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黎,我要说些什么呢?一切自然通通是梦呓,是一场胡闹。我在巴黎总共只住了三个星期多一点,这么一点时间我那十万法郎全报销了。我只说十万;其余的十万我以现钱交给了勃朗希小姐,——在法兰克福,交给她五万,三天后,在巴黎,又给她五万法郎的期票,但是,一个星期后她又从我这里把钱兑去。“我们剩下的十万法郎,我和你吃吃喝喝,把它花掉算了,我的教书匠。”她经常喊我教书匠。很难想象世界上有什么人比勃朗希小姐更精明、更吝啬、更贪得无厌了。不过这当然是对她自己的钱才如此。至于对我的十万法郎,她后来直截了当向我宣布,她需要这笔钱作为在巴黎初次亮相之用。“现在我一直可以摆阔气了,现在好长时间内没有人能把我比下去,至少我作这样的安排。”她补充说。不过,那十万法郎我简直就没有看见过;钱,她一直攥在自己手里。我的钱包,她每天亲自打开来看一看,包里的钱始终不超过一百法郎,往往一百法郎也不到。
“你要钱干什么?”她有时候直截了当地说,我没有跟她争。可是她用这笔钱把自己的寓所装修得相当考究,后来她领我到新居,指着一个个的房间给我看,说:“瞧,有高雅的趣味,又会精打细算,就能以微不足道的费用装修成这样子。”但是,这“微不足道”却是整整五万法郎。其余的五万法郎,她用来购置马车、骏马,此外,我们举行了两次舞会,就是两次晚会,奥尔唐斯、莉塞特以及克莱奥帕特都出席了晚会,这些女子在许多方面都异常卓越,甚至可说颇为不俗。我在这两个晚会上被迫扮演了愚蠢透顶的主人角色,迎接和应酬那些发了横财、粗俗不堪的商人,举止粗鲁、厚颜无耻、叫人无法忍受的小军官们,渺小卑鄙的末流文人和记者,他们来的时候穿摩登的燕尾服,戴奶黄色手套,傲慢自大,目空一切,那副派头在我们彼得堡是难以想象的,——光这气派就叫人够受。他们甚至打算来取笑我,但我喝饱了香槟,在后面房间里躺着。这一切对我来说是极为厌恶的。勃朗希谈到我时说:“这位是教师,他赢了二十万法郎。可他没有我就不知道怎么花钱。以后他还要再去教书,你们哪位知道什么地方有位子?得替他张罗着点儿。”我开始非常频繁地跑去喝香槟,因为我经常感到十分苦闷,又无聊至极。我生活在最资产阶级化的、最斤斤计较的人中间,他们对每一个苏1都要计算计算,掂量掂量。最初两个星期,勃朗希很不喜欢我,我觉察到这一点。固然,她把我打扮得花花公子似的,每天亲自替我系领带,可是心底里却瞧不起我。对此我丝毫不加理会。我烦闷无聊,心情郁悒,便开始经常到花之宫2去,每天晚上在那里大喝其酒,学跳康康舞3(那里跳的舞不堪入目),跳到后来我在这方面居然小有名气。后来,勃朗希终于把我看清楚了:原先她不知怎么有一种看法,以为在我们同居期间,我会手里拿着纸和笔,跟在她后面一笔一笔记账,她花了多少,吞没了多少,还要花费多少,吞没多少?她确信,结果我们每次为了十个法郎都得吵架。她原先设想我会作种种责难,故而事前就准备好反驳。然而,她见我没有去责怪她,她倒先发制人了。有时候她火冒万丈地开了腔,可是我不吭声,——我多半斜倚在卧榻上,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见我这样,她觉得好生奇怪。起先她以为我不过是头脑笨,“一个教书匠”,于是她也就干脆不作解释,心里大概暗想:“他脑子笨,既然他没有想到,也就不必去提醒他。”她走开了,但是过了十分钟往往又折回来(这种情况发生在她疯狂一般花了钱之后,这样花钱跟我们的财产完全不相称,比如,她换了一对马,花了一万六千法郎去买了一对骏马)。
“喂,亲爱的,你不生气?”她走到我身边来。
“不——生——气!你——真——叫人讨——厌!”我说,用胳膊挡开她,可是她对这一举动觉得好生奇怪,立即在我身边坐下:
“你知道,我决心付这么一大笔钱出去,因为碰到机会凑巧,我们可以再把它卖掉。这两匹马还可以卖两万法郎。”
“我相信,相信。马非常好;现在你出门很风光了。用得着的;嗯,行啦。”
“那么你不生气?”
“生什么气?你做得聪明,购置一些你必需的东西保存起来。这些东西往后你用得着的。我看呀,你确实应该给自己留条后路,否则的话你攒不起一百万喽。我们的十万法郎仅仅是个开始,沧海之一粟。”
勃朗希万万没有料到我会发表这么一通议论,却没有叫喊和责备!她好像从天上摔下来。
“原来你……原来你竟是这样的人!原来你相当精明,你懂的!你知道的,我的孩子。尽管你是个教书的,但你生来应当是做王子的!那么,我们的钱花得很快,你不心痛?”
“才不心痛呢,花得快些更好!”
“但是……你知道……你倒说说……难道你是富翁?但是你知道,你太不把金钱放在眼里了。你倒说说,以后你去干什么呢?”
