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洛萨便已欺近至敌人两百米的地方。
他甚至已经能够清晰地看到对方脸上,那脏兮兮满是油垢,乱如蓬草的胡须。
他猛夹马腹,命令坐骑加快冲锋速度。
在他跟敌人交错的一瞬间,骑枪刺出,直接将左手边这人洞穿,挑飞了出去。
剧烈的冲击力使洛萨感觉自己差点就要被掀翻了下去。
但他的骑术已经足够高超,很快就稳住了身形。
这个只穿了一件夹袄的轻骑兵,不仅武器装备比洛萨差太多了,战斗技巧也很是一般,仅一瞬间就送了命。
鲜血顺着枪杆往下流淌。
洛萨顺势丢弃骑枪,任由它跟着死去骑兵的尸体一同掉落在地,抽出马鞍上的武装剑,向着另一名骑兵挥去。
铿。
敌人的马刀砍在盾牌上,在上面留下了一道印痕。
两方错身而过。
洛萨调转马头,再度向骑兵冲去,但这人眼看着自己的同伴只一瞬间便送了命,哪里还有跟他正面对冲的心思,向着远方便向飞速逃窜。
洛萨也懒得管他,追着个人很可能会浪费自己大量的马力,而自己的后方,有般若坐镇,他也不怕被人偷家。
于是,他重新拔出洞穿敌骑的骑枪,向着围攻车队的骑兵们缓缓奔去。
恭喜你完成了第一座里程碑:首战告捷。
你获得了一次普通品质的抽卡机会。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这些骑兵并非是骑士,更像是一伙游牧民,无论从哪方面,都很难比拟从小经历严格军事化训练的骑士相比。
一名大胡子骑士蹲在地上,仔细端详着死去骑兵的尸体,沉声道:“是马扎尔人,大概率是从边疆辖区流窜进来的。”
孔雀尾骑士愤怒地咆哮道:“该死的达舍迈尔,居然雇佣了一伙马扎尔人袭击伯爵夫人,我要到御前,向皇帝陛下申诉他的罪行!”
洛萨摇了摇头:“没有证据,想要控诉一个实权伯爵,恐怕很难。”
洛萨知道达舍迈尔,这是北方狮子亨利麾下的一名封臣。
“感谢你的帮助,骑士,你是哈布斯堡家族的吧?”
“没错,我是阿尔高的洛萨,我的父亲是维尔纳伯爵,此行是打算从这儿经由奥地利边疆区,南下在亚得里亚海乘船去往圣地朝圣。”
“这位哈布斯堡家族的骑士,请跟我来,伯爵夫人要召见你。”
对于你这样的家族次子,娶了我就能有大笔的嫁妆,还能继承我的领地和爵位,这难道不是你梦寐以求的事吗?
在欧陆,贵族寡妇的确抢手。
洛萨轻笑了声,真要娶个寡妇,我也要娶东帝国的摄政女皇。
简直是做梦!
东帝国的拉盖娅,孤儿寡母,想要傍上这位富婆的贵族,佣兵头子和军区将领简直不胜枚举。
你凭什么?
洛萨咧开嘴,微笑着说道:“我肠胃好,用不着吃软饭。”
“既然你不愿意的话,那就向我发个誓吧,”
在骑士文化中,向女士发誓,并不代表就要娶这位女士,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