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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李敖说过的最经典的话爱情 > 第2部分(第1页)

第2部分(第1页)

心,因此,他已决定不再留在台湾从事艺人生涯,准备结束在台湾的演艺事业,“心碎地走了”!其实,刘家昌既未“心碎”也没“走了”,不但没这样,反倒为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影公司立刻拍起“洪队长”(这次因扫黑而被黑道打死的警察)来,以致群情愤激,纷纷打电话到中影去骂。可见国民党借扫黑以欺天下属实,事实上,扫黑只是“治安秀”而已。我在前天(三日)的《发扬周刊)上发表“从杀人灭口到抓人脱罪”,就指出国民党指使黑社会去干掉江南,本来以为做得干净利落的,但是想不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警察局并非饭桶。他们居然能够得到旧金山地区华人社区的协助与合作,抽丝剥筋,使凶手呼之欲出。这时国民党慌了,唯恐在美方宣布凶手姓名时候,这些凶手还在台湾纳福、还在台湾逍遥,那时必将无以自解于天下,于是突然发动“一清专案”,借扫黑为烟幕,先使陈启礼他们落网。(这也就是抓来抓去,所抓的对象都以竹联帮为主的缘故;也就是陈启礼被抓第二天即移送调查局秘密侦办的缘故。)这样先把人抓起来,有许多好处:第一、不会在美方宣布时过窘(上帝作证,我老K并非无能之辈,我们也能抓到坏人,也不掩护坏W);第二、人扣在手里,可防泄密、可防凶手在心有未甘时掀出真相;第三、对凶手、对美方,都有讨价和谈判余地……正因为真正原因在此,所以,扫黑行动在一夜之间脱黑而出。我并非说国民党绝无扫黑的其他理由,我是说在许多方面,黑道其实是国民党的同路人和猫脚爪,对国民党来说,并非大害,国民党并无雷厉扫之的必要。如今一反常态而扫之,除了在为自己脱罪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意义。黑道被国民党纵容了几十年了,这样的扫法,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绝无斩革除根的可能,国民党当然深知这一点,所以,扫黑扫黑,一言以蔽之,“治安秀”而已。历来黑暗的统治者都会“杀人灭口”;如今国民党杀人无名,只好“抓人脱罪”以欺天下。今天(五日)报上有竹联帮新任堂主出现,这就是我所说的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扫黑云乎哉?(到今天为止,竹联帮查获到案的手枪,只有四把,主力军火,全没破获,破案云乎哉?) 这些消息以外,昨天(四日)(中央日报}有消息如下:

萧孟能王剑芬

涉嫌违反总动员法起诉

(本报讯)近年官司缠身的萧孟能,因在处理债权时,曾收受王剑芬给他的美金支票,两人昨天被台北地检处依违反总动员法提起公诉。

萧孟能六十四岁、王剑芬四十六岁,七十二年间王剑芬为清偿与萧孟能间的一笔债务,签发美金一万元(纽约林肯银行)支票共两张,交萧孟能收下,有违反总动员法禁止美金买卖的规定,案经刘会云提出告诉。

下午《大华晚报》、《民族晚报》也有同样的新闻,屠申虹口中(台北市民刘会云),毕竟神通广大,我决定把你的告发状,给发表出来,看看萧孟能、王剑芬他们在干些什么也!(写了半天,原来这才是最轻松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午

给阿贞

亲爱的阿贞:

谢谢你昨天晚上做我的小“国宾”,虽然我们的看法,并不“统一”。但我永不忘记你给了我一个说“莫名其妙”的话的机会,当然这些话的效果,可能全是“徒劳无功”。

在回家的路上,你说你刚才在“国宾”“冷得发抖”,因为那种冷气“不正常”。我引伸你的意思,说:“不正常从五年以前就开始了!”想想看,亲爱的,还有什么生活方式、什么遭遇,会比你这五年来的一切更“不正常”呢?

