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菲力士也没那么坏,他只是没法胜任这份工作,可是北山镇真的需要一个能胜任的镇长吗?”
爱玻碰到一位她认识的年轻女子,两人一起去看十字绣的展览,我往表演摊位逛过去,答应在一个钟点之后和她在大看台碰头,看时光胶囊的埋藏仪式。
我正在一张赌桌附近看一个快手在玩三张牌的赌戏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道:“霍桑医生,我有个最棒不过的消息!”
我还没转身接受她一向和我招呼时的吻颊礼,就认出了这个声音。姬儿·弗莱尔是一个好朋友,是北山镇里未婚女性中最活泼、也最聪明的一个。去年夏天,我努力追求过她,可是显然就在那时候她的芳心已经属于一个叫马可思·麦克尼尔的家伙。
“想必是和马可思有关的消息吧,”我立刻说道,望着她带笑意的蓝眼,掩藏起我因为她仍然不肯直呼我名字而感到的失望。
“他要回家来了!他三天前由克里夫兰打电话给我,今天就该到了。”
“能再见到他真是太好了,”我言不由衷地说,脸上始终带着微笑。马可思·麦克尼尔是个巡回演唱的乐手,也是个常惹麻烦的人。他曾经组织过一个小乐团为当地跳方块舞的演奏乡村音乐,姬儿甚至和他们一起唱过几回。她当初也就是这样才认得马可思的。可是跳过上次舞以后,他因为喝多私酒而醉倒,打了本地的小伙子,结果发现自己相当受到社区的排斥。到了去年夏天,为他说话的只剩下姬儿·弗莱尔一个人。他现在回到北山镇来,大概又会让一些镇上的人皱眉头吧。
“我跟他谈到要埋藏时光胶囊的事,他说他会及时赶到参观的。”
“太好了,姬儿。”
她在我身边陪我走着,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你从来就没真正喜欢过马可思,是吧?霍桑医生?”
“你这样称呼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你爸爸。请你叫我山姆吧。”
“好的,”笑容又很快地回到她脸上,“山姆。”
“很好!你知道,我其实不比你大多少。”
“可是看起来好像你老早就一直在这里,我记得我得麻疹的时候就是你帮我治好的。”
“当时我刚由医学院毕业。我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一九二二年。”
“才五年半吗?”
“这些年头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姬儿,你长大成为一个女人了。”
“我才二十岁。”
“马可思呢——他多大?”
“三十一岁。我知道——这话我听我父母不知讲了多少遍了。说他太老,不适合我。他不好,他酗酒。”她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可是我爱他,山姆。”
“我记得他离开镇上的时候你很伤心。”
“我想是因为太突然的关系,前一天他还在这里,第二天他就不见了,甚至连张字条都没留给我。”
“警方在抓他。在他揍了查德威克镇长的儿子之后,蓝思警长要把他关进牢里。”
“我知道。喝酒对他来说真不好。可是他在电话上告诉我说他现在戒酒了,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喝酒。”
“了不起!”
“你会对他很友好的,是吧,山姆?他在这里没什么朋友,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为了你,我会对他很友善的。”我看了一下我的怀表,发现已经快到正午了。“可是我们最好现在就到大看台那边去观礼,否则你可能会丢了工作。”姬儿是盖斯·安特卫普的秘书,看来好像他要她陪在身边来埋藏他用钢片做的时光胶囊。
我们的人潮一起涌向四壁是黄色的大看台,而拉客的还在努力吆喝要大家进跳艳舞的帐篷。可是就连小孩子也暂时抛开了小摩天轮等带来的欢乐和刺激,而去见证那历史性的时刻。我们走进大看台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艾玛·詹尼,撑着她那根满是瘤节的拐杖,满面怒火。她一看到姬儿就挡住我们的去路。
“哎,小姐,我看到你的男人回来了。”
“马可思!他在这里吗?”
“差点用他那部卡车把我给撞倒了,你告诉他要多替别人想想,要是他回北山镇来惹更多麻烦的话,你告诉他我们宁愿他别回来。”
“我相信他不是想伤到你,”姬儿·弗莱尔喃喃地说。我看得出她最主要的是想闪开这个老女人,飞扑进马可思·麦克尼尔的怀里。
可是艾玛·詹尼还不想就此放过我们。“这里的人一定要有勇气对付像马可思·麦克尼尔这样的人。他们一定得告诉他说他必须生活得像是社区的一分子。法律规定我们不能饮用会醉人的饮料,而这条法律对你、对我,还有马可思·麦克尼尔都同样适用。”
“我相信他了解这一点,詹尼小姐。”
“真不知道他能了解呢!在路上乱开车,就像是又喝醉了似的。像以前一样!”不过现在她让到一边,我们终于能走过了。我最后说了句天气很好之类的话,就进了大看台,也第一次看到盖斯·安特卫普的时光胶囊。
他在椭圆形场地的正中间挖了个洞,场地外围的跑道在下午要用来赛马车。从我所在的角度看过去,那个时光胶囊就像一支巨大的银色雪茄直直地吊在一块厚板和辘轳下.下半部被围在洞口周围的泥土挡住。高达八呎的时光胶囊顶端,有扇装了铰链的金属门开着,让人把现代的文物放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