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沙眼前一亮,原来自己带了手机。夏沙观察了一天,学校里不让带手机,当然也有胆子大的同学偷偷放在课桌抽屉里玩,但老师们眼光如炬,要被收走了可是不小的损失。夏沙放学后有事的时候,才会把手机带上和家里联络。看着眼前这藏到自己都找不到的手机,夏沙不得不感叹自己高中的时候胆子真的只有尖针大。
眼前的手机,她并不陌生。是这一年摩托罗拉的最新款,黑白屏,小巧可爱。她考上大学时,母亲给她换了一个三星翻盖手机,这只摩托罗拉淘汰下来就给了母亲用。一直到夏沙工作,拿自己的工资给母亲换了个诺基亚,她少女时代用的这只手机才完成使命,母亲把它交还给夏沙时,电池都流水了。
后来,是到iPhone时代,夏沙狠狠心,给父母都换了苹果手机,比她自己用的还先进一代。再也不让母亲捡自己的旧手机用。她那时的逻辑十分简单,觉得手机是每天自己使用最多的物件,也是了解这个世界的窗口,她不常陪在父母身边,希望在这件事上,他们能与这世界保持更新。
夏沙的小姨,知道了她这个举动之后,大为感动,又送了夏沙一只最新款的手机,让夏沙感受了一次做好事有好报的体验。
看着手上这只被用到电池流水才退休的小手机,夏沙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劝说父母买房之类的计划毫无兴趣。不要说是现在,就是已知房价会暴涨的几年后,提起当时应该买房,母亲也只会当真又急切地说:“那时哪里有那么多钱,就算有我也不敢拿出来。”急吼吼地断掉夏沙的假设,表示自己并不后悔。
要说服母亲,可能是比自己高考考满分还要难的事。夏沙相当清楚,改变自己要比劝说别人容易。
夏沙摁了开机键,如她预料的一样,没有什么人找她。她从通话记录里,翻出家里的座机,拨了回去。
一、二、三,母亲接了电话。和夏沙预想的一样,高三时的母亲,对夏沙来讲,并没有什么太陌生的地方。或者不如讲,高三时的母亲是她最熟悉的样子。十八岁后,她们每年相处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夏沙到很久之后才意识到,母亲一直是在以她高三时候的状态和她相处的。
准确地说,母亲对她有相处有两种模式,只要两人在一起时,母亲就还是像高三时一样什么事都想管她;而夏沙不在跟前时,母亲只好保持一种反正也管不到的眼不见心不烦。母亲只会在这两种状态间横跳,不会有更成熟的第三种相处模式。
所以,每次夏沙和母亲待超过三十天,就一定会吵架。
而这个高三,由多少个三十天组成呢。夏沙不由头疼。
“你怎么还不回家?”电话那端,是熟悉的查岗式的问句。夏沙努力按捺下心中的不快,说:“今天老师多给我讲了会儿卷子。车很挤,要等一会。我回家吃炸土豆。要是有菜就给我留一点,不用等我吃饭。”
反正今天,她是不想走去另一个车站了。
夏沙看着又来了一辆载满人的公交车,又看了眼手机时间,翻出纸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起来。
有时候,预知能力也许不是自带的,而是靠分析总结出来的。
在一趟趟来了又走的公车带来的风中,夏沙突然觉得,自己可以给自己扮演一下预知神。
第11章11。儿时玩伴
夏沙吃完最后一口炸土豆的时候,时间刚好八点。
她回味着鲜香的辣椒面的味道,满意地放下筷子。顺手把桌上的碗筷一收,腾挪出一块干净的空间,准备好要谈话的架式。
她从口袋里掏出她在等车时写写画画的纸,一张是时刻表,一张是菜谱。夏沙把还在厨房擦擦洗洗的母亲叫过来,说有话和她讲。
谈判也是有技巧的,又或者根本说不上谈判,人本就比自己想象的要自由。看上去把她束缚的极紧的母亲,在关于夏沙的大事件上,其实会听从她的意见——只要她不先放弃选择权。
人如果不先做选择,就是把选择权交到别人手里。这是夏沙在成年后才明白的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让出自己的选择,因为别人的选择,不管看上去多么善意,都是出于对方的立场。
夏沙先谈学业:“今天放学后李老师给我讲了卷子,说以后有问题可以这个点去问她。其他有几个老师也有这样的安排,所以我会晚一点回来,那时的公交车人也比较少,不用和别人挤。”
母亲听了,问:“还有哪几科老师说要补课?”
夏沙接着说:“还有历史老师和政治老师。不过数学老师是其他班的班主任,没那么多时间。”母亲点点头,她自己也当过班主任,很明白这其中缘由。夏沙趁机说:“我觉得,我的数学可能需要补补课,比起来,英语的补课,我觉得可以不用上了。”
夏沙的英语一直在外面补课,不知是不是因为开眼见世界的原因,她的每一任课外辅导的英语老师,在做人生选择时都大开大合。第一任英语老师最终移民出国;第二任英语老师辞职南下,成为了一线城市最好的私立学校的老师;第三任英语老师考入外事部门,成为了国家的人。此时她还在第三任老师那里补课,不过担了公职之后,补课这种行为显得格格不入,还在给夏沙上一对一的小课,完全是不好意思先提出终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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