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男寝。
伍炀在玩游戏,沈渊在打电话,纪寒灯在看书。
半个学期下来,他们三人作为室友已经很熟了。
纪寒灯看的是《色彩与光线》,许茕茕知道他喜欢画画,特意送了这本书给他,她什么也不懂,只是听店员极力推荐才买的。
虽然早已翻了数遍,但纪寒灯还是走到哪儿都会带着,百看不厌。倒不是对画画有多么痴迷,只是因为,书是许茕茕送的。哪怕她送的是一本小人书,他也会如此。
看了会儿书,纪寒灯准备睡觉。
伍炀嫌弃地白了眼沈渊:“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天天在电话里哄妹妹有个屁意思?有本事找个女朋友煲电话粥去!”
沈渊挂掉电话,骂道:“谁他妈哄妹妹了?那丫头考试又没及格,老子是在教育她!”
伍炀:“行行行,这周末咱们去参加联谊吧?听说这次是跟文学系的女生联谊,个个都很漂亮。”
沈渊:“去就去!”
纪寒灯开口:“我就不去了,周末要兼职。”
伍炀顿时不爽了:“兼职兼职,你一天到晚就知道兼职,也没见你赚到什么钱啊?哪个软件工程系的学生像你一样连手机和电脑都没有?每次学校机房一关门,你连个编程作业都找不到地方做,急得跟孙子似的!”
当初纪寒灯之所以选择软件工程系,只有一个理由,程序员收入可观,毕业后好找工作。虽然他更偏爱画画,但学美术非常费钱,且大概率出不了头。纵然他在画画上有一定天赋,可一旦淹没进茫茫美术生之中,那点天赋根本微不足道。比他更有天赋的大有人在,他赌不起。
只不过,哪怕是相对来说没那么费钱的软件工程专业,也需要配备电脑。纪寒灯原本计划用助学金买一台,可他在电脑城观察了许久,符合他们专业需求的机子最便宜也要三千元以上。
他舍不得。
活了十几年,纪寒灯从来没有消费过这么大的金额。
如果许茕茕在的话,一定可以很快帮他做好决断,迅速挑中一款性价比最高的电脑,交钱,提货。
可她不在。
她总是不在。
半个学期过去了,纪寒灯还是无法适应见不到许茕茕的日子。
车费很贵,路程又远,一个学期只回一次家,是最省钱的做法。
所以,必须要熬过一个又一个星期,一直熬到期末,才能回到她身边。
太久,太久了。
沈渊打着圆场:“寒灯家里困难嘛,咱们要理解。这样吧,寒灯,我家有一台不用了的旧电脑,配置还行,可以借给你用到毕业,但周末你要陪我们一起参加联谊,费用我们帮你出,怎么样?”
虽然纪寒灯穷酸又无趣,但外形干净清秀,只要换掉他身上褪色的衬衫,乍一看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家境不错的公子哥,带上他一起去联谊会,定能吸引不少女孩子的目光。当然,也正因为他穷酸又无趣,即便吸引来了目光,在聊了几句之后,女孩子便会迅速对他失去兴趣。因此,纪寒灯的存在,并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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