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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当时我正伤心欲绝,陈亦凡和他的女同学一起考上了清华大学,彻底地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决心告别这场无望的暗恋,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晓君。晓君的话让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噼噼啪啪”地落下来。

我的眼泪让她心软了,她紧紧抱住了痛哭不已的我。我们和好如初。

当时这个秘密不敢透露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觉得陈亦凡不会喜欢我。他当时优秀得像一个神话,而我平凡得像一株小草。他是一个骄傲的王子,而我只是一个瘦弱的相貌平平的灰姑娘。

第七章  童年的阴影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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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开始介绍我的家庭。前面已经提到我的父亲是新疆某部队的现役军官,母亲是一家银行的干部。我们家属于军属,小时候,每年春节,居委会都会在我们家的大门上贴一副横联,红纸黑字,用毛笔楷体写着“光荣之家”四个字。我的父母是真正的牛郎织女,一年只能见一次。

母亲一个人无法兼顾孩子和工作,因此我生下来9个月后就被送往外婆家郊县的一个小镇。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

外婆把我从母亲身边接过来时,我刚刚断奶,突然离开母亲熟悉的怀抱,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无比愤怒,也许还有被抛弃的恐惧,我捏紧小拳头,双脚乱蹬,日夜啼哭,吵得全家人都不得安宁。百般无奈之下,外婆急中生智,掀起自己的衣襟,让我吮吸她的Ru房。这一招还真管用,我立刻就安静下来,吮吸了几下,就睡着了。以后外婆的|乳头就成了我的安定剂,每天晚上我都要含着它才能入睡。据说外婆那早已干瘪的Ru房被我吮吸久了,还真的吸出了一些稀稀的|乳汁。这件事,后来被编成故事,在亲戚和街坊间广为流传,成为外婆宠爱外孙的一个例证。

我最早的记忆是从外婆的怀抱开始。半夜从梦中醒来,发现依然睡在外婆的腋下,便一点也不害怕,轻轻扯扯外婆的衣袖,外婆便醒了,弯腰在床底摸索出一个瓦罐,让我坐上去拉尿,拉完后,将瓦罐放回床底,然后抱我上床继续睡。外婆家的大瓦房,屋顶上有两片玻璃做的瓦片,当地人叫“亮瓦”,在有月亮的夜晚,月光从那里倾泻进来,在屋里形成两道淡黄的光柱。我依偎在外婆宽阔的怀里,看着在那两道光柱里飞舞的粉尘,抚摸着外婆肥大柔软的耳垂,很快又睡着了。

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大舅参军去了,小姨和小舅都还是少年,因此我得到了足够的照顾和宠爱。我在那个小镇长到7岁,和那里的孩子一起打猪草,拾柴火,爬树摘果,下河摸鱼。大多数情况下,在外表上我和那里的农家孩子已经没有区别。只有当我换上新衣服时,才看出我和他们有些不同。比如春节时,我的新衣是妈妈从城里给我买的红棉袄、格子裤,而他们过年的新衣裳也是黑色或蓝色的,为的是耐脏。还有夏天的时候,我是唯一有裙子穿的女孩,而且我还有一对玻璃丝的红头绳,这也是这个小镇上的女孩所没有的。就凭这些,让我成为了这个小镇的公主。

那时外婆家在小镇算是大户人家了。大女儿在城里的银行上班,大儿子在部队提了干,每个月都有汇款单寄来。那时我拉着外婆的手走在小镇的街上,感受到的都是别人羡慕的目光。

“王婶啊,您这是和您的外孙女赶集去啊?又买什么好吃的了?数遍整条街,就数您最有福气了!儿女各个有出息,连外孙女也长得这么水灵,看你们家海棠的机灵模样,能唱会跳的,将来不定能出息成什么样呢,您老就等着享大福吧!”

外婆笑咪了眼,答:“承您吉言,就是不知道等不等得到那天了。”

那时的我,是小镇上的小明星。70年代中期,小镇上的居民对电视机这种电器还闻所未闻,电影队每个月来放两场露天电影,那两天便是小镇居民的节日。虽然放来放去都是那八个样板戏,但也丝毫不减他们观看的热情。偶尔一次的县文工团的慰问演出更是把晒谷场挤得水泄不通,连屋顶都站满了人。文工团的演员被乡民们看成大明星,走到哪里都被人用羡慕的眼光追随。我的小姨当时就是县文工团的台柱,常常演女一号,不是“李铁梅”就是“小常宝”。那时的小姨被我看成天人,对她的崇拜无以复加。小姨在回家探家的时候,我便缠着她教我一些唱段。外婆说,那时如果在堂屋找不到我,我就是躲到小姨房间对着镜子练习去了。

夏季的傍晚,公社门口的晒谷场坐满了乘凉的人们,这是一天最休闲的时候,常常有大人叫:海棠,给我们来一段吧!五六岁的孩子正是表演欲望最强烈的时候,还不知道害躁,听到有人鼓掌,我就兴高采烈的表演起来。我属于人来疯,人围得越多,我表演得越卖力,说唱念打,一丝不苟。于是常常出现几十个人围着看一个小孩子表演的情况。我最常演的是李铁梅和白毛女。演“白毛女”的时候,我特地回家找一件旧衣服穿在身上,那件衣服的袖子已经破了,我一用力,就把袖子撕成几条,再把我的头发披散下来,偷偷去厨房抓一小把面粉抹在上面,这样“白毛女”的感觉就出来了。演李铁梅的时候,我把辫子梳成一根独辫,穿上妈妈去北京出差给我买的红底印白梅的对襟衫,这件衣服上的标签写的名称就叫“铁梅衫”,和电影上李铁梅穿的大同小异。这件不仅小镇上绝无仅有,就是在城里也少见的衣服让我收获了无数艳羡的目光。

