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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康小乔有些激动的质问着连锦,连锦脸上的表情十分冷静,跟康小乔形成了强大的对比反差。

“小乔……你不要怪我。你我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可这一段时间以来胭脂楼上下,包括我本人,都受了你的恩情。我不是欠人情不还的人,可我如今……确实是……身不由己。”

两人还没说完,房门又吱呀一声响,施则瑜推门而入。看见了康小乔,十分不满的皱起了眉。

——你这魂淡……当年老娘跟男同学一起写作业的时候你就是这个表情,一千年了,你居然都没变过。看个毛,我跟你现在的闺女很亲白好吗!更何况我才是你下辈子血肉相连的女儿,你为毛这辈子对连锦爱的这么深沉,对我却连看都不想看啊!连锦是你捡来的娃好吗!干嘛好像她是你童养媳一样啊!这种霸道总裁邪魅狂狷的眼神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种时候好吗!

“我不是说了,让你离连锦远一些吗?”

康小乔一起身,手探进怀里取出一颗玻璃球,举起来送到施则瑜的眼前问

“这是什么?”

施则瑜有些惊讶的挑起了眉,小心翼翼的把康小乔手中的玻璃珠接过来,仔仔细细的看了看。

“……这莫不是传说中的夜明珠?”

康小乔懒得再把自己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的故事跟她扯一遍,又从怀里取出一颗,一把将那两颗珠子都塞进了施则瑜的手里

“瑜老板见多识广,替我为这两颗夜明珠来估个价钱可好?”

施则瑜没说话,把手里的玻璃珠还给康小乔道

“不必多看,此物世所罕见,价值连城。”

康小乔本还想再把其他的珠子都拿出来,一股脑的交给她。现在听施则瑜说价值连城,忍不住便一冲动,冲口而出问道

“你说此物价值连城,那它可值连锦?”

第十三章

“价值连城,不值连锦。”

施则瑜冷笑一声,拉着康小乔的手离开了连锦的房间。

站在门廊外,躲开连锦的耳朵,施则瑜松开了康小乔又说道:

“你以为我猜不到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康小乔不说话了。

施则瑜知道她从哪里来的,自然也能够猜出康小乔手里的东西是哪里来的。

“你为什么这么对连锦?她是你女儿,你忍心让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嫁给别人做妾?你之前不是说过,要给她找一个好夫君,否则宁可她留在你身边,也不会让她随便嫁人的吗?现在你又这样逼她,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要是缺钱,我可以帮你赚,你要是怕了诸双成,可以让连锦走。长安城里的好人不是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是那个黄土埋了半截的老男人?”

情急之下,康小乔也不想再跟施则瑜再留什么面子,索性不管什么顾忌,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我是她的妈妈,自然不会害了她。她以后要怎么安排,都是我了算,轮不到你这个外人。”

——我是外人?!我是外人?!我是你女儿啊你好好想想!我没穿过来之前你根本不是现在的这个态度好吗!你知道你下辈子为什么过的那么凄凉吗?!就是因为你这辈子做的缺德事太多了啊!

“……你要多少钱才肯放了连锦?”

“三千两。”

“三千两?!”

康小乔傻了。

这个时代并没有她所想的那么阔绰,换句话说,国民生产总值不高,市面上的货币流通总量也并不很高。根本就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主角们动不动一出手就是几十万两银子上下。当初那颗‘夜明珠’被奉为稀世珍宝,也不过就只是卖了几百两银子而已。施则瑜一开口便是三千两,这感觉对康小乔而言就如同听见了三千万一般绝望而愤怒。

“你怎么能这样?!”

施则瑜一脸云淡风轻的摇了摇头,往连锦的房间方向看了一眼。

“没什么能不能的,我说了是三千两,就是三千两。你要是拿得出来,我跟你还可以商量,但如果不能,那就请你回去吧。你在胭脂楼也住了一个多月,这段时间帮了不少忙,二百五十两的卖身钱我可以只要你二百两,凑足了银子你就可以走了。”

康小乔毕竟来自现代,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死脑筋。更何况施则瑜如今是把连锦往火坑里推,她又怎么能看得下去?

“连锦是你女儿!你非要让她被人糟蹋,让她留在青楼卖身你才甘心?”

施则瑜摇了摇头,往后退了半步,抬起头直视着康小乔说:

“我施则瑜做了大半辈子的生意,或多或少,钱还是有一些的。虽说还远远不够,但是至少也已经不至于要卖儿卖女的地步。我没生过孩子,胭脂楼里的每个姑娘我都视如己出,连锦更是尤甚。我恨不得以后离世时把全副家当都留给她,又怎么会害了她?”

“诸双成年近六十,说不定哪天就两腿一蹬,你这不是害连锦,什么才是害她?”

面对这样的指责,施则瑜倒没有恼羞成怒,反倒是笑着摇了摇头,有些轻松的拍了拍康小乔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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