呗?”

“也是啊连尸体都没有的案件,能胜诉才怪呢。”

听到权泰宇的嘲讽,朱正阳停下了扔棒球的动作,将球放进带着棒球手套的左手,对着权泰宇正色道:“你知道吗,没有尸体的案子,就只有两种。”

“室内发生和室外发生。”

“室外发生的例子就是三年前的京仁高速公路私下交易事件,你知道吧?”

权泰宇点点头。

2010年的京仁高速公路事件闻名业内,肇事者撞死被害人后抛尸,警方根据现场血迹确认了被害者身份,接着嫌疑人被抓后拒不认罪,警方也始终没有找到受害者的尸体。后来法院根据检察院提供的嫌疑人车辆与被害人相撞的痕迹等旁证,给嫌疑人定了罪。

朱正阳继续道:“没有绝对的证据,当事者可能只有旁证,但依旧可以定罪。”

“这种情况下要是负罪,就算最后发现了尸首,因为有一事不再理原则,申诉是不可能的了。”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也就是说,嫌疑人拒不认罪被法院根据旁证判了重刑,即使后来配合警方找到尸体,嫌疑人依旧不得再以寻找到尸体、认罪态度良好等理由,申请重新诉讼要求轻判。

“那么,室内发生的呢?”

权泰宇对着朱正阳问道。

朱正阳重新将手中的棒球扔给教练,回道:“室内发生的情况下,只要犯人是人的话,他就只能捏造各种证据,比起室外查案来的更方便,绝对是有罪的!”

“要是跟警察猜测的一样是计划杀人的话,他即使认罪,最少也会被判18年!”朱正阳看着权泰宇,“安有可能认罪吗?”

“那倒是”权泰宇思考了一下,说道:“安坦白才可以激情杀人的话”

“唉西”朱正阳气笑了,用力将手里的棒球扔出去,“这种案子谁会接手啊!”

“注定无解!”

接着摘下棒球手套,拎起靠在栏杆的背包,转身就要走。

“唉!那个朱律师!”

权泰宇急忙追上,拦着朱正阳道:“那好,那么我们四六分?”

“干嘛啊!”朱正阳面露不耐,“安的情况你还没搞清楚吗?”

说完就要走。

“知道了,知道了。”权泰宇再次伸手拦下他,“三七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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