我那时是小镇大名鼎鼎的童星。很多年后,因为给外公外婆上坟,清明节时我和母亲回到那个小镇,遇到认识我的老人,还提到当年我在晒谷场演出的盛况。

“这不是春梅吗?回来给老人上坟啊?这是海棠吧,果真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还记得你小时候在晒谷场上演‘李铁梅’,穿着那件红衣服,叫什么‘铁梅衫’,演得多好呀。看的人围了好几层呢,一点也不怯场,当时我们就说这姑娘将来一定有大出息的,果然没错……”

因为童年的那段光阴,我历来把那个小镇当成我的故乡。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那是一段非常幸福的时光。

但回城上学后,情况就变了。

我没上过幼儿园,直接进小学后,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发现自己不会讲普通话,而且连龙城话也讲不好。郊县小镇的话和城里话还是有差别的,龙城人讲话喜欢把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往上“挑”,并把尾音拉得长长的。这样女孩子讲话听起来就很“嗲”,像在撒娇似的。而我的小镇话就没有这种风情,听起来土里土气的。这让我在刚上学的头两年被同学打为另类,班里那些漂亮的家境好的同学都不跟我玩,选班干部也没有我的份,这深深挫伤了我的自尊心。

那时我们这个城市有许多“上海人”,他们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来我们这个小城“支援边疆建设”的。他们把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寄养在上海的爷爷奶奶家或外公外婆家,上学了才不得已回到龙城。这些孩子在家和父母说“上海话”,在学校说标准的普通话,身上穿着带蕾丝花边的白衬衣配黑色金丝绒背心,脚上穿着红色或黑色的丁字皮鞋来上学。她们在学校有着特殊的地位,娇气而傲慢,但老师对她们却客客气气的。每次学校文艺演出都让她们站在第一排。

她们才是小城的公主,而我成了灰姑娘。

母亲热爱自己的工作远甚于自己的小家。这让她把一切家务都当成影响工作和生活质量的琐事。从小把我和弟弟送给祖辈抚养,自己在单位吃食堂。我回到城里上学后,从小学一年级起就知道放学直接去饭堂打饭,吃完饭,洗好碗才回家。晚上妈妈常常出去开会,就是在家也是忙自己的事,不允许我去打扰她。我每天晚上都是独自在自己的屋里写作业,自己洗澡洗衣服,然后自己上床睡觉。

躺在床上,我常常想念在外婆家度过的时光。那几间大瓦房,永远那么热闹,每天早上外婆去买菜的时候,都会问我想吃什么。外出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抱在怀里亲一下。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会给我讲故事,虽然她只会讲那个田螺姑娘的故事,虽然那个故事我听了不下八百遍,但我还是愿意听,总比我现在孤单的一个人睡觉强百倍。

我曾跟母亲提出,我要回小镇上学,被妈妈一口否决,屁股上还挨了两巴掌。

我知道妈妈并不是不爱我们,她也很爱我和弟弟。但她的爱是理论上的、抽象的爱,而不是像老母鸡一样把孩子搂在怀里,落实到具体生活上的爱。我一直觉得一个“事业狂”母亲远不如一个普通劳动妇女的母亲能让孩子感到温暖。这一点,我就很羡慕晓君,她的妈妈只是一个普通女工,但他们家不仅让他们姐弟四个温暖,连我这个客人都觉得温暖。

当然,这是我小时候的想法。后来,我长大了,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得到妈妈的大力相助。我开始明白,一个在事业上精明能干的行长母亲和一个生活上精明能干的家庭妇女的母亲还是不同的。

但是,当时我对妈妈是有怨言的。她出差的时候倒是没忘记替我和弟弟买新衣新鞋,所以我和弟弟都有几件时髦的质地很好的衣服。但她一年出差的机会只有这么一两次,我和弟弟当时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衣服裤子穿不到一年就短了。新衣服、新鞋子如果洗了,我就被迫穿着捉襟见肘的旧衣和露出大脚趾的鞋子去上学。每次都是她看到我们的狼狈样了才匆匆忙忙带我们到商场去买。新鞋常常当场就换上了,那破了洞的旧鞋就扔进商场的垃圾桶。

妈妈说我小时候是个倔强的不会讨父母喜欢的孩子。回城上小学时是小姨送我来的。几个月没见妈妈了,她以为我一见到她会高兴得扑到她怀里撒娇,没想到我竟然对她漠然得很,一直爱理不理的。当晚,竟然宁可跟小姨挤一张床也不愿和她睡,让她大大的伤了心。

为了不让这一幕在弟弟身上重演,不久她特地去湖南奶奶家把弟弟接回来上幼儿园。虽然上的是全托,但一个星期总可以在一起一天啊。

母亲说我对爸爸的态度一直让他耿耿于怀,以致我们父女之间的感情一直很淡漠。

我有一个当解放军的爸爸,而且还是一个团长。这是一件让我感到十分骄傲的事。小时候每当家里有客人来,我都拉着他们,指着客厅墙上挂着的镜框,告诉他们那个穿着军装,十分威武的军人就是我爸爸。

遇到有小朋友欺负我,我就虚张声势地说等我当团长的爸爸回来收拾你们!这一招经常就把小朋友震住了。毕竟一个在新疆当团长,可以对上千人发号施令的爸爸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他们的爸爸最多当个什么科长,手下只有十几人。

但这种对爸爸的感情只存在理论上,我实际上很怕我的父亲。在我的记忆里我从来没有和爸爸亲热过,被他抱在怀里,举过头顶“嘎嘎”笑的记忆更是没有。直到现在,我和他单独在一起都感到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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