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厨房比纪有初之前的loft面积还大,各种餐厨用具都是全的。
诺宝搬来了爸爸新买的各种小汽车来玩,还把佩奇一家送上了座位。纪有初则换了传说中的“大妈睡衣”在旁边翻杂志,一条腿向上勾着,拖鞋在涂着红指甲的脚尖上要掉不掉。
唯独钟屿是个忙人,在水龙头下面一片片冲洗菜叶,还要时不时接受纪有初的碎碎念:“水开小一点儿。”
“再开小一点儿。”
“不是为了省钱,是为了环保。”
“非洲人快喝不上水了。”
钟屿原本就又累又饿,听得烦了,把手里的菜往水池里一扔,动静大到诺宝也看过去,说:“爸爸,你吓死人了!”
纪有初就没心没肺笑起来。
他脸彻底黑了,过来拿脚轻轻踩了下她勾起来的那条腿,把她拉到水池边上,自己贴着她后背靠过来。
纪有初原本以为他就是纯粹生气,他这么一靠过来,却是让她几乎立刻就感觉到他身边的变化——纪有初红着脸要让开,他却强势把她环着,开了水龙头继续洗菜了。
他是一直这样,还是刚刚才这样?
纪有初觉得这男人也真是神了,她什么都没做,他就这样,她要是哪天学人家勾勾小手指,他是不是要疯了?
纪有初小心瞥了眼不远处的诺宝,威胁身后男人道:“你洗快点!”
钟屿原本板着脸,听到这儿,忽地笑出来,说:“我差不多已经想到,你之后在床上要我快点的语气了。”
“无耻!”纪有初将手伸在水龙头,捧了把清水泼到他脸上:“给你清醒清醒。”
钟屿非但一点没清醒,还刻意放慢了洗菜的速度。原本十几二十分钟就做好的事,硬是被他无限拉长到超了半小时。
纪有初也就忍受了他半小时的骚扰,后来她索性自我纾解自我催眠,跟他一直这么保持状态煎熬着相比,她起码没有那么难受吧?
钟屿确实没有吹牛,做饭这件事,他是擅长的。虽然只是几道家常小菜,没有烹调什么大荤,但就品相和口感而言,已经是合格的了。
纪有初很给面子地一连喝了两碗粥,好奇问他:“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你这种喊着金汤匙的,怎么这么会做饭?”
钟屿顿了下,手里的碗筷被放到桌上,表情稍微有点不自然:“不是说了出去留学的时候学会的吗?”
沉默几秒,他又补充:“小的时候馋,也会自己在家里弄点吃的。”
诺宝听着把头抬起来,手上抓着勺子还在悄摸摸把一块蔬菜舀在旁边桌上:“爸爸,你没有妈妈做好吃的吗?”
诺宝丝毫不吝啬对于纪有初的赞美:“每次我想吃什么,都是妈妈给我做,她做不出来,我们就手拉手去买。”
不知道是不是多心,纪有初总觉得钟屿眼里划过一丝尴尬,眉心也蹙了蹙。
她连忙往诺宝后脑勺轻轻拍了拍:“行了,吃你的吧。”再不停给他夹蔬菜:“不许再偷偷扔了,不然妈妈会生气的。”
诺宝当即撅嘴,苦着脸喊道:“要吃肉肉!”
钟屿看得笑了,眼中终于浮起一点暖意。他伸手揉了揉这小子脖子,说:“好了,听妈妈的话吧,爸爸小时候最想听到的就是妈妈劝我吃菜。”
纪有初整个怔住,直直看着他,似乎想从他此刻脸上找到什么答案。
钟屿却已经恢复如初,把头转了过去。
夜里他回去,两个人肩并肩走在路上,他的车子就在后面远远跟着,大灯照得影子无限长,无限细。
纪有初跟他手牵手,想到之前餐桌上发生的一幕,说:“你今晚做的饭菜真的很好吃,不过跟我比起来还是差多了,以后还是我多做给你吃好了。”
钟屿唇角勾了勾,笑得眼睛也稍稍眯起来,说:“这么懂事听话?”
纪有初说:“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