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同样是为奴为婢,卖身也是正常。
哪料到西山城小,好容易找到个牙婆,她手上现有的小女孩子还都不入红袖的眼,只好先在一家客栈住下,最近西山城来了许多探宝的外地人,客栈生意火爆,家家客满,红袖住的客栈是她住过条件最差的一次,掌柜的还敢说是上房,真是不害臊。听说红袖要找丫鬟,掌柜笑得别有深意,红袖不解,问他:“掌柜的,有何不妥嘛?”
掌柜解释:“非也非也,小可只是觉得公子该找个小厮仆役,而不是丫鬟。”
敢情人家当她年纪轻轻就离不开女人,红袖这才会意,忙道:“丫鬟和小厮都要的,呵呵。”
真是的,买个丫鬟也这么多事。
第二日,牙婆带了个女孩子来见红袖,才十三岁,很瘦小,长得还好,怯怯地,见了红袖一声不吭。牙婆啰嗦:“公子爷,这是今儿一早我在外面替您找来的,一眼瞧去就知道合您的要求了,家里原有几分薄产,识些字,只是后来败落,父母早亡,一直打些零工过活,跟了您定然有好日子过,如何?”
红袖心下恻然:“还行吧,不过我想再买个小厮,也照着这样的给我找,找到了还来这里见我。这个就留下吧。事先说好,我可是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一定会回来这里。”
牙婆应声称是,那小丫头也没有吭声,反正在这里也没亲人了,去远方也无所谓。
这样一来就全了,以后她可以做观音,善财童子和净瓶玉女都有了,也罢,人多热闹点,省得别人见她一个公子只带个丫鬟往歪处想。
给牙婆抽了佣金,让她走人,剩下的钱那小女小心收起,红袖问她名字,小丫头低低开口:“请公子赐名。”
是有这么一说,主人有权给奴仆起名。红袖摇头:“不用了,我问你以前的名字,就是想以后你还是叫原来的名字即可。”
小丫头一愣,本以为这下没了自由,连自己是谁说不定也会慢慢忘记,哪料到公子会这么说,便又开口:“奴原名叫谢韵韵。”
“这名字很好听,以后你还这么叫,对了,以后别奴啊奴的,公子我这里不兴这个。”
“是,奴,不是,我记下了。”
红袖暗称真是上道:“嗯,很好。”韵韵,真好听,这个名字比自己的还要好。她羡慕别人有自己没有的,名字也要羡慕一下,其实真要比起来,她的命要比人家韵韵好太多了。
“韵韵。”不由自主又叫了一声。小丫头慌忙问她何事,红袖轻笑,“没事,我只是叫着好听。对了,这里条件不是太好,虽说是上房,可连个里外间都没有,这样吧,我再开间房,住我隔壁。”
韵韵连说不可:“公子,不必了,我睡地铺就行。”
红袖坚持,心想今后你知道了我是女子身份再让你睡我房里不迟,让你睡地上我可过意不去。
下午牙婆又送了个小厮,真是敬业,未来可见此人能将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做好。小厮的质量没有韵韵高,只是个一般的小子,话还特别少,叫七郎,不过会赶车。红袖也不挑剔,直接让牙婆把人留下,多给她点钱打赏她,反正她身上的钱一时半会挥霍不完。
这下好,又开了一间房,一下多了两个人陪她,红袖有些兴奋,天色尚早,红袖带着二人上街转了一圈,给二人买了许多日常用的物品衣服,因为两个人来的时候都是什么也没带,看来家里也不会有什么能带的。两个小的跟着她乱转,虽然和自家公子相处时间不长,但也明白公子对他们的好,抱着东西有些感动,但都没说什么话。
红袖只觉得给别人买东西感觉真好,象刚得了小宠物似地兴奋,自己倒什么也没顾上买,兴头一直维持了两天才下,慢慢又转移到将要出土的宝物上。
传言在西山城东山中有一处风水宝地,终年云雾缭绕,无人走得进去,有神算算出七月十五西山东将有异象出现,届时不知是祸还是福,只是世人多迷恋异宝,都认定了是宝物即将从那处无人可进的宝地出土,引来各路豪杰夺宝。
真要是有宝就好了,红袖听到传言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时光机器?最好是能让她坐着一路穿梭回家。可是那地方有点不太象,终年云雾缭绕,一定时间很长了,时光机器落到那里还不坠毁啊。不过去看看吧,万一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好,如果不是,那也是好东西啊,弄到手弄不到手总是有意思的事情。七月是鬼节,到时候别有不干净的东西才好。红袖又到庙里求了几支护身符,买了座开过光的小佛象挂在身上,想起要去探宝,装备也少不了,逛了几天街也没找到什么能用的具有现代化功能的工具,只好作罢。
韵韵和七郎跟着主子转来转去,眼看着她买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明白她要干什么,也不要自己二人帮忙,直到有天红袖想起这二人是西山本地人,向他俩打听,才明白自家公子是要往城东那处云雾缭绕的地方去,韵韵惊恐不已,劝公子不要去,说那里有吃人的妖怪,七郎反应倒怪,双眼放光,有意跟着去,莫不是这个善财童子知道里面有宝?
红袖迟疑地问七郎:“小七,难道你知道底细?”
七郎咬着下唇,象是有难决之事,想说又不敢说,把红袖的心高高钓起来,半响才吭吭吃吃地说:“其实那是假的,根本没有什么宝物。”
这小子怎么知道,红袖连忙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知七郎却不说原因,只说自己听来的,信不信由得红袖。
反正红袖本意不在宝物,钱她又不缺,也就是个想头罢,七郎不说算了,那么再呆在这小城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尽早出发去郡北。
第二日一早去买了车马,现下有了七郎这个小车夫,自是方便,红袖带着韵韵采买了许多吃食,打听清楚路线,三人赶着马车往郡北行去。
三人中红袖最大,虽然没个主子样,但是领导还是她来当,她说停就停,说走就走,见一个野茶铺就得停下来感受一下,有时只是停下来看路边的小花,韵韵和七郎也都由着她,只是这样一天下来,错过了落脚的村镇,只得在野外留宿。
他们停在一片树林外,这附近有条小河,韵韵拿水囊先去打了些水,服侍红袖洗脸洗水,小丫头挺守本分。
三人都没在外住宿的经验,红袖坐在马车辕上,想晚上怎么过,回忆电视上看过的在野外过夜都要生火,如今吃的喝的现成,就是没有帐篷,她和韵韵还好说,可以睡在马车里,七郎怎么办?虽然是个臭小子,但正发育长身体,不好虐待少年儿童。再看两小也在看着她,明显等她拿主意。
便安排道:“七郎,你在附近拣些树枝,试试能不能生起一堆火,别跑远了。”
七郎听令去拣树枝,天色已暗了下来,韵韵挨过来,有些怕,这时草丛中一团黑乎乎地东西窜过来,让本已紧张的韵韵一声尖叫,红袖抓起手边的水囊掷过去,去势奇准,那东西“咚”地一下飞出去好远,接下来没了动静。
韵韵抱着红袖的胳膊吓得不敢动也不敢看,差点哭出来,又立马松开自家公子,红袖才得已去查看,原来是只野兔,头已被她那一下给砸得血肉模糊,甚是恶心。
看来自己的功夫越来越好了,红袖高兴地顺顺喊韵韵过来:“丫头,快过来,咱们晚上要加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