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仿佛咯噔了一下。我从炕上跃起,奔到窗户前,猛推开,院子里仿佛有人走过,脚步很轻,就像爹爹平日的模样,再一听,只不过是一阵风声。我跌坐在地,终于明白,爹爹是真的离我而去了。
一个异乡人,死在乱世,本不该享受什么葬礼,我也没钱买棺材。只是村里还有人怀疑他是死于瘟疫,建议把他一把火烧了了事。我一言不发,从灶台旁边拔出那把刀,冲到爹爹的身边,用力挥舞着,大声喝道:“谁他娘的敢来烧了我爹!老子杀了他全家!”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谁说十二岁不能杀人?我只觉双眼似要滴出血来,只管瞪着那些逼近我的村民。有人说话了:“别傻了,罗艺。我们也是为了全村的安全。再说,你那点本事抵不过我们随便一枪。”
“哈哈!”我得意地笑着,举起一个枪头,人群中有人惊呼:“枪神在他手中!”姜家村敬奉枪神,这个枪头是姜家村的神器,据说对着它发誓无不应验,尤其是恶誓。我偷了这个神器,举着它面向众人:“我罗艺对枪神起誓,谁敢烧了我爹,我生要屠他满门,死后要化为恶鬼,缠他九世。”
众人一凛,我有种痛快的得意。村长是姜白他爹,他眉头一皱:“罢了,到了这个地步,只有把罗先生葬在乱坟岗上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我送你一副薄板棺材吧。”
我恭恭敬敬地放下枪头,把刀插到地上,再对着村长拜了数拜,大声道:“多谢大叔!”
爹爹下葬那日,天色阴暗,重重叠叠的云层纠结在乱坟岗的上空,十来只瘦瘦的乌鸦蹲在不远处的树杈上,冷冷地蔑视着我。我没怎么哭,木然按着人们的指点叩拜行礼。等到坟头上堆出一捧新土时,我才突然想起,我连爹爹的大名究竟怎么写都不知道。天哪,天哪,我终于失声痛哭,爹爹,儿子真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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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安葬完爹爹,房东姜大叔和大婶拉着我回到房间。大叔问:“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低声道:“我想去从军。”
大婶摇头道:“你还太小了。不如在姜家村再等几年。正好大叔和你婶没儿子,你就当帮帮大叔吧。”
我明白他们是收留我的意思,我不是那种不知道好歹的鲁莽小子,便跪下给大叔和大婶磕了三个响头。
晚上,我打开爹爹留给我的包裹,里面有本很薄很破的书,一大半都染上了黑色的污迹。我用手指抠了一下,一股腥气从书页里透出来。翻开,书里画着一个舞动弯刀的男子,下面还有一些文字。“他娘的!”我绝望地把书扔到一边,上面的文字是汉字。我想起爹爹一直叮嘱我,千万不要把这本书给外人看,“哎呀,能是什么宝贝呢。”我想。
爹爹的声音似乎在耳旁回响:“艺儿,这关系到你外祖家的秘密。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的身世。”
我那时不是很看得起我爹,总而言之,我不是很看得起那些善良的人。我记得爹爹有时会摸着我的头说:“你外祖上可是个大英雄,咱们罗家曾经辅助过他。”
我问:“是谁?”
他那时面色一变,神情中带着崇拜:“等你长大后爹爹再告诉你。总之,你牢记,他是个前所未有的大英雄。”
我并不太相信,总怀疑外祖父是胡人,但爹爹坚持说:“咱们罗家世代读书,是汉人。外祖家也是汉人。你要记住,你是一个汉人。”
是汉人很重要吗?我不觉得。我只觉眼角有些湿润。在幽州,汉人比狗还不如。不管是齐还是周的皇帝要杀汉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我默默看着书上的刀法,那些动作渐渐流动起来,仿佛和我通灵。可惜那些见鬼的汉字……我真是愧对爹爹。
我的生活很平淡。每日帮大叔和大婶做做农活,不算太累。我最喜欢偷看姜家村的人练枪。其实这个村子的人很不错,他们有武功,并不外出惹事。他们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满足于这一片天地里的平安和温饱。他们对于偷窥者的惩罚非常严酷,我便想出自己法子。譬如我会和村里的男孩子打架,打得激烈时,他们就会找出一根木棍,像模像样地向我进攻,我从他们的步伐和动作中可以猜测出招式。我也会闭着眼睛躲在他们的练武场附近偷听,即使被他们发现,我闭着眼睛,他们也找不出什么碴儿。我的耳朵很敏锐,一点都不比那些瞎子差。我一边听着他们长枪舞出的风声,一边回想他们和我过招的情形,我甚至能把讲解的话一字一句记在心里。
我真是习武的天才。
宛宛发现了我的秘密。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喜欢骄傲地挺着胸脯在村里走来走去。我知道很多少年都喜欢她,不过她只喜欢我。我的脾气不好,甚至有些粗暴,但是我对女孩子一向很客气。也许这是她喜欢我的原因。
宛宛的脚步很轻盈,声音也很好听:“小艺,我知道你想学姜家枪,对吧?我们姜家枪是蜀汉姜维大将军传下来的,很厉害哦。”
我撇撇嘴:“姜维?没听说过。我才不想学这见鬼的枪法,有屁用啊!告诉你,我有家传无名刀法,也很厉害的。”
宛宛笑嘻嘻地并不生气。她不是个有耐心的女孩子,偏偏对我很有耐心,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她拉起我的手,悄声道:“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
我们来到一个隐秘的山洞,宛宛递给我一本书,我翻开一看,原来是姜家枪要诀。我吃惊地看着宛宛的眼睛,她笑得很甜蜜:“这是我们的秘密。”我心头热乎乎的,差点想说:宛宛,你做我老婆算了。转念一想,我一个穷光蛋,就算长到十六岁,只怕还是穷光蛋,没人肯把女儿嫁给我的,便一本正经地问:“宛宛,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宛宛想了想,轻声道:“小艺,你肯亲我么?我听说胡人的孩子十岁就会亲人了。”
我摇头:“我真的不是胡人。”看见她娇俏的嘴唇,我心头也有点慌乱。我常常对着村里的少年吹嘘自己在幽州、在路上多么风流。其实天知道,我连一个女孩子都没有亲过。我甚至,根本不懂男人和女人那回事情。宛宛的神情还是很期待,我不忍她失望,便凑上去亲了她嘴唇一下。她的唇有些软,有点香。我不想她看出自己的青涩,便努力回想自己见识过的亲吻,重新和她的唇舌纠缠在一起。那真是一种美妙的感觉。
远行(1)
时光荏苒,我在姜家村一晃就是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