“以后我去高姆堡,再赢它十万法郎。”
“好,好,真了不起!而且我知道,你一定会赢,而且把钱带到这里来。唔,好吧。你如果这样做,我也会真的爱上你的!好,由于你这样为人,所以这个时期内我将会始终爱你,不做一件不忠实于你的事。你瞧,目前这个时期我虽然并不爱你,因为我认为你仅仅是个教书的(类似听差,对不对?),但我还是忠实于你的,因为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姑娘。”
“哼,你还撒谎!上次你跟那个黑头发的小军官阿尔培托,难道我没看见?”
“哦,哦,可你……”
“哼,撒谎,撒谎。你以为怎么,我会生气?我根本不在乎,应该在年轻时正经安分起来。既然他在我之先,而且你又爱他,你就不该撵他走。只不过你不要给他钱,听见吗?”
“你连这件事也不生气?你是个真正的哲学家,你知道吗?真正的哲学家!”她欣喜若狂地高声叫道,“好,我会爱你的,会爱你的,——你瞧着吧,你会满意的!”
果然,从那以后她对我似乎真的依恋起来,甚至充满温情,这样度过了我们的最后十天。她应许的“星星”我没有望见,但在某些方面她倒是真的信守诺言。此外,她还介绍我跟奥尔唐斯相识,这个人是个出类拔萃的独特的女子,在我们熟人圈子里称她为哲学家泰雷兹4……
不过,这些都没有什么好宣扬的。凡此种种足以编成一篇风格特异、不同凡响的故事,然而我不想把它穿插在本书中。症结在于我竭尽全力想让这一切尽快地结束。可是,上文我已说过,我们的十万法郎只够维持一个月光景的开销,对此,我是真正感到吃惊:这些钱当中,至少有八万法郎,勃朗希给她自己购置了东西;我们的生活开支无论如何也没有超过二万法郎,——毕竟足够了啊。勃朗希到后来对我几乎毫不隐瞒(至少在某些事情上对我不撒谎),她坦白地说,至少不会把她无可奈何欠下的债务撂在我身上。“我不让你在账单和票据上签字,”她对我说,“因为我心疼你。换了别的女人呀,准会这么做,送你进监牢。你看看,你看看,我多爱你,我心肠多好!单单这该死的婚礼一项就要花费我多少钱!”
我们确实举行过婚礼。那是在我们同居一个月快到期的时候,应当认为,我那十万法郎的最后几个子儿是在婚礼上花掉的。事情就此结束,就是说,我们同居的一个月以此告终,从那以后我正式让位。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巴黎住下之后一星期,将军来了。他直接来找勃朗希,初次登门来访就留下不走了。其实他在某个地方有自己的寓所。勃朗希好不快活地迎接他,尖声呼叫,哈哈大笑,还扑上去拥抱他。事情弄到这个地步:她自己不放他走,还要他处处陪伴她,在林荫道上散步,划船,上剧院,拜访熟人。将军派这种用场还合适,他的官衔相当高,仪表不错,身材几乎算得上魁伟,络腮胡子和唇髭染过色(他先前当过胸甲骑兵),相貌堂堂,尽管皮肤松弛了。他风度极好,穿燕尾服十分合身。在巴黎他佩带起勋章来了。跟这样的人一起在林荫道上散步,不仅是可以的,而且会起到绿叶衬红花的作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心地善良而头脑糊涂的将军对扮演这样的角色十分满意;他到巴黎来投奔我们的时候压根儿不曾指望过这样。他来的时候,几乎吓得直哆嗦;他原以为勃朗希会喊叫起来,吩咐下人轰他出去呢。由于情况发生了这样的变化,所以他欣喜万分,整整那一个月他高兴得晕头转向;我就让他沉浸在狂喜之中。在这里我才知道上次我们突然离开鲁列津堡以后他所发生的详细情况:当天上午他好像什么病发作,失去知觉,摔倒在地上,后来整个星期几乎疯疯癫癫,说话不停。医生替他治病,可他突然抛下一切,搭上火车,直奔巴黎。勃朗希的接待对于他自然是一剂良药,可是病的症状好久都未消除,尽管他的心情快乐又兴奋。他已经完全没法发表什么议论,哪怕只是稍微认真地谈谈话都不行;无论人家对他说什么话,他只“嗯”一声,点点头,用这样的办法敷衍过去。他经常扬声大笑,笑得收不住,然而那是一种神经质的、不正常的笑。有一次,他紧皱着浓眉,板着脸,一连坐上几个钟头,像一尊夜神。好些事情他根本想不起来;他心不在焉,神不守舍,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只有勃朗希一个人能使他愉快起来;他缩在角落里,愁眉苦脸,闷闷不乐的时候,必定是他有很久没有见到勃朗希了,或者勃朗希到什么地方去而没有带他去,或者是离开的时候没有跟他亲热一番。他自己不会说他想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脸色阴沉,心情抑郁。枯坐了一两个钟头(这情况我发现过两三次,那是勃朗希出去一整天,——大概是上阿尔培托处去了),将军突然朝四周打量,奔来跑去,东张西望,想起了什么,似乎要找什么人;然而没看见一个人,于是他也就想不起要问什么。他又陷入恍惚状态,直到勃朗希忽然出现,快乐、活跃、打扮漂亮的她带来响亮的笑声。她奔到他身边,动手拉他,甚至吻他,——不过她难得赏他一吻。有一次将军竟为她的一吻而高兴得哭了起来,——我真觉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