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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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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皇甫栖情的贞节观念

[作者:赵家西施]

各位,我理解大家。我真的理解大家的义愤填膺,因为我也是读者。故事中的矛盾慢悠悠地发展,评论区就已经像爆了颗原子弹一般,猛烈轰炸后辐射无穷。一切都源于女主角的感情趋向和她的“贞节”观念。

一,皎皎说的,萧婉意皇后的舍身救子,意在有其母必有其女,暗示栖情以后也会为了大业舍取身躯成就一番烈骨豪情。(在这里先为自家的安亦辰抹把泪,俺也已经决定为二公子另谋个媳妇儿)可仔细想想,不对劲。萧皇后的舍身没有引起大家的反感,反而觉得她很了不起,为什么?因为首先她是母亲,为了孩子的存活;再者当时的局势已经无法挽回,是生死攸关的抉择;再次,萧皇后多大?四十有吧?一个女人活到四十,她应该是成熟了,甚至是老练。如果把“老练”强加在一个现今看来尚未成年的豆蔻女孩身上,尤其是这“老练”需要用身体来磨练的,那么女主角就毫无贞烈可言。

二,心理因素。她被萧采绎弄上床的时候,依她的性格,应该是死活不从的。大叫大嚷,寻死觅活的不从。别说因为他是“萧哥哥”,任何哥哥准备把妹妹弄上床的时候就不再是哥了,是狼。栖情应该是烈女子吧,古人云,贞烈贞烈,有贞才有烈。殊不知愿意和多个男子上床的女子,通常都是傻的,没有个性的。像栖情这样的女子,第一次就能“委屈求全”,以后还了得?更不要说大局所迫,萧能迫她什么?栖情甚至还为他当心,而没想去找白衣。正常的发展下,她应该去地牢亲手抽死萧,而不是为他上药。

三,负了安公子。负了白衣。虽然我不喜欢白衣,还是得说两句,白衣没错。有错就错在出生的时候不择好人家,错在他的阴冷和每天像裹尸布一样裹着层白衣(没办法,我没办法喜欢他)白衣好像就栖情一个女人吧。(安公子不是,没办法,人家魅力大,其中一个姑娘叫赵家西施)安公子心里也只有她一个吧?好像还陷得挺深。所以栖情应该管好自己的心思,不为安,也要为白衣。这心思首先折射在贞操观念上。

三,主角是位姑娘,还是位年尚十七的姑娘。男女有别。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安公子有多位姑娘,栖情也就有了三男人。先不拿现代观念作为借口,这是古文。我想安找到了栖情,他就认为全天下只有她一位佳人了;而栖情有了白衣,全天下的男子就全都穿着白衣了,萧也穿了白衣?虽说这不是她的本愿,但作者和读者的评论里加的为谁为谁生了孩子无形中就急速减弱了她的贞操观念。因为孩子不是一两次激情就能诞下的。而且三位都是那么地爱她,爱她就不会勉强她,除非她自个儿愿意。

四,为什么容书儿没有引起大家的反感?一,她对汉王没感情,有的话也是厌恶痛恨之情;二,她没有为谁生孩子;三,东方清遥爱上了另一女子,这样一来谁也不欠谁了。

五,用第一人称写的。弄不好就弄出个上帝视觉来,而这上帝不再完美的时候,读者就想革命了。

总的来说,女孩子应该管好自己的心思,有时候身不由己,心还是由自己支配的。栖情不能对萧表现出一丝丝的怜悯,除非她喜欢和他上床的感觉。

谁说的呢?男人问女人,问的总是:他有没有碰过你?女人问男人,问的总是: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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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终究是懂得爱情的。

[作者:phyllice1985]

如果张扬任性的人才值得拥有爱情,那么安亦辰当然是强势的胜利着。他的感情如同打仗一样,势气恢宏,先声夺人,以睥睨天下的震慑力让对方臣服。可是爱情本来就是埋在心田里的种子,需要弯下腰,放下姿态,经年日久的悉心呵护才能使它的根系牢固的扎于心底,破土发芽。这不是一场骄傲自尊的竞争,而是需要双方都低下高贵的头颅方能平等的相爱。

如果说安亦辰如火,那么白衣便似水。白衣幼时身体孱弱,甚至命悬一线,这纷扰尘世的戾气恐冲散了精魂,因此养在深山,不入凡俗。虽然不曾经历俗世的烦恼,但是经历过生死的人,对人生都会有所彻悟吧,懂得敬畏生命,尊重感情。知道这世间太多的因缘都是脆弱的不盈一握,知道隐忍矜持的守护才能换来细水长流的天长地久。否则在这乱世中,强者更强,若与之比征服,怎能让这般幽静美好的感情娉婷而立,安稳静好?

白衣终究是不同于安亦辰和萧采绎的,后者是自小长于府中,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呼风唤雨的公子哥,言必答,求必应,不相信什么是自己得不到的,任性的索求。可是白衣却懂得凡事有度,再绚烂的东西也不可凭一时的冲动而肆意取之。情至深藏之于心,用有度表之于外,天下最好的男子的美德也不过如此,内敛,自律和责任心。难道出世征战才叫做英雄吗?投医救世就不是英雄?

安亦辰是好,家世,胆识,谋略,可是在爱情上他还是不明白,他如一团火,攻城夺池可以无往不胜,热烈而狂烈,这给栖情的只是一时的温暖和感动,可是怎么能沉淀在心底呢?而栖情和白衣的情似水早已是了融进血骨,流淌于身体里的每一处血管,你怎么把它挥去抹尽?

