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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第1页)

西河乌丸的士兵并不会被撤回。

不过虽然宗员的手下战斗力更强,但是他毕竟是个边地将领,虽然拥有持节出使的权力,但是对于地方行政,他基本上没有插手的可能,所以他能给予西河乌丸的东西显然比不上李书实这个西河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而李书实这一路的遭遇也显示出其过人的潜力,骨塔自然愿意和一个暂时还很弱小但是生命力很强的人合作,否则他也要考虑自己会不会被一个庞然大物借机会吞掉呢。

至于眼下人口的不足,有了李书实的帮助,他还是可以招募或者说吞并一些规模较小的部落不是。虽然说凝聚力上比不上自己人,但是这本来不也是西河乌丸能够发展到如今规模的最主要的方式么。

忽然间,李书实听到来自于帐外的巨大的欢呼声,声音很响亮也很欢快。“应该是孩儿们在玩耍吧。”

或许是因为得到了自己部落可以持续发展下去的东西,此时骨塔的那不亚于典韦的狰狞的脸上却闪烁着和蔼的神色,即使这种表情让不熟悉他的人会产生一种莫名的违和感。

p。s。大家元旦过得如何,咱表示咱玩的很开心的说(捂脸),似乎马上又要到春节了啊(继续捂脸)……

………【36。流水才不会腐朽啊】………

李书实一共在西河乌丸那里呆了五天,一方面是借机了解对方的战术水平、风俗文化以及经济结构,同时也让自己麾下的士兵能够与对方多多交流,毕竟再怎么被汉文化所同化,现在的西河乌丸仍然是一个典型的马背部落,在对马匹的熟悉程度上绝对是一流的。

当然,学习的同时也会展现自家的肌肉,毕竟西河乌丸仍然还是草原部落,所以其依然愿意奉行“强者为尊”的理念。即使因为部落的发展不想找到一个过于强势的盟友但是如果己方太弱的话依然会被轻视甚至于会让对方动起什么糟糕的念头。

如果西河能够发展一段足够的时间的话,那么李书实倒是不介意肃清一下不太安分的家伙,纯洁一下自己的队伍,可是现在这个时刻,后院起火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所以当李书实领着苏小萝莉在西河乌丸的一顶顶帐篷里来回乱窜的时候,包括典韦和许褚在内的所有李书实的手下以及被抓过去当翻译的李敢都参与到了西河乌丸日常的各种放牧与狩猎的活动中去了,只不过因为职业限制的原因,他们基本上帮不上什么忙就是了。

是的,经过确认,虽然乌丸民族的物理职业只有两种,即乌丸骑兵和乌丸弓骑兵,但是这两种职业却都是远近皆能,只不过各项能力的成长上有些区别罢了,但是骑射和马上砍杀却是这两个职业都非常精通的攻击方式,尤其是骑射更是从幼年便要熟悉的技法。

正如后来几位高级将领与李书实私下交流的时候诉说的那样,那些乌丸人骑着骏马,每一个人都弯弓搭箭瞄准着那一丛丛不停晃动着的干枯的草丛,而在其中便是被惊醒的猎物。虽然这些猎物一次一次的尝试着想要从围拢的罗网之中逃出来,可是结果显而易见。

“有必要射箭吗?这些可怜的生灵已经落入罗网之中了,想必你们有更加方便的方法,可以拿到这些猎物。”赵云曾经这样问过指挥围捕猎物行动的乌丸牧民,那位指挥者当时也从背后抽出一支箭矢,神情严肃的锁定着草丛中的各种异动。

“可爱的汉人,不要以为我们过于残忍,这是一种练习,对于眼力和箭法的训练,我们的祖先持续这种训练已经有几百年了,这令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了最优秀的射手。”

对方一边警戒着一边这样回答着赵云的问题,而且似乎感到眼前的情况暂时不需要他过于关注,他瞅了瞅赵云握在手中的那把巨大的铁弓,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

“作为一个汉人,你的箭技相当出色,不过我敢保证,只要骑上了马,部落里面任何一个十岁以上的小孩,也绝对能够在实战之中胜过你。”

“是啊,哪怕是个女孩也能赢,因为我们从小就是这样训练箭技的,对于我们来说,你的弓太长了,虽然威力确实很强,但是却并不适合马上使用。”另外一位骑者插嘴道。

“要不要试试?”对方递了一壶箭矢过来。

“不用了,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当然,赵云虽然这么说,但是倒也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胆小鬼。因为就如同那个头领所说,如果光是比步射的功夫的话,哪怕是移动靶赵云也好徐晃也罢都可以算得上是一把好手,在西河乌丸之中也能排在前十之内,但是骑上马的话,虽然战马的颠簸对于以弓骑兵作为副职业的赵云而言不算什么大问题,但是在射速上,赵云的铁弓比起乌丸人手中的骑弓那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

而且赵云更加清楚的是,李书实已经秘密与骨塔达成协议,将用乌丸人的骑弓交换汉人的铁甲以及铁失。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数量不会太多,但是考虑到一把合格的骑弓的制作周期要长达三年的时间才算成型,缺乏时间的李书实只能先采购武器快速形成战斗力然后再去进行费时费力但是却是强军必须经过的武器自主研发。既然能够让李书实拿出如此血本,骑弓要是值不回票价的话那李书实岂不是太吃亏了么,赵云对于李书实的“商人”属性还是很认同的。

其实私下里赵云也相当欣赏这些草原子民的箭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些人射箭的速度竟然如此迅速,好像根本就不需要瞄准一般。

当然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居然没有人将弓弦拉满,顶多拉到一半就将箭矢射出去了,而且他们居然用拇指扣住弓弦。因为赵云自己曾私下里试了试,即使他在弓箭的这门技艺上浸淫多年,可是那种方式依然让他感觉别扭极了。

“不太习惯吧,我们的弓很硬,而且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将箭射出去,如果用你那种扣弦的方法,我们的手指早已经和手掌分离了。”

按照李书实的要求,不懂得地方就找相熟的乌丸人请教,反正赵云、典韦等人都已经得到了乌丸部落上下的认同,和不少人结下了牢固的友谊,打着交流武艺的旗号倒也没有人会怀疑,因为如果抛开箭术的优劣而单单比试武艺的话,赵云等人足以完暴整个乌丸部落。

也正是因为这样,乌丸人十分热情的回答了赵云的问题,而且对方还热情的翘起自己的拇指,让赵云去看拇指上套着的那个皮质护指。虽然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皮质护指早已经磨损得破破烂烂,可是其对拇指的保护作用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你们好像都没有将弓弦拉满,是为了更迅速地射箭吗?”赵云一贯是个不耻下问的好孩子。

“不,这是为了让手更加稳定,同时也令箭矢不至于射入泥土太深,毕竟除了最为优秀的射手,我们部落中的一般人也做不到百发百中。而箭矢对于我们来说实在太珍贵了,必须珍惜每一支箭矢,即使它的箭头是用草原上数量相对比较多的兽骨磨制而成的。”

对方的回答被赵云原原本本的告知给了李书实,因为这又是一个证明对方生活和作战成本的重要情报,而对方当时那有些凝重的表情显然应该不是在诓骗赵云。

当然,李书实和苏小萝莉也不是光去钻帐篷而已,至少李书实便发现草原部落除了萨满这一法系职业之外还有一种法系职业,那就是巫医。

如果说萨满有些类似于策士和道士的混合体的话,那么巫医便类似于风水士和道士的混合体。他们不断研究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巫术,也研究治病救人的医术,同时还研究既可以放翻动物同样绝对能够放翻身为高级灵长类动物的人类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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