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不在他预料的时候来,也可以说她总是在他预料的那个时候到他公寓里来。每次她来临,他脑海中就出现一个特别清晰的图像,那图像是一个三角形,边缘有些灰灰白白的雾。现在她又来了,轻轻地在桌子上落坐,叽哩咕噜地对他说些什么。她坐下时桌子纹丝不动,然而眼光依然灼热,令他感到那种熟悉的逼迫。她拿过他的茶杯来喝水,喝完水又将茶杯对着太阳光研究了好久,然后做出舀水的姿势在空中乱画。“咕咚,咕咚!”她说,他的喉头也随着动了两下。通常,她的每个别出心裁的动作都使他生理上直接作出反应。
大概来时她走得很急,他闻见了她身上微微的汗味,这略为令他有些不快。很奇怪,她年轻时似乎从不出汗,他已习惯了不出汗的她。他一坐下来,便陷入回忆之中,而这回忆不时地被她弄出的响声打断。这响声是她翻动纸张弄出来的,她从他抽屉里拿出一叠白纸,不停地翻动,似乎找到了一种娱乐的方式。她的尖尖的指甲掐着那一张张的薄纸,肩头抖动着,鼻孔里发出细细的唿哨音,充满了快感。于是他停止了回忆,有些入迷地看着她的游戏。
实在,他从不曾认真地考虑过她的年龄的问题。他只是大致上觉得,他与她已经相识了比较长的时间了,所以她一定是不太年轻了。但一开始,他就看不出她的年龄,他问过她,她说不知道,还说不知道是因为没法知道。而他,当时风华正茂。总的来说,他一刻也没有自发地意识到对方的年龄会是一个问题。不过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还是有阶段性的,仔细一分析,和一株蓖麻从破土到枯萎的全过程也很相似,只是他很难区分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属于哪个阶段罢了。他一直认为这事是十分模糊的,要到最后才会清楚。就比如现在,她从容地翻弄着纸张,给他一种十分宁静的感觉。而以前,很久以前,她确实很急躁过,甚至有时还很粗鲁。他记得他最喜爱的那只蓝花瓷杯就是她从窗口扔出去的,此外还扔了一些东西。那一天窗外满是乱云飞驰,他俩在床上并排躺了很久很久,两人的胴体都变成了赤红色,忽然她从他身上爬过去,将那只瓷杯扔出去了,于是两人都听见了“丁丁”的脆响。她走了以后,他去楼下找那只破茶杯,看见园子里茂密的青草绿得黑黝黝的,有一人高了。
她还批评过他的住处。按照她的描述,他似乎是住在密集的高层建筑中,到处都是刺耳的噪音。他不大清楚他的环境,他糊里糊涂地降生在这套公寓里,就一直住下来了。有一段时间,她用厚厚的牛皮纸将窗子和门全部封死,屋里变得像个地牢,充满了他俩身上的气味。这样做了以后她失踪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到她再来时,她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他将牛皮纸全撕掉了,他就是从那时候才知道她有健忘的毛病。
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翻弄纸张的手停了下来,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的额头,又伸手拿起空茶杯,做了一个舀水的姿势。
“你正在回忆一些事。”她清晰地说出这几个字,便跳下桌子,走到屋角去,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了。他听见车站的钟声敲了三下,是下午3点,窗外白晃晃的。
“你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数不清有多少次。我现在根本不在乎你是来还是去了,有时竟会搞错了。”他冲着窗外说出这些话,他不想让她听得太清楚。当他转过身来时,她已经不见了,淡淡的汗味留在空气中。
那是一个最漫长的夜,他在点着昏灯的医院太平间里徘徊来,徘徊去,揭开每一具尸体辨认着,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早上四点,他流着冷汗,头昏眼花地回到寓所里,她早已站在楼梯拐角的阴影中了。
她扑到他的怀里,簌簌发抖,一进屋便拉上窗帘,不让开灯。她的头发里散发着浓浓的停尸间的气息,还有清晨的霜风的味道,她使他又闻到了那些尸体。
“他们一共是五十三具。”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道。
她暖和过来以后轻轻地发出了几声呻吟,显得胸有成竹地说:“完全是徒劳,你!为什么你没有认出我来呢?你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可自己不知道。我知道你脑子里是另一个人,但那全是徒劳!”
那天上午他俩是如此的热烈,在昏光中他瞟见她的眉毛成了深红色,尖尖的手指甲闪闪烁烁。
“我找了又找,找了又找,哦!”他呻吟着,跌进那个无底的深洞,全身都被触角缠住,手上的大拇指开始出血了。“现在我满身都是那种气味了,我没料到会这样。也许从来就是这样,是不是我的嗅觉一天比一天发达了?”
