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刻闻言,眸中阴戾更盛,他冷然一笑:
“当然是因为,那时封神榜初成不久,神明的规则还不完善,并没有明确限制神不得动情。”
人神殊途在当时只是共识。
毕竟神的寿命太长,而人不过短短数十载,相恋的结果无非是阴阳两隔,神又不蠢,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总结下来就是,神仙不能和凡人谈恋爱这事儿吧,在当时只是约定俗成,但没有明文规定,这算是法则疏忽。
法则负责维稳,它是监管者,三界六道四海八荒皆受它约束,封神榜虽由姜子牙大成,但封神之后,神界自生,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天庭。
凡间有凡间的规矩,神明在天庭当然也不能肆无忌惮。
换句话说,鸿钧是初代天规的制定者。
神明受世人供奉,自当普度众生而非偏爱一人,这是作为法则的它必须预想到的局面,但因为它的疏忽,没能在天条上写明。
它太想当然了,想当然地觉得神都是理智的,谁会把自己数千年的寿命浪费在一个小小的凡人身上。
相恋?相恋之后呢?神在飞升之后和人之间就存在物种隔离了,又不能生孩子,除了眼睁睁看着爱人变老,直至死亡外,能得到什么?
鸿钧没有实体,更没有七情六欲,自然觉得神也是这样,但凡懂得权衡利弊,都不该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可这是不应该的,它活了那么久,看惯三千世界沧海桑田,早该知道,爱是物种的本能,是不死的欲望,不论是神还是人。
低级错误也是错误,是错误就得被约束,被修正。
约定俗成这东西,可并不具有约束力,换句话说,财母与周叔蒸相爱,并不算触犯天条,这也是为什么鸿钧第一时间想到的处理方法是抹杀周叔蒸而非惩戒财母。
财母又没违规,它惩哪门子戒?
宗承炎悟了,“所以……天道急于抹杀周叔蒸,是因为……周叔蒸的存在,算得上是它管理疏忽的证据,是黑历史?”
沈刻冷着一张脸没说话。
那就是猜对了。
宗承炎:“……”
鸿钧特么的真不是个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