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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第1页)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一章。

要完成我手上这份工作,还必须聊一聊宝石。大自然的伟大全都集中体现在宝石上,除此之外的所有领域,都未曾展现过如此令人惊叹的自然。某种宝石,其多样性、其颜色、其材质以及其华丽程度皆被人们赋予了极大的价值,甚至对其进行雕刻,都被视作是亵渎。不过,要使宝石发挥作用,雕刻是必需的工序。一些宝石被赋予的价值极高,高到甚至无法将其归于人类的财宝。因此会有许多人说,要了解大自然的崇高目的,只需通过一颗宝石便已足够。

第三十七卷是《博物志》的最后一卷,所以普林尼才在这里选择了宝石作为话题。被视作大自然的神秘?晶、自然界的万物中品格最高之物的宝石,也是与最后一卷相衬的内容。这一部分常被引用,或许一些读者也有所知。其中蕴藏着的是普林尼独特的自然观,而并非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摘来的内容。

宝石开始为人所用、人们不顾一切地寻求宝石,这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事呢?我已在前文中论及黄金与戒指,某种程度上也算涉及了这一问题。根据被缚的普罗米修斯[1]的传说,戒指的来源可以追溯到高加索山上的岩石。这岩石的碎片是第一颗被镶嵌在铁制的基座上、装饰在人的手指上的石头。这便是最早的戒指,也是最早的宝石。

与锁链有关的普罗米修斯的神话,相信读者也众所周知,这里就不再重提。不过普林尼对这个神话表示了怀疑。他在《博物志》第三十三卷第四章中说到,“我相信与普罗米修斯有关的故事皆为架空之事”,并认为“古代人并不把铁制的戒指作为装饰,而是视作枷锁”。枷锁通常象征着奴隶和狱囚,倘若戒指代表枷锁,那便是不光彩的标志。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第三十一章中也提到“戴铁戒指对日耳曼尼亚人而言是耻辱”。但另一方面,也有将铁戒指作为武勇和名誉的象征的情况。这些暂且不提,下面接着引用普林尼的第二章。

宝石便这样成了潮流,盛行一时,甚至成了萨摩斯岛及其沿岸的僭主波利克拉特斯极其热爱的物品。波利克拉特斯认为自己过于幸运,为了将幸运延续下去,特地扔了一颗珍贵的宝石,以呼应命运女神的反复无常。他认为自己若经受了失去戒指的深深不幸,便足以缓和命运女神的恶意。他对自己身边接踵而至的幸福已感到厌倦,便出了海,将戒指投入深海之下。然而这戒指被一条大鱼吞食,这大鱼又因身形巨大被献给了王室,戒指便经由王室的厨房,回到了主人身边。据说这戒指上的宝石是红缟玛瑙,还有传闻称罗马孔科耳狄亚神庙中展示的那颗镶着黄金的兽角工艺品中的宝石,和这戒指上的是同一颗。那颗宝石是莉薇娅皇后[2]提供的,被列在她所喜爱的大量宝石收藏中的最末尾。

关于波利克拉特斯的戒指一事,在希罗多德的《历史》第三卷第四十章之后也有记述,普林尼必定也是参照了那里的记载。不过希罗多德所记载的宝石是一颗祖母绿,普林尼却写的是红缟玛瑙。这颗著名的宝石不知经历了怎样的流转,最终落入了莉薇娅·杜路希拉皇后之手。她是奥古斯都的妻子,极具权势。接下来引用的是第三章的开头部分。

名声仅次于这只戒指的宝石属于另一位国王,就是那位与罗马对抗的皮洛士国王。据传,皮洛士国王拥有一颗玛瑙,玛瑙表面有九位缪斯[3]和手持竖琴的阿波罗的身影。但这并非画家描绘的作品,而是石头表面上自然生成的纹路。玛瑙上的缪斯们,手中还各自拿着特定的物品。

希腊北方的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所拥有的这颗玛瑙,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象石,在宝石的断面能看到各种事物的样子。我曾以“石之梦”为题写过一篇散文,其中提及了形象石,这里便不再赘述。我以前还写过一篇短文,记述了我在一九八一年,从帕多瓦[4]的石头商店买到一颗形象石的事。那颗形象石上能看到托斯卡纳地区的特有风景。普林尼在上述章节之后,列举了许多宝石在罗马流行之前的小故事,但这一部分不太有趣,我便跳过了。下面打算摘取的内容与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宝石有关。首先是同样出自第三十七卷的蛋白石[5],来自第二十一章。

蛋白石与绿柱石[6]几乎没有区别,但又大有不同。只有和祖母绿比较时,蛋白石才是无敌的。蛋白石仅产于印度,这是一种将各种宝石的魅力集聚一身的石头,要用文字记述其特征是极为困难的。在它身上兼具了石榴石的闪烁火光、紫水晶的绯色光耀和祖母绿的海绿色泽,这些色泽全部融合在一起,显现出美丽耀眼的微妙色调。有人说,这耀眼光亮的混合物就像一种在绘画领域被称作亚美尼亚石的画具。又有人说,这宝石的色泽犹如硫磺或橄榄油燃烧时的火焰。蛋白石的大小如榛果。有一则逸事在我们中间代代相传,与之相关的宝石至今依旧存于世上。安东尼[7]为了这颗宝石,驱逐了元老院议员诺尼乌斯。这位诺尼乌斯是因坐在高官的象牙椅上而激怒诗人卡图卢斯[8]的诺尼乌斯·斯特鲁马之子,也是最近当上执政官的塞维利乌斯·诺尼阿努斯的祖父。这位元老院议员被驱逐时,只从全部财产中拿走了一只戒指,便去往国外。在当时,流传着这只戒指价值高达二百万塞斯特斯的传闻,且毫无争议。残酷且不讲理的安东尼无法得到这宝石,便放逐了诺尼乌斯。不过诺尼乌斯的顽固也毫不逊色,即使被放逐,也要紧攥着这宝石。就连野生的兽类在危险迫近之时,也会主动舍弃身体的一部分,以保自身安全。

