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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四个懵懂的大学生,在十几平方的小空间,青春年少,没有电脑,熄灯,卧床,让自己的念头信马由缰,撒谎与这种夜色相悖,不冷也不热,彼此又熟又不熟,第二天醒来仿佛那是梦里的事,这是青春最温暖可乐的大事,是盛宴,是青年人在这种时期所特有的罗曼蒂克。——写到卧聊,温情得想诌诗。

因之,我才慢慢地跟上了他们的关系。有时也不聊,熄灯后,李荣海就跑到床上跟他女朋友讲电话,他在说就不好聊了。

我又加入他们三人之中,时常一起吃饭,四个人竞赛谁把饭先吃完,林小勇风卷残云,时常争得第一,背着靠背椅上,嘴唇闪着油光。李荣海一小口饭,一小口菜,有他特有的节奏,手势也斯文,也很快,吃完后筷子一扔,包里拿出心相印的包纸,擦去嘴角的残油,显露出比完了赛之后的放松。刘和老成持重,不好意思争,不肯加快节奏。我不知道我吃饭是什么样子,可是快不过他们。

渐渐的,我觉出了卧聊的味,时常没熄灯前期待熄灯。而要开口聊天时,我又觉得怕显露出自己很愿意卧聊,所以说第一句话时总是很别扭,好像自己已经被他们察觉我是最急于与他们聊天的,深怕他们不接下去。自然每次都会接下去。于是聊到哪算到哪,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时间不等。

有一次我们四个一起去东1二楼机房上网,我进了李荣海的qq空间。

发现他的空间很是热闹,人来人往,简直像集市。而且来客头像都是女生,留言板、状态留言、日志留言都显得非常充实丰满,他是受女生欢迎的人。在他的城市有一批跟他相处得很好的女生。从卧聊得知,他与一个男生坐在一圈女生的周围,前后左右都是女生,那就是说自习课上,头转来转去都是与女生的低语笑乐,那就都成了朋友。

公然又是一个贾宝玉。

显然,他与她们的关系比与我们的要好一百倍。让我觉得,他跟我们已经相处到了他所能够与我们有的亲密度极限了,就是说如果照这么下去,四年毕业后,他与林小勇、刘和、我的亲密度还会跟现在一模一样,再不会加深,也不会变浅,这种关系正好让他方便与我们住在一起。他容易与人和睦相处,却不容易与人深交,特别是男生。他骨子里隐隐约约有贾宝玉的某种特质,男人是泥、女儿是水的那类东西,使他宠爱女生,他似乎就是要甩这么点贵族神气。

他写了好些日志,还有连载的自己写的短篇小说,主题是小恋情、小友情、忧伤、离别之类,似乎他真的动过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情,真的忧郁地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时看起来都是些矫揉造作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东西,彼时这些日志却给我强烈的印象,一股莫名的吸引力,这些日志中的富于情感的、对我陌生而他却似乎用得很熟的辞藻给他的生活罩上一层炫惑,仿佛他生活在一个我完全不可知的、而我想知道的时空里。我是蓦然无知的,他的生活天地则比我广阔,范围比我宽广。这样,他对我完全新奇了起来。这些小日志对我的影响比他的那些诸如自行车、合身好看的衣服、手机生活、有女朋友、让我羡慕的女生缘等等这些情况更重、更深。或者这么说,自行车、合身好看的衣服、手机、女朋友、女生缘这些都是凡俗的、低级的、外在的装饰,而这些日志则是精神的、灵魂的、高级的象征。前者不能让我动衷,后者却让我生出渴望、嫉妒,近乎咬牙切齿。

第二章 熟悉(161718)

