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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莉丝(第1页)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一座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须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然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决胜,爵士先生,还有士气因素,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士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他名叫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布朗·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洋洋,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那·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

“必须应战。”阿斯坦再次强调。

“对。”丹妮说,此时英雄将那玩意儿收了起来,“传壮汉贝沃斯。”

高大的棕肤太监坐在大帐阴影下吃腊肠。听罢传令,他三口吃完,油手在裤子上擦擦,便让白胡子阿斯坦去取武器。年迈的侍从每晚打磨主人的亚拉克弯刀,并用鲜红的油擦拭。

等刀拿来,壮汉贝沃斯顺着锋口斜睨一眼,咕哝一声,将其插回皮革鞘中,然后把剑带系于宽大的腰间。阿斯坦将盾牌也拿来,这是个铁制小圆盘,跟馅饼盘子差不多大,太监用左手抓着,而非按维斯特洛战士的习惯绑于前臂。“准备洋葱和肝脏,白胡子,”贝沃斯说,“不是现在吃,待会儿再吃。杀人让壮汉贝沃斯肚饿。”他不待回答,便拖着沉重的步伐从橄榄树林里出来,朝欧兹纳克·佐·帕尔而去。

“干嘛派他,卡丽熙?”拉卡洛发问,“这家伙又胖又笨。”

“壮汉贝沃斯曾是此地斗技场的奴隶。若出身名门的欧兹纳克败在这样一个人手上,会让伟主大人们大大蒙羞,即便得胜……对地位相差如此悬殊的他们而言,也毫无价值,弥林人不能引以为豪。”此外,跟乔拉爵士、达里奥、布朗·本和三名血盟卫不同,太监并无带领部队、拟订计划或提供谏言的能力。他除了大吃大喝、自吹自擂和冲阿斯坦吼叫,什么也不干。贝沃斯是最容易舍弃的棋子。到了掂量掂量伊利里欧总督给她派来的保护者的时候了。

贝沃斯踏着沉重缓慢的步伐朝前走去,激起攻城队伍一阵欢呼,而弥林的城墙和高塔上则传来叫嚣嘲笑。欧兹纳克·佐·帕尔重新上马,挺起那柄螺旋长枪。战马不耐烦地摇晃脑袋,以蹄子扒沙地。虽然太监身形巨大,但与人马相较却显得渺小。

“若有骑士精神就该下马。”阿斯坦说。

欧兹纳克·佐·帕尔端平长枪发起冲锋。

贝沃斯停下脚步,两腿叉开,一手拿小圆盾,一手握持阿斯坦精心护理的那把亚拉克弯刀。黄丝肚兜遮不住硕大的棕色肚皮和松垂的胸膛,除了小得离谱的镶钉皮背心,他没穿甲胄,甚至连乳头都暴露在外。“我们该给他锁甲。”丹妮突然感到很不安。

“没必要,锁甲只会减慢速度,”乔拉爵士说,“斗技场里是不穿铠甲的,观众要看流血。”

白色战马蹄间泛起尘埃,载着欧兹纳克雷鸣般地朝壮汉贝沃斯奔来,斑纹披风迎风飞舞,整个弥林城尖叫呐喊。攻城方的助威声相比之下显得稀稀落落,因为主力的无垢者们保持阵形沉默站立,跟石头一样毫无表情。贝沃斯也仿佛是块石头,硬邦邦地挡住马的前进路径,绷紧宽阔的背。欧兹纳克的长枪瞄准他胸膛中央,明亮的铁尖头在阳光下闪烁。他会被刺个透心凉,她心想……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太监往侧面一转身,眨眼间便将骑手让过。护城英雄圈转马匹,抬起长枪,眼见贝沃斯毫无反击,城墙上的弥林人呼喊得更为响亮。“他干什么呢?”丹妮问。

“炫耀。”乔拉爵士说。

欧兹纳克引马绕贝沃斯转了一大圈,然后猛踢马刺,再次冲锋。贝沃斯又是静静等待,关键时刻一转身,并将长枪头拨开。这回当那英雄越过时,她听见太监隆隆的笑声在原野上回荡,“这枪太长,”乔拉爵士说,“贝沃斯只需避开尖头就行。那蠢货应该直接朝他骑去,不要想潇洒地将人挑起来。”

欧兹纳克·佐·帕尔第三次发起冲锋,丹妮清楚地看到,他是朝贝沃斯旁边而去的,好比维斯特洛骑士在长枪比武中的姿势,非如多斯拉克人那样正面撞向敌手。

考虑到平整宽阔的地表使得战马可以提升速度,却也让太监能轻易地躲开笨重的十四尺长枪,弥林那位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试图预估对手的行动,在最后一刻将长枪偏向,以赶上壮汉贝沃斯的躲闪。

太监早有防备,这次他向下蹲,而非转向侧面。长枪无害地从头顶掠过,贝沃斯陡地一个翻滚,锋利的亚拉克弯刀划出一道银色弧圈,砍入马腿。战马尖声嘶鸣,接着倒了下去,英雄从鞍上滚落。

突然的沉默席卷弥林的砖头城墙。欢呼雀跃的变成丹妮的部下。

欧兹纳克跳离战马,在壮汉贝沃斯来袭之前拔出长剑。金铁相交,鸣响连连,如同暴风骤雨,快得丹妮看不清招式。没过多久,贝沃斯双乳下便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覆满胸膛,而欧兹纳克的羊角之间嵌了一柄亚拉克弯刀。太监用力拔刀出来,又三下猛砍,将英雄的首级与身体分离。他把脑袋高高提起,给弥林人参观,然后甩向城门,任其在沙地上弹跳滚动。

“弥林的英雄不过如此。”达里奥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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