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快落到了天际,红色的光在粼粼的浪中铺过来,像屠杀过后的血。
她解了鞋子,毫不犹豫地用脚踢碎一池的鲜红。然后,抽出一根烟,点燃了,看风动烟散。透过烟雾凝视,往事在心里虚化成灰。
然后疼痛了。
原来烧到了手指。但是星星点点蹦窜的疼痛却带来了别样的快感。
冯至鸣回家的时候,杜若正要去上课。
“今天回的早?”她说。
“恩,在外办事,办完就回了。”他放下包,撇头看到桌上有一个滚落的空纸杯。他拾起,欲扔。忽然发现杯沿有两个牙印。他心倏忽跳了下,他记得语声有这种习惯,喝水的时候,喜欢咬杯沿,她第一次采访他,走前喝水他就注意到了,那时候还想,给她一个铁杯子看她怎么咬。
忽醒过神:又做梦,她怎么可能。
当惦念成为习惯,不知是可悲还是可恨。
但是,不对,他联想到那袋吃的,会不会就是她。连忙问杜若。
“今天有什么人来过吗?”
“是一个问路的,请她进来喝了点水。”
“她要去哪?”
“说去渔人码头。出什么事了么?”
“她有没有留下姓名?”
“没。对了,她拿走了你一包烟。就是钢琴上的,不要紧吧。”
烟,零食,杯沿的牙印。难道真是语声?他几乎确认了。呆愣一阵后,他疯一样跑出去。
哎,你去哪里呀?杜若在后头叫。他已听不到。
他必须去找她,无论怎么样,他要把她找到。他感觉自己的血哄的燃烧起来。
开车时,他打电话给宋浩:知道陈剑去哪出差吗?
“老大,你不知道吗?陈剑就在旧金山呀,与SK谈判。”
旧金山。该死。文语声,你怎么就不能等我,折磨我你高兴啊?
他将车开得飞快,强烈渴盼她还没走。
到了目的地。他奔下车来。在人群中穿梭。该死,怎么这么多人,这地有什么好玩吗?他愤愤想。恨不得赶苍蝇一样,将这帮人统统赶走。
沿着海走,海风将他的紧张和焦灼帆一样鼓胀起来。
别走。求你别走。他祈祷着。
越走越偏,到了一片凌乱的礁石边。望过去,天高地迥,夕晖的映衬下,仿佛进入宇宙洪荒。想想不会藏什么人,正要返回,扭头的时候忽瞥到一星烟火。他的心突突跳了起来。
悄悄走过去。
在靠海的石头上,看到了她——他日思夜想的人。
到这时,他的心才沉下去,轻轻舒了一口安详的气。
他从后面绕过去。看到她在烧他的烟,烟燃到了她指上,她白痴一样盯着,浑然不觉痛楚。
他上去一把夺了她的烟,说:小孩子,玩什么火。
她扭头,眼睛眨了眨,愣住了。
他拿起她的手,摸着伤处,说:红烧爪子干吗?饿了?疼不疼?
低头看她,还是白痴模样。便一把横抱起她,说:傻瓜,是我。不是梦。不信,你掐我一把。
她真掐,很重,他嗷地叫了声。说:意思一下就可以了呀。你就不心疼我吗?
她撇撇嘴,说,鬼才心疼你。忽然咬牙切齿,说:你放下我,你讨厌,我不要见你。你把我给你的吃的全还给我。
几步后,他把她抱到沙滩上,说:送出去了,还要得回吗?恩,亲爱的,我想你了。让我好好看看你。
鬼才让你看。她低着头,说:你老实交代,你跟杜若是不是同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