也许你愿意知道,对这种“不正常”的感受,“局外人”如我,比起“当事人”如你,也许并不轻了许多。当我想到社会对你的不公平——太早太早就开始的不公平,我的痛苦,不会比你更少。恰像那神话中被关在古塔里的小女神,想拯救她的人,在某些方面,可能比她还着急。

当然昨天晚上,你有十足的理由说我未免操之过急,这是因为你选择一般的尺度来衡量我的缘故。对一个主张“活在今天”、“活在今天晚上”的人,你用“过去”和“未来”来纪律他,将显得没有意义。五年前憧憬的“未来”,对一个小女神来说,已经被五年后冰冷的“过去”所打破,这种残酷的现实,我觉得该带给你一种新的奋斗与觉醒,而不是一种新的沮丧。 请想想我的话,亲爱的阿贞,打起精神,努力去过一种新生活,选一种新生活方式,剪断过去的幽光腔影,不要对人生失望。

其实,想开点说,人生又是什么?人生就像你昨天晚上送我的那支Salem香烟,它一定要经过不断的燃烧,才能有意义,正如那古诗中的蜡烛和春蚕,它们一定在成灰和丝尽以后,才算“徒劳’院毕。从死亡的终点站来回溯人生,一切似乎都是“徒劳无功”的;但是你若换一种角度,也许你会发现,正因为~切都要成灰丝尽,所以把握眼前,争取现在,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寒冷的过去所已做的和渺茫的未来所将做的,都不因我们的肯定或否认而有所改变,对变化无常的生命,我们能够控制的,实在还太少太少。正因为人生如此飘零不定,“活在今天”对于我们,才显得比其他生活方式更值得选择。我们不该忽略这种选择。

昨天你上楼后,我一夜没睡好,我预感到你不只是我梦里面的人,你从这个梦里走出来,变得更真实、更美、更楚楚动人,使我在成灰丝尽以前,永远难忘。早上“七点钟”快到了,我认为我的信到你那儿比我的人到你那儿更好。也许下一次——如果你允许我有下一次的话——我不会送一封信到你那儿了,我会送一些“火柴盒”,使你“燃烧”。

李敖(或“阿敖”)

在一九六玉年九月四日的清早给阿贞之外火柴盒十四个,送给阿贞,亲爱的。

李敖

一九六五年九月六日

给谷莺

亲爱的谷莺:

你记得希腊神话里(夜莺)的故事么?“夜莺”本是一个公主(名叫philomela),被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占有,最后,她逃掉了,那个男人在后面捉她,她便受天上神仙的保护,变成了“夜莺”。

当我想到你的身世,看到你的名字,你知道我做何感想?我仿佛看到一只最可爱的空谷中的夜莺,在找不到保护她的神仙。

我不是夜莺眼中的神仙,我是魔鬼。

当你用眼泪使我走开,我觉得我不该再加深你的难题,虽然在难题下面,我会加上一个问号。

我痛苦的觉得人间对你太残忍,在你刚对人生睁开了眼睛,你已被环境捆住了手脚,别人强迫你背上十字架,你无法再挣扎,你不肯再挣扎——你背上了它。

别人只会从你身上取去食物或给你食物,但是他们不能取去或给你“生命的意义”。在你一生中,也许只有我的出现和隐没,才会有这种意义。

也许你会笑我自大,这是因为你还太小。当你不“红颜薄命”的时候,当你走向灰门修道院的时候,你会明白我所说的和所做的一切。

答应我不要再哭,我也答应你。当你我发现人生的苦痛是那么当然,我们该知道眼泪不是应付它们的最好标记。

如果此后你有什么快乐要人与你共赏,有什么烦恼要人同你分担,如果你愿意,请你记得我。

你永远别忘记:有一个肉体暂时离开你的人,他的心灵却在你身边,他随时等你叫他为你做点事。

在多年以后,你会看到我的一部小说,在那里面,你会真正找到你自己。

一九六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在台湾

给咪咪

亲爱的咪咪:

一连五天没有写信给你了,我知道你一定感到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懒”起来了。其实真是见你的鬼,我才不懒呢,五天来我每天都勤于反省——反省我在女孩子面前是否吃了败仗?是否被那诡计多端的小丫头洗了脑?

反省的结果,我,李敖,悲哀地失望了,我想不到我竟有些动摇,于是我大叫一声,往后便倒,倒在床上,活像那只满面病容的猫儿,但疼的并不是右“腿”,而是那征服咪咪的雄“心”。

神话里的Mermad时常在海上诱惑水手去触礁,她会甜言蜜语地说:

“……给我一个奇迹好吗?让别人忽略你的存在而你却比以往更健全更有力的生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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