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兰看他留在地板上的脚印,沾有泥巴,想必他刚说的那句“爬山”并没有撒谎。谈什么公务,竟然要爬山越岭?而且,既然他自己有紧要公务在身,何必急着与她说话呢?还非得今晚说不可。以她自诩尚灵光的脑子,这会儿也想象不出他心里是什么主意。
第三十七回:找一个能令你更幸福的人
在书房里捡起本《知音》,指头将书页撩翻了几下,墨兰感觉到了自己的心不在焉。当门咔嗒一声响,她立马仰起头。
走进来的费镇南,换上了件白衬衫,整个人的气质显得儒雅不少。他应该是冲凉完就急着出来,一边在手腕上戴表,说:“久等了。喝茶好吗?”
“你还没有吃饭吧?”墨兰站立起来,“我给你冲杯牛奶。”
“那谢谢了。”费镇南并没有拒绝,坐在了沙发上,继续卡着表链,可能身体真的有些不舒服。
书房角落里设了一个玻璃门木柜,打开后,里头搁了不少吃货。就液体而言,有牛奶、豆粉、清凉解暑冲剂、葡萄糖等。墨兰取了罐雀巢奶粉,舀了三勺放进了个敞口的玻璃杯,再搁了块方糖和小搓子盐巴。同时,热水煮开了,冲进杯子里与奶粉混开,用根长长的铁勺子搅和。她做这些动作时专心致志,因此没有注意到她身后一双闪着炙日的眼睛一直看着她。
当她转回身时,费镇南又重新将视线放在了腕表上。看他一心在表上,她不禁笑问:“是一直随身携带的表吗?”
人对表的感情,是很奇妙的。比如她家老太太,几十年如一日只戴同一只表,哪怕这表玻璃壳早已划花,变得铁锈斑斑,但对老太太而言,因它是第一次用自己的工资买下来的东西,是出席第一次董事会携带的物品,意义非常,无可替代。
牛奶搁在了他前面的茶几上,费镇南能闻到牛奶的香味,而且几乎不带有甜味。晓得她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诚然十分记得他不爱喝甜的。说实话,论漂亮,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但是,有一点却是很少人能胜得过她的,那叫做——专心。
或许是这点,让他在飞机上遇到她后,始终记得她的影子。她能那么快速地判定并缓解费老先生的症状,原因就在于她专心。无论是什么人,一个人如果能在做事上专心致志,不成功也很难。他是军队里的人,曾经当过狙击手,很能体会专心甚至能致人于死地。想到这里,他浓眉轻动,端起玻璃杯,掌心熨着她一手泡出来的温暖,声音不自觉地柔和了下来:“这个表,服军役时便开始戴着的。”
感觉得出,他和他爷爷一样喜欢恋旧。墨兰在他对面的椅子里坐下,问:“三少是想问我为什么必须离开费家吗?”
书房里的老式摆钟咔嗒咔嗒地摆动着钟锤,时间这时已经接近十一点钟了。整个费宅静悄悄的,好像只剩下他和她在说话。
“是的。老实说,我并不赞成你这么快离开这里。”
“原因呢?”
“这里至少安全。”
“但我总不能都赖在这里吧。”
费镇南将喝完了牛奶的玻璃杯搁到了茶几上:“好吧。我告诉你,我能帮你了解到的所有信息。当然,这有条件。”
“什么条件?”
“你先听听你的对手吧。陷害你入狱的人,应该与楚氏有瓜葛。究竟是楚雪虹还是楚昭曼,现在尚不能完全确定。想在监狱里杀了你的,可就不止楚氏的人。说不定还有你们傅家的人。”
“这我都猜得到。”
“以我们费家的能力,想帮你摆平这件事,不难办到。但是我想,你不会想借助我们的能力。”
“是的。”
“所以我的条件是,希望你能倚靠我们费家的能力。”
这句话听起来匪夷所思,墨兰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后,道:“三少,你不会是想说,你的敌人也是我的敌人吧?”
“我只是想说,如果你不爱吴梓阳了,是不是该活得比他更幸福,找一个能令你更幸福的人?”
本来提到吴梓阳,她应该心情宛如一片死海,或是激动得宛如火山爆发。可如今,她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这双黑瞳,如深海一般的颜色,却发出炙日的光芒。吴梓阳在她心里,连一点影子都被这道强光消灭得干干净净。
“我是个粗人。虽然念过军校,留过学,算是个有文化的人。但是也杀过人。不要以为和平时代里就一点战争都没有。在军队里混的,没有一个不是粗人。像吴梓阳这样的人,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连枪都扛不起来的软饭。”
他这话说的很真诚,有点像是掏心挖肺地实话实说。她感动时,应道:“三少的话我很明白。对于这个人,我没有半点留恋。只能说自己以前瞎了眼。”
“不。我是想说,即使是这样的软饭,在某一天被逼急的话,也会狗咬人的。而你,始终是个女人。”
“这么说,三少是认为一个女人什么事都办不了吗?”墨兰口气硬朗起来。
费镇南意识到自己踢到她的铁板了,暂时收住了话头。
墨兰不想他太过难堪,好歹人家是救过自己性命的人,由是一笑:“时间不早了。三少还是先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