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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安稳的夜15(第1页)

走出了父亲的房间,我看到母亲依然还站在门口,女仆抱着本,很明显小笨蛋已经睡着了。

母亲看着我,眼神中除了询问更多是担忧。

“我很好,真的。”我为了不让母亲担心说道,“您快些进去吧,在外面站了这么久也该累了。”

母亲摇了摇头,眼中噙着泪花,我知道母亲为甚麽没有动,除了因为性格内向的母亲总是对父亲言听计从,另外就是因为我打小就不喜欢母亲的拥抱,简直能给人闷死,但愿特提斯以后不要发育成母亲那样子,不然我也不乐意让她抱我了。

但这一次,我想我不该这样做,我向前伸出手,拥抱了母亲。

后者身体明显怔了一下,随后弯下腰紧紧的搂住了我。

果真又是要被憋死的节奏,但这次我没有挣脱,而是尽情的享受了母亲温暖的怀抱,比起父亲拥抱的力量感,母亲的怀抱更加温暖。

我看了眼明明已经不是小宝宝却仍旧需要人抱着的笨蛋弟弟,突然觉得母亲和特提斯相比,也不知道谁更加不容易一些。

离开了父母亲,我并没有立即去睡觉,而是又去了几个地方,都是经我深思熟虑的:特提斯的房间和芬恩的房间。

特提斯果然也没睡,我美丽的姐姐红肿着眼睛似乎就眼巴巴地等着我来了。

姐姐的房间比我的要小一些,但物品和装饰可要比我的多多了。那些都是姐姐的爱慕者送来的。

姐姐今年十二岁,再有四年就能嫁人了,寻常领主家里超过十岁的女孩子往往都已经订好了婚约,而且她们往往都不好看,毕竟有些人带着女儿来过我家,目的竟然是跟我定亲。

但我都不喜欢,也就没有这档子麻烦事儿。而我的姐姐很是好看,就算跟凯瑟琳站在一起,哦不,那样的话还是有些差距的,但在领主的女儿中一定算得上是很美的了,不过她跟我一样,也瞧不上那些来示好的家伙们,不管是什么贵族还是诗人,在姐姐看来都是白痴。

但姐姐是个精明的人,礼物都收,人也都见,但要是想要再见或者是拉近什么距离、感情之类的,那可就是痴心妄想了。

当然了,也有个家伙非常死皮赖脸,他是我姐姐所有的追求者当中我见过最令人费解的,他总是给我姐姐送这送那,最后特提斯都不好意思收了,并且明确的表示不会跟他有任何来往与关系,但那家伙的礼物仍旧不断。

我真是佩服他,据说是烈阳神鸟家族的年轻公子,长得也很帅,但我想脑子不太好使,又或者是只有我姐姐看清了这个鸟人的真面目。

不过特提斯房间里众多的装饰并没有使她的房间杂乱无章,反而是有一种精致的生活情调,我很喜欢,甚至盖过了我对她的不喜欢。

至于我的哥哥芬恩,在他的房间里只能看得到——什么也看不到,除了一张床、一个大衣柜、一张桌子一套盔甲,大概就被有别的了,这倒也符合我对他的印象。

芬恩是不会有什么大的爱好的,据民间的传闻,这位领主的大儿子甚至都没离开过城堡,当然了我知道这是胡扯!

我找到我的哥哥姐姐也并不是为了再跟他们哭一场,而是将一些东西送给他们:皮克曼送给我的神奇紫色药丸,他只留给我的两颗,虽然我很不舍得,但还是一人送了一颗。

在我看来,父亲是用不到这种东西的,至于本,我想就算我们一家死光了才会轮到他,所以,还是送给特提斯跟芬恩比较好,他们俩没我聪明,又没我有天赋,还是有很大可能遇到危险的。

送完了紫色药丸,我终于是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玲为我换衣服的时候差点没把我的衣服哭湿了,当然反正这衣服大概也是穿不了了。

等玲哭哭啼啼的远去了,我才躺在了我的床上,直到这时候一个疑问才从我的脑海之中钻了出来:父亲真的没有给我安排暗中的护卫吗?难道他真的就这么放心自己的儿子在外头蹦跶而没有一点点的防备?还是说我的护卫这次失职了又或者。。。

想到这些我不禁脑子有点疼,想着以后再问问姐姐好了,就没再继续深思,反而是有些欢喜的将自己获得的三件宝贝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

‘神曲’我始终喜欢不起来,但既然父亲说它很厉害,那最好还是收藏着吧,也许有一天,当我踏上冒险与征服的旅程,我会用到它。我很喜欢那张软黏黏的面具,此刻关好了房门,总算是满足好奇心的将它戴在了脸上。

那是一种神奇的感觉,黏糊糊、冰凉凉的面具贴在脸上之后,就好像面具下面有一根根冰凉的细线,朝着我的脸部伸出、钻入,随后于我的脸粘合在一起。

“哇哦,有这么多的样子可以选嘛!”

我很是高兴的在脑海里得到了可供选择的样貌,我从床上弹跳起来,随后走到了镜子面前。一会儿,我是顶着一头黑发有些格格不入的老人,眼睛是淡淡的天蓝色;一会儿,我双眸深邃,就像是父亲那样的大领主,络腮胡子彰显霸气;又一会儿,我的脸上长出一道长长的疤痕,一张英俊的脸庞有着一红一蓝不同的眼眸,就和我的一样!而且,我还可以是金色眼眸的姑娘,漂亮的就像是一个洋娃娃。。。

第二天的清晨,我感到了浑身的酸痛,玲来传递消息,说霍尔金大学士免除了我今日的课程,让我最好是卧床休息,另外还给我送来了早餐:涂抹着厚厚黄油和蜂蜜的烤面包片,还有一盘金黄冒油、吱吱作响的煎培根肉。

我一边享用着早餐,一边看着窗外的阳光,回想起昨天,感觉还有一丝丝的不真实,十年来平静的、安全的生活之中,和奥赛尼尔他们一起去小酒馆就已经是我最大限度地冒险了,但昨天经历的一切,彻底改变了我的认知,更关键的是:

我产生了离开家乡的想法。

我知道,我的人生最有可能的就是一直呆在皮克城,有可能会当上领主,然后偶尔去神会参加议会,然后会娶一个别的领主的女儿结婚,生几个孩子,继续呆在这座城堡里。

没错,我已经几乎能够确认我娶不到凯瑟琳了,昨晚的事就算父亲全部推给皮克曼,我毕竟出现在了现场,多少会被当作是一个帮凶。可昨晚的事件让我有些动摇了,皮克曼的的确确是一个烦人的家伙,但是他的来去如风、他的自由自在,他的那些歌词,让我无比的向往。

而他送给我的宝贝,都是在皮克城看不到的,纵使是我父亲这样的领主,也不会比他的宝贝多,况且在皮克曼看来,这些似乎都是随手可以丢弃的。

提尔家族向来就有着藏宝家的称号,但我亲眼见证之后,还是让人很难以置信。另外父亲讲述的那些,在亚特兰蒂斯神殿受到祝福的手杖,我原本以为亚特兰蒂斯只是一个传说,可现在似乎真的有这么一个地方!

而那些神秘的宝物,我更是听都没听说过,竟然可以让我拥有另外一个人的样貌,竟然长剑还能引发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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