16

这里有个缘故。在初三时,同班的李悦作文总是得最高分,不可接近、不可能讨他喜欢的语文老师总是在考试后念她的作文。美貌之上再加这一长处,让我觉得她美所以会写作文,她的作文为她的美锦上添花。在我看来,作文好,比数理化好的人好上一百倍。数理化学得好在我也是可能的,而要想作文写得好、好到可以拿来念没有一点可能,写作文似乎要建立在一种神秘的手段上,而我要具备这种神秘的手段则无论如何是办不到。在高三时,有一个原来高一同班而高三兄弟班的同学,现今在中国政法大学,名叫欧阳凰,他的作文原来平平突然在高三开窍似的写得好了,就是说语文老师拿来我班上念了,我就认为他比成绩比他还好的那些人更智慧,更可敬。他班上又有一个对哲学有兴趣、读尼采叔本华的同学王初,作文总是年段第一,我听过几篇,一篇可以听见几打陌生的词语,其他科目也出类拔萃,我把他看成半神。喻之江河,作文好的人是滚滚大江,文思沛然,而我是干涸的小沟。喻之葡萄树,作文好的人是可以结出果实的葡萄树,那好的作文就是一串串可看可吃的葡萄,而我是一棵近乎结不出果的葡萄树。写作文要靠憋字才能到达字数要求,每次一面作文格子发下来,总觉得自己写不到标着要求字数的格子。我对能自发写出、一点不勉强写出一篇文章的人就特别刮目相看,他们有葡萄树能结出葡萄的那种神奇的东西。

我心里一直存了这一个心思。也许是因为,在李悦之前我受够了写作文的屈辱,我总觉得任何科目、任何事情只要我努力总能想出努力的办法,并且取得进展,而写作文,我费了很大的功夫,而且似乎找不到努力的方法,分数只能死水一潭。而这,侮辱了我的同时又让我屈服了。

“怎么能那么不勉强的写出那么多字呢?”这个疑惑又出现在我看到李荣海的空间日志的时候。

“你空间很多人,很热闹,我刚才踩了一下。”我跟旁边坐着的李荣海说。

“欢迎。”

“你喜欢写东西。”

“随便涂鸦。”“涂鸦”这样用,我又是第一次知道。他有很多词,似乎他说的普通话里的常用辞藻是我的很多倍。我的普通话是干涩的、简单的、无聊乏味的,他的普通话则是磁性的、有味的、辞藻丰富的。他能非常自然的用些比喻,比如“像米粒一样多”,这于我又是幽默可乐。又比如副词“蛮高的”、“蛮好的”中的“蛮”字,简直“蛮”得非常好听,还有衔接词“然后”,仿佛每句话起头都是“然后”。在上课同学被提问到时,也是“然后”频仍,我才知道也不是李荣海一个人用,这是我在大学初化入我口语的新词,我第一次意识到“然后”这个词有可以把话说长的好处。这对我都是新环境中新的辞藻,比城市的道路和建筑都令我感到新鲜。这些新字眼是给他加分的,是他生活滋味丰富的标志,让我愿意亲近他的。

我在他空间里,发现他用“……”或者“啊”字非常多,多到滥用,两个字符可以起到让语句温柔起来的作用,每一个与他对话的女生都频频收到这两样温柔的礼物。对我又是新的、好的。“他是个温柔的人。”我这样想。这就被我当做与人聊天的一个技巧被我接受。但用这两个字眼就像姑妈买给我的浴巾一样,第一下用不惯,第二下用不惯,第三下似乎就用得上了。

当我一个农村的、虚荣心也旺盛的学生初到城市时,总觉得过去生活里的细节要做改变,而做起改变来又很不容易,隐约有个对错之分,倔强、自尊、虚荣、羡慕交织在一起。到最后通常新的战胜旧的,做起了改变,细到鞋、衣、浴巾、词、语调等等等等。这种改变时常痛苦,就算改成新的,还是存着别扭。故乡父老就以不一样的眼光看你,期待你,远离你,城里人又觉得你很乡巴佬,也不是模仿了他们就接近你。以这种改变看乡下学生,有些人改得多,有些人改得少,改得多人贪心,改得少的人骄傲,改得好改得自然的人少之又少,改则都会改。

我的空间也转了几篇东西,像冬天的公园没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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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越来越关注起来,想了解他,向他学。他比《社会学概论》、微积分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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