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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序 相信爱情,相信婚姻

爱情到底是什么?无数恋爱中的男女心里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当收获爱情、走过爱情、被爱情所伤后,很多人仍不懂得爱情。

爱情,是人类生命中的流水,不能缺少却也不能泛滥。小桥流水,惬意浪漫,美得朴素而不张扬;滔滔江水,虽气势磅礴却容易葬身江中。爱情应如小桥流水般细水长流,而不应如滔滔江水奔腾而下。

真正的爱情是一种理想,是能让人忘却一切现实因素,奋不顾身的神奇法宝,它能让人感到幸福、愉悦,让人产生勇气和斗志。但现实中的爱情往往不能超凡脱俗,痛苦、无奈如鬼魅般伴随在幸福和愉悦身边,让人痛不欲生。每每看到爱情出现问题或触礁的案例我就会想到这句话……爱情从来都有,只是没有永恒。虽然,在我的思想里还是那么的相信爱情能永恒不变。

只要爱情而不要结果其实是种无奈的说辞。爱情的结局方式可以有很多,但结果却只有两种:一种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另一种则是劳燕分飞各西东。而幸福甚至比爱情更难以定义,于是我们在追求爱情,寻找幸福的时候往往会觉得迷茫。

怎么样的爱情算是幸福的?结婚了就幸福了吗?结婚充其量只是爱情生命力的延续,而这种延续到底幸不幸福谁又敢妄下断言?不是有句老话叫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爱情从来都是以凄美而动人。所以才有人不断提问,爱到底为何物?爱情在婚姻生活中究竟占多大比重?为什么如此多的情侣在婚前爱得死去活来,等到一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却反目成仇,对方不死心中不快?为什么呢……

谁也无法否认,爱让世界灿烂美好,爱让人心旷神怡。可是,当我们在感叹爱情的滋味妙不可言的时候,请提醒自己一定不要把爱情当作雨后的彩虹,因为那不过是转瞬即逝的表象,大多来得快去得也快。残酷的生活现实一再告诫人们,爱情也有保鲜期,爱情更是易碎品。短促、脆弱是爱情的关键词。

与爱情不同,婚姻是一段漫长而平实的历程。经营得当就能予人以安定、温暖,反之也会让人感到索然无味。如果将两人的爱情看作是一触即发式,那婚姻则更多体现在恒久的耐心、彼此的包容、负责任的态度。留意一下周遭人的婚姻状况不难发现,和睦的家庭无一不具备这几个要素。所以有人说,爱情是精神世界的心理学,婚姻是世俗世界的社会学。

我们可以坚持对爱执著,但绝不能痴迷“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古之世俗、传统的东西不全是糟粕,老祖宗也给我们留下了不少好东西,比如“门当户对”这个问题我们就应该辩证的看待。爱可以被推至无上高位,但它毕竟不能当饭吃。爱也要考虑双方的出身、教育、经济等条件是否般配,不然结果很可能就是住到一个屋檐下才发现曾经的如火如荼也不过如此。接着就是相互埋怨“你不爱我了”,然后吵闹,最后离婚。其实问题的所在根本就不是爱与不爱,而是彼此根本就不适合。

痴迷“爱”的另一害处就是婚外恋。已婚的人忘却曾经的“痴迷”因再次碰擦出火花便要离婚。不错,那又是一轮重新开始的保鲜期,能给人带来极大的新鲜感。新鲜感使人不顾一切陷入其中,要冲出平淡真实的家庭生活。当这些人把新欢当真爱,并理直气壮地向原配说再见时,不知道他们会否想到今日的新欢终有一日也会成为旧爱。

罗曼蒂克的爱情多少带有一定的“欺骗性”,是人心底夙愿的升华,是现实的理想化。但要是能做到酒醉三分醒不也挺好的吗?善于经营幸福的夫妻,总是能竭力将浪漫的婚姻生活维持下去,而多年以后他们仍被对方所深深吸引。这也正是人们对于婚姻爱情各有各的认识,各有各的体会。从结果看婚姻,有人看到了美满,也有人看到了残缺;从过程看婚姻,有人看到了和谐,也有人看到了艰难。有人在淋漓畅饮婚姻佳酿的同时,也有人品味到了婚姻的苦涩。

