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园

小说园>再婚书法作品欣赏 > 第1部分(第2页)

第1部分(第2页)

千年坎坷再婚路(2)

秦国商鞅变法以后,贯彻法家思想,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的立法中,对妇女再嫁非常宽容,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逐渐发挥出了自己的影响力,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象班昭《女诫》中的“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就是以一个女性角度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

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抓住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女子再嫁持否定态度,认为其违背道德。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两汉时的统治者开始表彰守节孀妇,提倡妇女守寡。西汉的汉宣帝刘询曾经奖励过布帛给守节孀妇。东汉之后,统治者提倡女子节烈、守寡,并对此予以鼓励、表彰的举动更加频繁。尽管统治者对守节妇女大加褒奖,鼓励女子守寡,但并没有在妇女再嫁问题上加以限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女子不许再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女子再嫁者比比皆是。

汉初开国丞相陈平,年轻时家里穷,长大了,也没有人来提亲说媒。娶不上老婆的他,不得已娶了一个嫁过五次,而且丈夫都死了的寡妇为妻。汉代大辞赋家司马相如的老婆卓文君也是寡妇,卓文君的丈夫刚死不久,她闻司马相如琴声而心生爱慕,两人最后还浪漫地私奔了。

东汉时,文学家蔡邕的女儿蔡文姬的第一个丈夫卫仲道死后就回到了娘家,后又在战乱中被南匈奴虏去,成为左贤王之妻。在其被掳的十二年,她先后生下了两个儿子。战乱平息之后,曹操做了丞相,曹操与蔡邕交情深厚,感慨老友无子女成欢膝下,女儿又流落异地,于是以重金将蔡文姬赎回,并亲自主持婚礼将其嫁给了董祀。蔡文姬连嫁三次也没有遭到非议,相反,她还因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的范晔纳入到了《后汉书·列女传》中。

《孔雀东南飞》的女主人公刘兰芝,因与婆婆不合被丈夫逐出家门,回到娘家之后,又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在当时,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夫家逐出家门的女人再嫁,也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可以说,那个时期的中下层人家的妇女再嫁还是比较自由的。甚至那时的吕后、文帝、成帝、哀帝均会定时放出宫女,允许她们再嫁过新生活。

三国时期,社会上对妇女再婚的看法承袭了汉代的宽松与理解。吴主孙权身边有个得宠的妃子徐夫人,她就是丧偶之后才被孙权看中的。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本是袁绍的儿媳妇,袁绍被曹操打败后,曹操见甄氏聪明贤惠,便为大儿子曹丕娶了她。

西晋统一全国后,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跨阶层通婚、严明嫡庶之分。对孀妇改嫁问题,统治阶层更加频繁地赞扬贞节烈女,但在民间妇女改嫁者仍屡见不鲜。

西晋后期,北方多个少数民族大规模南下,起兵作乱,整个中原地区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长达130多年的分裂割据、相互混战的动荡时期。这一时期内,社会生产倒退、人口锐减,文化也停滞不前,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

混战动荡的社会环境,却难以阻挡各民族的逐渐融合。由于北方少数民族性格粗犷、不拘小节,这一时期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来说比较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普遍对妇女的贞节并不怎么看重,东晋时甚至出现了女子休夫的事件。至于那时妇女再婚,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千年坎坷再婚路(3)

到了梁代以后,南方地区儒家思想重新兴盛,统治者对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社会风气和舆论导向被慢慢地改变了。与此同时,北方地区即使在长期战乱时期,对妇女节义的宣传也从未停止过。

到了隋唐时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高涨,思想文化空前繁荣,成为世界瞩目的“大国”。同时,由于北方少数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下来,因此隋代和唐朝初年,缠在妇女身上的重重枷锁总算稍稍松懈了下来。隋唐时期,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唐太宗还曾经颁布诏文,鼓励再婚。

具有北方少数民族血统的唐朝皇室自身对女子改嫁曾经丝毫不在意。据《公主传》记载,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有二十九人改嫁,其中五人甚至嫁了三次。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经改嫁过。

一言一行均为天下典范的皇室皆如此,民间更不必忌讳。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经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人们抛到脑后去了,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正统的知识分子也不拿改嫁说事儿。

与此相对应的,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女子都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本是太宗的才人,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儿子寿王的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的行为,却在唐朝皇室公开的存在。至于朝廷命官、知名人物的再娶再嫁更是司空见惯。

尽管唐代妇女再嫁并非难事,但对丧偶妇女再婚还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唐代法规中规定在父母、丈夫丧期嫁娶者要入狱三年。另外,虽然社会规范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节,但如果妇女本人愿意终身不嫁,唐朝法律予以保护,规定除父母、祖父母之外,任何人不得强迫守节女子改嫁,否则要入狱一年。

妇女在唐朝的地位之高是空前绝后的,所以对女子再婚的宽容自然也空前绝后。但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大大加强,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的情况都绝迹了。

中国古代上层社会对女子再婚的宽容仅仅维持了百余年,这在一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上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这点理性的光芒马上就被礼教的浓雾吞噬了。

盛唐的辉煌之后,经过五代十国的混乱争斗,中国进入了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上都明显孱弱的宋代。宋代初期,社会上对妇女再嫁仍旧较为宽容。一度,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期的多年变乱,连唐末时期规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都不遵守了。太祖的妹妹开始嫁给米福德,守寡之后又嫁给了高怀德。

社会名人中,大文豪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范仲淹的儿媳年轻守寡,正好他的门生王陶丧妻,范仲淹就把儿媳嫁给了王陶。王安石的儿子常常打骂妻子,夫妻俩性情不和,王安石便找了户好人家,劝儿媳改嫁他人了。由此可见,宋代初期皇室和民间的改嫁之风是依旧盛行的,直到北宋后期才逐渐式微。

北宋年间,学术界出现了另外一个影响了其后一千年的思潮,那就是儒学的变体,理学。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维护封建纲常、摧残人性需要。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藐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但这一理论在北宋时期的影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