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被放出来后,他会从此放弃偷盗,洗心革面么?”
“这……他靠什么生存呢?”
“为了生存,他八成还会继续偷盗。人们常说天无绝人之路,可是李四面前,却没有路可以走。除非,有人可以帮助他。”
“有谁能帮助他呢?”
“下面是第三个故事。”
“第三个故事和前面两个也有关系?”
“对。”
“第三个故事里的人,叫王二吧?”
“不错。王二,是个十一岁的孩子,也是那个镇子上的人,他爹娘死得早,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可是,他家里也很穷,爷爷奶奶又重病在身。他爹活着的时候,曾经留给他一块玉,还算比较值钱,可是他一直舍不得把它卖掉,因为这是父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
“可是,还是免不了要卖掉的,是不是?”
“王二把玉拿去当了,而且,说好是活当,总还要赎回来。”
张伯摇头,“他拿什么去赎?倒不如死当,多拿点钱。”
“王二是个死心眼,他就是要活当,那块玉,大概价值二三百两,可是,当铺伙计却只给他六十两。”
“活当这样也好。”
“是啊。可是问题就在于,当铺老板看见了,说这块玉是王二偷来的。王二当然否认,就这样一直闹到了公堂上。”
“还是那个官?”
“是。仍然是那个官。”
“那王二是不是也给关进大牢了?”
“没有。因为就在审案的时候,公堂上闯入了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该不会叫麻子吧?”
“那个孩子叫立寻。”沈立寻撇撇嘴,自己再怎么编排,也不能给自己取那么一个烂名字啊!然后又将自己如何将墨玉救出公堂的事情讲了讲,只是忽略了“墨玉”这个名字和那块墨玉的联系。
“这个官分明是自己想贪污了这块玉,可怜的王二。”
“确实如此。只是王二没有了玉,银子当然也没有拿到,就要这么空着手回家了,他要如何向爷爷奶奶交代?而且,家里可以吃的几乎都吃完了。”
“那个叫立寻的孩子帮他了吗?”
“对。立寻跟着王二回家,还掏出身上的零花钱给王二家买了很多东西,大米、菜、肉甚至被子等等。”
“这笔花销可不少,这立寻不过是个孩子,身上的零花钱能有多少?”
立寻摇摇头,“当时他身上的银子有几百两。”
“他小小孩子,哪儿来这么多钱?”
“这当然有原因了。且不管他身上的钱哪儿来的,此刻,他已经身无分文?”
“这却是为何?”
“说来话长。立寻为了帮王二找回父亲留下的玉,趁夜潜入县官家里,打算偷出那块玉。”
“他成功了吗?”
“他偷到了玉……”立寻故意顿了顿,看张伯舒口气,又扬声道,“但在离开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所以被抓住了,关进监牢。由于人赃并获,没收了立寻的玉和所有银子不说,还判了他三个月的刑。”
“我知道了,那个立寻和前面说的张三李四关在同一间囚牢?”
“隔壁。”立寻道。
“难道……”张伯开始怀疑面前的小孩子就是“立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