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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签约英煌72(第1页)

“这是霸王条款,只要加上了这条协议,今后你就被他们公司牢牢绑住了。哪怕是你跟他们公司的合约到期了,想去别的公司都不行,别的公司必须要经过他们的允许,才可以跟你签约!”

张有为解释道。

“不经过他们的允许可以吗?”陈浩问道。

张有为摇了摇头:“不行,必须经过他们公司的同意,否则会吃官司的,要赔很多钱!”

“这条协议够无耻的!”陈浩怒道。

“更无耻的还在后面呢,你看看这条禁业令,一旦你违反了合约中的任何一条条例,那么在接下来的十年内,你都不能从事任何关于艺术表演方面的工作,连商业代言都不可以!”

说到这里,张有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道:“这份合同到处都是坑,怪不得这些年英煌闹了那么多的合同风波。”

两人接着往下看,很快张有为又发现了一条离谱的协议。

他指出来解释道:“这条协议也够离谱的,公司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比如让你去接一些商业代言,或者商业演出,甚至是让你拍小电影,你都必须按照他们的去做,否则就是违约!

一旦你违约了,公司就有权利将你雪藏起来,你的生死完全由他们说了算!”

“这不就是强盗吗?!”陈浩怒道。

“所以说这是一份霸王合同!”

一直看到协议的最下面,才注明福利待遇。

不得不说,英煌给的条件还是相当丰厚的,他们承诺在一年内,至少让陈浩出演一部电视连续剧,和一部电影,且都由他来当男一号。

在合约的有效期内,但凡是他领衔主演的作品,一律按照总利润的15%进行分成。

除此以外,公司还会在5年之内,为他量身打造至少一张个人专辑,发行的专辑总收益依旧15%分成。

虽然福利待遇很丰厚,但是陈浩并没有被人家画的大饼给蒙蔽了双眼,因为得到这些高福利待遇的前提是——你得遵守合约!

陈浩掏出华子,递了一根给张有为:“张哥,那就麻烦你帮我筛选一下这些协议,把坑全去掉,要不然我可不敢跟他们签约。”

“没问题,我得先把这份合同的模板打印出来,到时候再进行仔细的甄选。”

“好的,我都听你的!”

打印合同的时候,霍文曦在企鹅上发了一条消息给他:【合同看完了吧帅哥,能签约吗?】

陈浩打字回复到:【能签约,不过有些不合理的条例,我得剔除,一会儿我把我拟好的合同发给你看看。】

【可以,只要你不是太离谱,公司应该都会签的。】

有一定咖位的明星,是有资格跟公司谈合同的,因为他们已经有一定的名气了。

你不跟他签约,大把的公司抢着跟他签约。

公司为了留住这些有价值的艺人,往往会做出一些让步,比如去掉一些霸王条款,或者给更多的资源,更高的分成待遇等等。

大约半个小时后,张有为就把新的合同拟好了,为了防止出错,他还特意检查了好几遍。

经过修改的合同,看上去更加的简洁明了,少了很多的条款,很多模糊不清的条款,都被他重新界定了一遍,比如甲方承诺的福利待遇。

原版合同写得很模糊,就是在规避法律责任,才故意制定的模糊不清。

有了清晰的法律定性,对方就必须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做到,否则就是违约!

除此以外,原版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的条款,统统都被摘除了。

当然了,乙方也做出了让步,比如作品的分成,由15%改成了10%,这是经过陈浩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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