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他就可以大喇喇的把报纸上有程澜的那一面摆在自己的写字台玻璃板下,也不会引得不知情的人生疑。
当然,营长这样知道一些的看出来了。
因为某人不看文件的时候,时不时就要朝那报纸上看两眼啊。
再加上高煜说过他喜欢的那女孩儿很漂亮、特别漂亮。
所以营长那天抱着胳膊站在高煜办公桌后面看了一会儿就破案了。
他一开始没点破,只笑道:“小高,你看着小姑娘真是好看。不比十多年前林家全华国选出来的那位‘太子妃’差啊。”
这个事情在当年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如今当事人大多已经不在人世,私底下便也有人提一提了。
高煜知道营长看出来了,大大方方地道:“没错,就是她。”
营长抱着胳膊道:“我就说你小子不对劲嘛。一张报纸天天看,看不厌的。”
一开始这小子说他的小姑娘特别漂亮,他心头还不以为然呢。
以为不过是情人眼底出西施!结果人家这还真是特别漂亮。
高煜道:“现在全营都知道我有女朋友了。但这报纸的事营长你就不要再帮我宣传了,人多口杂的。”
让人以为他有女朋友了,可以给他省很多事。所以他也就没在意。
但把程澜摆到明处就没有必要了。
营长点头,“知道了。”
这边闫淑芬还在继续拆箱子,林家三个男人都在旁边等着。
嗯,这两条羊绒围巾一样的,应该是她和林景东的。
公爹的是烧炭的暖手宝。不大,可以揣兜里。办公的时候如果手冷了可以拿出来捂捂。
可以想见公爹用上之后肯定会故意轻描淡写的朝人显摆了,“我大孙女给买的,还比较实用。”
至于林墨,一套的围巾和手套。手套还是中间一根毛线连着挂脖子上的。
他道:“难道在姐姐心里,我还是会把手□□丢的小朋友么?”
他马上就当哥哥,当大哥哥了!
林墨今年九岁,到明年小奶娃出世他就十岁了。这自然是大哥哥了。
程澜道:“你把线剪掉不就好了。”
闫淑芬小声同林景东道:“这羊绒的东西在北京买怕是比在内蒙古买要贵不少哦。”
林景东笑了两声,“那肯定啊。小琅这孩子花起钱来也是个没数的,这么多买下来怕是要一百了。”
林师长摆摆手道:“她能花,只要能挣就行了。”
很满意的拿着他的暖手宝走了。
说明书上说早上出门前加一块燃烧的炭进去,中午回来换都还是烫的呢。
周末午后没事,程澜便换上这件呢斗篷、靴裤,脚蹬一双带绒的长筒靴,手拎一个金色链子的黑色小圆包出去看自家的生意了。
这一身打扮,绝对的时髦!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