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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4页)

一面派我去侦缉大队催促。半个月以后,侦缉队员在一品场抓到一个重大嫌疑犯,

从这人身上抄出五张一百元的美钞,与贝乐利失去六张一百元的美钞相近。经一顿

严刑拷问之后,这人供出美钞是从另一个人手中购来。经我们辗转追查,最后总算

找到这个出售六张一百元美钞的人犯,并追出了他扔在水沟内的皮夹和戴笠赠送给

贝乐利的刻有中国名字的象牙图章等。李连福对这个窃贼恨得咬牙切齿,说一定要

叫他知道李某的狠处。

我听后曾私下问李,还有什么狠处?他告诉我,抗战前他在北平当侦缉队长时,

对这种惯窃有一套制服的办法。他说,在这些惯窃刑满释放以后,抓来处以私刑,

或不送交法院判刑即采用私刑来对付。李连福告诉我,这些私刑,轻的是把惯窃面

部用利刃划一道或两道伤口,愈后也无法遮掩,侦缉人员随时可以监督或逮捕他们;

重的是毁伤肢体,使之成为残废。我为了搜集这类资料,事后曾问他对偷窃贝乐利

皮夹的人是怎么处理的?他告诉我,是由他亲自带了两个人把这个窃犯的右手中指

和食指用石块把骨节砸碎,使他再不能吃这门饭了。因为当扒手的主要是靠这两个

指头才能偷窃,这两个指头残废以后,再有本领的惯窃也无法施展其伎俩。

这种残暴的私刑,当时各地都有。我曾问过在兰州当侦缉队长的许忠五(以后

当重庆侦缉大队长X知道他也曾把一些不人帮的外来惯窃抓到后,将耳朵上部或下部

削去一块以便辨别。陈志强在西安当侦缉队长时,还曾把一个专偷大官豪绅东西的

惯窃用石灰将其两眼弄瞎。贵阳侦缉队邱队长、昆明刑警队长周百先,也都是爱采

用私刑的,也曾把一些不听话的惯窃打成残废。这些人在向我谈到这种暴行时还非

常得意,认为这是一种最好的办法。但尽管如此,在那黑暗的旧社会里,达官权贵

的贵重物品还是经常被盗窃,井没有因为这些官刑、私刑而使人不再去铤而走险。

谋财害命,是人们深恶痛绝的罪行,无不要求绳之以法。但侦缉人员却每每利

用职权任意杀人取财。当他们抓到有些赃物很贵重的盗匪,为了私自吞没这些东西,

往往采用灭绝人性的办法把这些论罪不应死的盗匪私自杀害,而加上一个〃持械拒

捕,当场格毙〃,或〃追捕误毙〃的罪名,以了结案件。抗战前我在上海时,与上

海公安局侦缉总队长卢英和他的几个得力部下如董德明、沈文达、尤汉文、巫克忠、

李筱宝等常在一起,他们曾向我介绍过这种杀人的经验。军统特务虽然没有将这些

办法用在对待盗匪上面,却曾把学到的这些办法去杀害过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和民主

人士(具体情况已写在《抗战前军统特务在上海的罪恶活动》一文中)。

旧社会的侦缉人员利用职权鱼肉人民,危害之大是非常惊人的。我从事这项兼

职前后十年多,见过的和听到的有关这些人的罪行真是数不胜数,现择要略述几件。

抗战前,我在上海认识法租界一个叫顾纪生的老侦探。他死后,因他外甥与养

子打官司争夺遗产,才知道他竟积蓄了四十多万元的资财。当报上公布这件事后,

许多人大吃一惊。这个月薪不到六十元的探目,二三十年中竟弄到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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