最终是,身体相依又如何,栖情已将心托付于白衣,这份承诺怎么去比?对白衣这份情早就是经年不忘,永志不会忘。即便不能相守,白衣也不会有怨,在艰难的年华中甘之如饴,若白衣只在乎朝朝暮暮怎能配得谪仙这般的心性,怎能配得起栖情这般的女子?

读者书评汇总(三)

乱世公主乱世情

[作者:我不是黄蓉]

在文章一开场就把一个受尽万般宠爱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呈现出读者的面前,这个名叫栖情的小女孩能永远这般幸福,如她母后所希望的那样,有一个能栖情之处吗?悬念在不知不觉中产生,让读者开始为她担心起来。

美好时光总是短暂的。还没描述完她的泼天幸福,在她十三岁生日这天,在一场猝不及防的兵变中,所有的绮靡繁华一夕间轰然崩塌。父皇离去,弟弟被挟持以令诸候。栖情和她的母后失去依靠,在宇文氏的淫威下,行走在刀锋边缘。

这时颜远风成为她们母女唯一的依靠。他是栖情母亲忠实的卫士和守护神,他那眉宇间一直有种若有若无的忧郁,让小栖情看得心里揪揪的。虽然栖情在慢慢长大,他也不肯再牵她的手,只肯用温暖而柔和的眼神远远地静静地看她。但栖情对他有着特殊的的依恋和感情,他肯定是知道的。他只依旧迷蒙着忧伤看着她的母亲,眼中没有别人。直至后来栖情听到他带了眩然欲泣的悲伤地呼唤病中母亲的闺名,才知自己一切都是无奈,一切都是错误,也许连那朦朦胧胧的爱恋,也是从胎中带出的前世纠缠,错落如秋叶,一睁眼,便是飘落。

小女孩的青涩之恋就此结束。

栖情的表哥萧采绎与她本是表兄妹,但从一开始就阴差阳错了。因为栖情对采绎是妹妹对哥哥的感情,而这个比栖情大三岁的表哥却是爱上这个小不点妹妹。面对皇宫外的兵变和厮杀,栖情热血沸腾时的天真话语:“绎哥哥,我们一起冲出去,生一起生,死一起死!”,竟在采绎的心里被岁月刻成重重的烙印,次次加深,“最终成为痛入骨髓的心头之刺,伤人伤己”。看到这里,心被揪得好紧,采绎与栖情本无缘却要同生死,那将会是怎么的结果,两者皆伤,爱人有罪么?不敢想。

值得一提的是黑赫国昊则王子,这个小屁孩偷偷喜欢栖情,像个跟屁虫跟在栖情的后面,我总觉得他是栖情的福星,会帮栖情大忙的。

至于安亦辰,清秀的面庞,雍容儒雅,爽朗仗义。因为他和栖情有相似个性和见识。注定是互爱互怕,命运交错不清。安亦辰说哪怕你对我用尽心机,数次把我迫上绝路,我也不曾恨你。这是只有付出不图回报的爱。因刺杀宇文氏被栖情救下,又因才华横溢威胁至大燕江山差点被栖情捂死。可他年轻甚至很骄傲,当栖情受到宇文弘的欺侮,他发誓要杀掉弘并在后来的几年里一直努力实现这个誓言,但他对栖情却说“如果我不死,冲着公主昨日以及今日的逼迫,他日我不会顾念公主的相救之恩,更不会对公主手下容情!”两人冷笑以对,埋下了积怨的第一笔。当安氏占领京城,栖情和母亲外出避难时,亦辰亲自带兵来找栖情,只为灭栖情的骄傲。当看到栖情不顾生死、红着眼为将士打气、永不屈服的样了,亦辰的表情从嘴角分明一抹嘲弄的笑意,转为渐渐掩抑不住的倨傲与冷笑,后来带了微微的悸色,甚至有些懊恼和焦虑却是一闪而逝,最后是显而易见的惊愕。终究他在气势上输给了栖情。作者不惜笔墨将这场景描绘得悲壮惨烈,看着少年公主的镇定与胆识,我流下热泪。这场血腥之战大大加深了栖情对亦辰的积怨。亦辰对这次自己的做法也是懊恼不已。但是,作者的安排还远不止这些,两人的命运纠葛还会上演,栖情说我要让他万劫不复,其实真正万劫不复的是人是她自己。

栖情从见到白衣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自我。因为白衣是那样的脱俗,“眸子纯净如水,那一瞬间便将我沉浸其中一般,我的心跳竟似漏了一拍”,栖情在无意识中已被他深深吸引,“被他触摸到的皮肤,每一处毛孔都似在瞬间敞开了,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迅速由手指向上延伸,直至心口,至脑海,至全身。四肢百骸,俱已张开,似每一处都已会呼吸,呼吸清晨飘着淡香的空气。”作者用细腻的文笔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心事展现在读者面前,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尽管是在逃难途中,更需依靠和关怀。但是不要被表面现象迷惑,皎的作品一向是很虐的。白衣和那个与她有一纸婚约的宇文清是否是同一人?宇文清小时候身体弱送到华阳山寄养,宇文昭夸他已出落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材,谈吐不凡。而白衣说自己是久病成医。栖情对宇文一家恨之入骨,定婚约时“我想着有一日或许真能把宇文昭的儿子给弄死,心里一阵快慰。”后面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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