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罗莎并没有在舞会上逗留太久。待到她打算离去的时候,她才发现费森失踪了。她在哪里都找不到他。这让她立即回想起之前的那一次,布兰黛斯伯爵夫人的沙龙上那个不告而别的“皮埃尔”。看样子费森也没比他好多少,不论是法国人,还是瑞典人,男人全都是一个样。
罗莎咒骂了一句,悻悻地离开歌剧院。因为她没有找到来时瑞典大使那辆无比豪华的私人马车,只好随手招呼了辆出租马车,由两匹没了牙齿的老马拉着,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返回了巴黎市区。
因为费森一直没有消息,到第三天的时候,她甚至心烦意乱地差遣了一名旅馆男仆去了趟瑞典大使馆,向瑞典大使克罗伊茨先生询问费森的下落。平心而论,她很不情愿这样做,但费森却是她在巴黎认识的唯一一个人。他对她至关重要。为了那件至今线索全无的贵族庄园血案还有于特男爵的惨死,甚至还有一些微乎其微,但无法忽视的个人情感因素,她不想这么快就失去一个顺利进入巴黎社交界的契机。
但是那名旅馆男仆告诉她,费森伯爵并没有回大使馆。包括克罗伊茨大使本人在内,没有人一个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然后就在这一天傍晚,当罗莎终于忍不住开始替自己的这位“新朋友”担心的时候,当事人突然出现了。
费森没有差遣任何男仆,而是一身崭新的军官制服,佩着剑,披着一件罗莎平生所见过的最为华丽的貂皮大氅,亲自来到了罗莎下榻的旅店里。这很不寻常,但是女孩并未因此而有半分欣喜。她表情阴郁地看着面前精神焕发的年轻人——他本就英俊绝伦,如今一身华贵的新衣衬得整张脸都在发光。
“你不要告诉我,你失踪整整三天就为了赶制这件斗篷。”她嘲讽地说道。
“怎么样,漂亮吧?可花了我不少钱。”费森居然并未否认,他得意地转了半个圈子。
“你专程来向我展示这件衣服?”罗莎瞪着他。
“喔,我是来向你道歉的。”费森眨眨眼,有点儿讪讪地开口。
“那我可真是受宠若惊。”罗莎冷冷地回答。
“真的抱歉嘛。”费森的语气极度兴奋,和他要表达的含义完全背道而驰。他满面红光地在桌子上甩出两张巴黎歌剧院的门票,那副气派的模样就好像是在巴黎最大的赌场里下注。
“今晚我请你去看歌剧。”他趾高气扬地说。
“你竟然还敢邀请我?”罗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家伙三天前刚在凡尔赛放过她鸽子,现在难道打算再来一次?他的脸皮简直比君士坦丁堡的城墙还厚!
“我就是来赔礼道歉的呀。”费森面色如常,完全没有一丝悔过的意思,他若无其事地耸了耸肩,“今晚是格鲁克的新歌剧在巴黎首演,由苏菲·阿诺德夫人主唱,我好不容易才搞到了一个包厢!你看过阿诺德夫人的演出吗?”
罗莎摇了摇头。
“她简直就是全巴黎的缪斯女神!当年蓬皮杜夫人爱她爱得发狂,大赞她的唱腔,她因此而红遍朝野。”费森露出一脸向往的样子,但对方却不以为意。
“这位格鲁克先生……他是波西米亚人吧?”罗莎突然问道。
“是呀,怎么?”
罗莎撇了撇嘴:“我以为巴黎人只对法兰西和意大利的歌剧感兴趣呢!”
“可不是,之前这部戏闹得沸沸扬扬的,连在巴黎公演都成问题。现在嘛,那是多亏了……”费森卖了个关子,只说到这里就住了口。他眨了眨眼睛,“好啦,快换衣服吧,我的马车就等在外面,我们已经没多少时间浪费啦!”
罗莎没有机会反驳,她被对方推推搡搡地送入内室,然后砰的一声撞上了门。费森自己则在外面找了个椅子坐下来,过不多久却又站了起来,罗莎听到他的脚步声,咚咚地敲击在地板上,来来回回,透着主人内心深处的不安和兴奋。
就和舞蹈一样,罗莎对歌剧也兴趣泛泛。轻快幽默的民间喜剧或是充满咏叹调的历史正剧,她自然多少看过一些,但她毕竟不像同龄的其他女孩子那样,有着若干打发时间的休闲活动和广博的社交。她的所谓兴趣爱好,往往还未兴起就被外公埃德蒙强制熄灭。但是她毕竟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也很好奇,这位神通广大的瑞典军官去而复返,又是如此大费周章——看他身上那件充满了暴发户气焰的新斗篷,肯定不止是为了看一出歌剧而已——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尽管罗莎还在生对方的气,但却依言迅速换好了衣服,调整了头发和妆容,然后极不情愿地挽住了费森伯爵迫不及待伸出来的手臂。
其实她也等不及揭开谜底。
巴黎歌剧院坐落在巴黎市中心,和凡尔赛歌剧院同样巍峨气派、奢华耀目。就让我们省去再一次重复介绍华丽的室内装潢和布歇名画的工夫,只说罗莎和费森。
罗莎有些惊讶,因为他们是乘坐一辆普通的大众出租马车来到巴黎歌剧院的。原先为费森一路伴行的那辆瑞典大使馆的四轮豪华马车并没有出现。
“怎么,克罗伊茨伯爵先生已经放弃你了吗?”她揶揄道。
“大使和大使夫人已经乘坐马车先去歌剧院了。”费森一边吩咐马夫加快速度,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我这不是为了特地来接你吗?”
“原来这戏票又是大使先生送的,你倒是会做顺水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