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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老君集(第1页)

他们没清理村里村外尸首,甚至没敢吃上一顿饱饭,把战场打扫干净后便推着十七辆大车进入山谷中,继续遥远行程。

后来的路谁都没有马骑,十七辆严重超载的大车套上战马,让整个队伍走得更慢了。

刘承宗一行对地方官府的心情极为复杂,一方面他们大多希望官府对辖地依然保有足够的控制力,另一方面又不愿遇到由城镇赶去镇暴的官军。

结果不论有没有官军,都会让他们患得患失。

单凭马力拉不动重车,等到夜里好不容易走到个叫老君集的村子,人人揉着拉拽纤绳的肩膀,身骨疲惫得再也使不出半分力气。

“军爷赶路辛苦喝碗热汤吧。”

村里的老头儿殷勤地烧了热水,招呼儿子们给边军送来,灶台熏黑了衣裳,上前微微佝偻着背,半黑不白的手巾搭在肩上,感慨道:“老君集很久没瞧见这么多人了。”

这年头的兵对老百姓来说见了可不如后世那么亲切,看见兵比看见坐匪还晦气,基本上比兵还遭的也就只有流贼了。

山里的坐匪不怕你告官,也吃定了你不敢告官,所以很少害命,甚至为来年还能勒索财货,贼首还常常会划出地盘,保护当地村庄不被其他贼匪祸害。

兵不一样,兵走到哪都要索要粮食,稍有不顺心就把人脑袋挂在马背上,拿去领首级功了。

因为兵怕你告官,故一不做二不休。

但这老君集剩下的老独户见兵不怕,热情招呼俩少年劈柴烧水,很有胆量。

“老丈,我记得前年这集市人还挺多,怎么——”刘承宗接过水碗,碗热得烫手,连忙放在身前地上,仰头问道:“村里就剩你一户了?”

“都走了,就小老儿一户了。”老人笑着指指自己,道:“我本是老君庙的庙祝,从小看老君爷香火长大,跑能跑到哪儿去?等什么时候埋咯算球。”

“军爷来过老君集,是本地人?”

“嗯,本地人。”刘承宗点头朝南指了指:“黑龙王庙山,老丈去过?”

“黑龙王庙山……”

老者拧着眉头回忆片刻,还没思索到,就被端着汤水走过身边少年打断:“大,你四五年前去府城给官府出役,路过黑龙山,还给我说过哩。”

这边管父亲叫大,听见这称呼引得刘承宗侧目,他一直以为这俩年轻人是老人的孙子,却没想到是儿子。

听儿子这么一说,老者就想起来了,忙道:“对,在四十里外,前几年还能给朝廷出役,如今腿脚不灵,好几年没出过门了。”

刘承宗叹了口气,缓缓点头道:“对,四十里——烧了老丈的柴,夜里一起吃肉吧。”

四十里,离家乡这四十里听起来很近,走起来却辛苦。

他们有马肉,来自白天战斗唯一的伤者,那匹战马被贼人砍断了腿,走不得路,官军只好把它宰了。

砍伤它的贼人是少有的勇士。

就像很少有人敢直面一头老母猪的冲撞,而马比猪更快、更重、每列还有三匹同样的马,以及马背上挥舞腰刀不怀好意的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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