当今最美的蛋白石产自匈牙利,我并未听闻过普林尼所述的印度产的蛋白石。印度在普林尼眼中,总是一个梦中之地。亚美尼亚石似乎是指生长在石灰岩分布地带的青色蓝铜矿。普林尼文中,安东尼与诺尼乌斯关于一只蛋白石戒指的纷争固然有趣,不过我更在意最后“野生的兽类”的片段。这兽类指的是啮齿类动物河狸。正如希罗多德(《历史》第四卷第一百零九章)所述,河狸的睾丸是珍贵的药材,人们相信河狸若感到危险迫近,便会咬断自身睾丸逃跑。《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七章也有这样的记载。当然,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些记载并不正确。

钻石也好,祖母绿也好,黄玉也罢,皆在前文有所涉及。所以接下来引用的是关于还未曾提及的水晶的部分。同为第三十七卷,出自第九章。

水晶经严寒冻?后成为固体,总之人们只能在冬雪冻?成坚冰之处发现水晶,所以这无疑是冰的一种。正因如此,希腊人才称其为克琉斯塔洛斯(希腊语中兼具冰和水晶两种含义)。水晶也是从东洋传入的物品,印度的水晶被认为是品质最高的。小亚细亚也发现过水晶,不过阿拉班达和奥索西亚附近及其近邻地区所产的水晶,和塞浦路斯岛[9]产的水晶一样,价值极低。与之相反的是产自欧罗巴的阿尔卑斯的水晶,人们待之很是珍重。据朱巴王的说法,与阿拉伯海岸相隔的红海中央有一座名为涅克隆(希腊语中意为死者之岛)的岛,与盛产黄玉的岛相邻,在这座岛上也能采到水晶。据传,托勒密法老的高官毕达哥拉斯曾在此采到长达一腕尺(约四十五厘米)的水晶。科尼利厄斯·博库斯的报告称,在卢西塔尼亚也能采到水晶。在安玛埃亚山地挖井,直到涌出井水,便能挖到异常沉重的水晶?块。以弗所的色诺克拉底的报告更令人惊讶。据他所称,在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岛,有人用锄头从地里掘出了水晶。水晶本不长在土地里,只会生长在岩石之上,从地里掘出水晶之事着实令人惊奇。色诺克拉底接下来的这个报告,则更具真实性。他说水晶是被急流不断运送而来的。斯蒂涅斯认为,水晶只生长在朝南之处。关于水晶的生长之地,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多么寒冷的地方,即便是河水连底都被冻住的严寒之地,只要是湿漉漉的地方,就不会有水晶。水晶的形成需要雨水和洁净的雪,所以水晶不耐热,无法用于冷饮容器以外的用途。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要找出其理由,并非易事。同样的问题还有,水晶的角的顶点总是不一样的。水晶的每个面都非常光滑,无论用什么技术都无法造出与此完全相同的光滑平面。

水晶是雪的凝?物,这种说法在现在看来或许是奇谈,但罗马时代的水晶主要产自终年飘雪的阿尔卑斯,因此当时的人们将水晶视作雪的同类,这便不足为怪了。这种说法一直流传到十六、十七世纪。普林尼在这里也提及了东洋的印度,对这件事,读者一笑置之就好。除此之外,普林尼还写了许多凭空想象的内容,正当我为此而惊讶时,他在接下来的一行又问“为何水晶生成时是六角形的呢”,吓人一跳。这便是普林尼的可恨之处。

在叙述完罗马社会对水晶何其珍视、采取水晶又是何其危险的工作之后,普林尼又介绍了这样一个小故事。这是第十章的末尾部分,我这就将其摘录出来。

水晶的流行还引发了另一种疯狂。就在几年前,一位并不怎么有钱的主妇花费十五万塞斯特斯,只为了买一个大汤勺。另外,尼禄被告知自己已活不长久时,极为愤怒,狠狠地将两个水晶杯摔碎在地上。“活该,现在谁也不能用这杯子喝水了。”怀着这样的心情,尼禄对与他同时代的世人进行了复仇。水晶的杯子一旦破碎,便无论如何都无法修复。如今,人们将玻璃造得与水晶令人惊异地相似,玻璃的价值也因此渐渐升高。但即便如此,水晶的价值也绝不会减少。

为防止高价的物品落入他人之手,便将其敲碎,这种事情在别处也能见着。这真是奢华而颓废的罗马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啊。同样在第三十七卷第七章中描述了关于尼禄的另一个小故事。

前执政官提多·佩特罗尼乌斯将死之时,出于对尼禄的敌意,而将其用三十万塞斯特斯买的萤石大汤勺摔碎。此举是因他无法忍受这只汤勺在自己死后落入尼禄之手,装饰在其餐桌之上。不过尼禄也赌上了身为皇帝的威严,怀着不输于人的想法,买入了单价一百万塞斯特斯的餐碗,令佩特罗尼乌斯大吃一惊。身为国父的皇帝仅为了饮食用途,便挥霍如此高价金额,我们得将此事好好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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