“我们一道来分析一下。”她说,随手打开了灯。他不敢在刺眼的灯光下看她,于是紧闭着双目,转过身去面朝墙壁。
“你一次也没有认出我来吗?”她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背脊继续说,“你认为那很难吗?那其实并不难啊!你知道我的左耳下方有一颗小痣,为什么你忘了翻看他们的耳朵呢?一共才五十三个人,而你整整耽搁了一夜。自从上次分手以后,我就知道你会去那种地方。可以说,你一生下来便在找那个人,年轻时你自己不知道罢了。下一次,你一定不要忘了翻看那些耳朵。”
车站的大钟敲响九点时他醒来了,听见她在房里不断弄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用力睁开眼一看,原来她又在糊牛皮纸。一条长腿跨在桌上,另一条搭在窗台上,肩头一耸一耸的,聚精会神,一丝不苟。她没有回头就知道他醒来了,用力一跳跳到床上,然后又从他身上滚过去,滚到了地板上,悄悄地爬到门边开了门,消失在黑暗中。
等待是难熬的,尤其并不是那种指日可待的等待更是如此。后来那些冗长的日子里,他倒也充分领略了牛皮纸的好处。有时一连好久不出门,在黑暗中就根本记不清过了多少天了,再说把门关上,仅仅呼吸着他俩的气息,也使他沉静起来,所以那些牛皮纸就留在了窗子和门上。而他,就想象自己成了一只鼹鼠。偶尔突发奇想,拨开牛皮纸看看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总要吓一大跳,心脏“怦怦”跳个不止。他只在深夜出门,当车站大钟敲响十二点,街上几乎没有行人的时候。
于是几乎是自然而然地,他参与了谋杀。他是用一把水果刀,与另外一个高大的蒙面人合伙干的。就在他公寓的楼底下,那人给了老头一棍,在他慢慢倒下去时,他便冲上前去,在他左胸心脏所在的位置刺了一刀,刀子拔不出来了。老头胸口带着刀子,口里叽哩咕噜地说了些什么,他却在急急忙忙地翻看他的耳朵。毫无疑问,左耳下面是有颗痣,一滴血从那痣上进了出来。蒙面大汉吆喝一声,一把推开他,扛起老头的尸体大踏步地向河边走去,剩下他一人站在原地发呆。
“你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蒙面人在他身后取笑地说,“你想寻找一种依据,有人告诉了你某种方法,但那不会有什么结果的。这种事我见过很多,不要相信任何人的办法,如果你经常干你就习惯了。”
这件事让他失魂落魄了好久。
凌晨回到寓所里,穿过那长长的黑洞洞的走廊时,他总是屏住气细听,期望她从藏身的角落里跳出来,然而每次都落空了。她已经有三个月不来他的公寓了,他知道她随随便便的脾气,所以这一次也许是忘记了。他越来越小心翼翼地开门和关门,想要长时期地将她的气息保留在屋内,那气息中夹杂了她的汗味,曾一度引起过他的不快。
一天夜里他刚睡下,有人清晰地在窗玻璃上敲了三下,他跳起来去开窗,但窗外只有风在刮。这时他想起他住的是十层楼,窗子外面是绝不可能悬着一个人的。在那一刹那,他的脑子里闪现出那只三角形,边缘发出红色的光,“嗡嗡”地叫着,她却意外地并未出现。
最后那几天的等待充满了仇恨。他将牛皮纸全部撕掉,将窗玻璃砸碎,并将她留下了指甲痕迹的纸张揉成团,将他和她睡过的床拆掉,然后出了门,在清晨沿那条河,漫无目的地朝前走。
蓦地,他看见她站在一艘满载旅客的轮船上,一条长腿跨在甲板的栏杆上,破旧的衣服被风吹得向后飘起来,她正凝视着河水。后来她看见了他,茫然地笑着,指一指自己的太阳穴,又指一指河流。他不懂她的意思,又为了这不懂而异常烦恼,于是只好徒然地疯狂招手,随轮船沿河岸死命地跑,完全是一副自不量力的样子。轮船渐渐远去,甲板上的她走进船舱去了,汽笛邪恶地鸣叫了两声。
他停了下来。这艘船是回到这个城市,还是从这个城市离去?他用双手抱住头想了又想,最后觉得自己应该去码头弄个清楚。船码头他去过几次,但一时竟想不起来在哪个方向了。他又记起他和她在深夜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坚持说这是一个永远得不到解答的难题,她说这话的时候,就用自己的手掌做成一艘船,在他眼前驶来驶去的,口里还发出“呜呜”的汽笛声,和他刚听到的那两声没什么两样。这样看起来,他就不应当去轮船码头,而应当去随便某个地方。对,就去他和她第一次相遇的那个公园,那片草地的围栏边,他发现她坐在空气中的那个地方。当时他为这发现兴奋得要命,现在想来想去,却感到当时的情绪有些可疑的成分夹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