已尝苦酒的人大可不必自怨自艾,也不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天性使然,所有单身的人不要刻意拒绝自己的另一半,再一次对幸福的寻觅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当然,再一次的人生幸福探寻可能仍会以失败告终,但所有幸福自有代价,所有痛苦也有根源,不是吗?

其实爱情和婚姻都是人生不能回避的话题。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只要不把它奉为神圣的殿堂,也不要畏它如可怕的坟墓,不神化不迷信,爱情和婚姻都可以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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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坎坷再婚路(1)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无论是古时还是现在,人生四大喜事之中位居榜首的结婚一直都是人们心目中的大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已在传统和现代的矛盾中发生了变迁。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以后,中国的离婚率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越来越多的人从围墙中走出,恢复单身。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女人选择了单身,独自一人抚养孩子,但也有一部分再进围城,走上了再婚的道路。

按照现代家庭法的概念,婚姻关系解除后,离异的男女双方都有再婚的权利。但古代的情形却大有不同。封建社会中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允许男子再娶,娶几个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而女子再嫁则是难上加难。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说法。

《儒林外史》中王三姑娘在父亲的鼓励下绝食而死,《祝福》中祥林嫂再嫁后的悲惨命运作为艺术形象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些省份的农村至今还保留着贞节牌坊,更使人们为旧时代妇女的命运唏嘘不已。

女子再嫁,各朝各代都历经坎坷波折,一直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丢人事。不仅别人这样认为,就是妇女本人也觉得再嫁有损颜面,誓死不嫁二夫。东汉女诗人徐淑,丈夫在外做官客死他乡,当时她还年轻貌美,家人都劝她改嫁。可徐淑不惜自毁容貌,表明自己不再嫁的决心。南朝梁国有一女子王氏,年仅十六岁丈夫就死了。她的父母公婆都劝她改嫁,她执意不肯,并割下了自己的耳朵以表决心。

人类进入父权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中的各种人类文化无一例外地将男尊女卑作为当然的社会观念和道德规范。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逐渐下降,以至于妇女一度变成了家庭的财产,丈夫的附属品,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如此的大环境下,妇女的各种权益,包括再婚权也必然受到限制。

尽管女子再嫁面对着种种非议,但在宋朝以前女子再嫁并不在法律禁止的行列,社会对再嫁的女子也并不非常严苛。

先秦时期处于人类文明的幼年时期,形成于原始社会的一些习惯制度还留有遗存,诸如女子地位较高、婚姻比较自由等。西周以后,原始社会仪式演变而来的礼制经过改造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并为春秋时期兴起的儒家思想所推崇和提倡。在婚姻制度上,普遍尊崇男尊女卑、包办婚姻,但在某些方面仍留有早期男女平等的痕迹。比如,男性贵族可以娶多个小老婆,但正妻却只能有一个,一旦正妻亡故,理论上男子不能再娶妻,只能纳妾。在这一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反对女子再嫁的言论,如“一与夫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再嫁”。但是,在民间这一观念还没有广泛流行,所以当时女子再婚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这时,旧有的礼制传统和社会秩序崩溃殆尽,同时,社会生产力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体现在思想文化上就是各派学说的百家争鸣。思想的“百花齐放”,使得人们对婚嫁的条条框框也不再那么苛刻。况且,那几百年间,战火纷飞,男人战死沙场,女子守寡屡见不鲜。在人口损失严重的情况下,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自然就繁重了许多。于是,连青年男女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那孀妇再嫁也就更不成问题了。那一时期,有些诸侯国之君娶了再嫁、三嫁之女,也不见有其受诟病的记载,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有关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没有对妇女再婚的限制之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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