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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第2页)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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