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之治
背景
北周建德六年(577),周武帝宇文邕灭北齐,统一北方,结束了自东西魏分裂以来近半个世纪的分裂割据局面,使人民免受战争苦难,得以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从而促进了整个北方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广泛交流和发展,为隋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开皇之治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北周大象三年(581)二月甲子日,隋文帝受北周静帝宇文阐禅让,即皇帝位,定国号为隋,改元开皇。隋朝建立后,隋文帝着力于统一大业。开皇九年(589),隋朝灭了南陈,统一了全国。同年,琉球群岛归降隋朝,突厥可汗尊隋文帝为圣人天可汗,表示愿为藩属永世归顺,千万世为圣朝典牛马。隋文帝结束了中国长期混乱的局面,征服了各族蛮夷,使中国又回到了和平年代。
为巩固统一,隋文帝厘定了一套新的体制,对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政治体制、赋税、土地制度、法律、钱币、对外关系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立并发展了诸多意义深远的制度,开创了一代新局面。
政治
五省六部
在中央官僚制度上,首创了五省六曹制,后改称五省六部制。原来北周的官僚体制,是依《周礼》而定,名多而繁乱。隋文帝则参酌汉魏时期的体制,有所损益,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六部、二台、九寺、十二府。掌握政权的是五省,三师是荣誉称号,没有实权,授给有功劳的文武官。三公也仅仅是顾问性的机构,没有实权,不直接参与国家政务,也不常设。执掌国家政务实权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以上二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这就是后来被唐朝继承的三省制。三省的设置,能互相牵制,避免了丞相一人专权的局面,把权力集于皇帝,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在选官制度上,隋文帝还废止了自曹魏以来中国实行了300多年的九品中正制,创立了科举制度。
尽罢诸郡
地方行政机构方面,隋文帝鉴于魏晋南北朝政区划分毫无标准,地方行政混乱,支出庞大,隋文帝遂于开皇三年(583),尽罢诸郡,即由过去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二级制。同时,将一些郡县合并,借以节省开支、精兵简政。简化了地方行政组织,地方官吏概由中央任免,官吏的任用权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录用僚佐,由此巩固了中央集权,改变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钱穆说:开皇之治的成功,简化地方行政机构是一个基本因素。这不仅节省国家开支,还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中央集权的统治。据统计,隋初中央政府开支减省三分之二,地方政府之开支减省四分之三,全国于行政之经费,仅及南北朝时代开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国库之丰积,不无原因。
澄清吏治
在澄清吏治方面,隋文帝得国以来,励精图治,兼且天资刻薄,自不容贪污枉法之行为存在。隋文帝命柳盛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者二百余人,州县肃然。吏治之整肃,不仅上裕国库,下纾民困,隋高祖在位时之隆盛,此亦为要因。
颁布律法
此外,为确保隋朝长治久安,开皇三年(583),隋文帝还命刑部尚书苏威、礼部尚书牛弘等制成《开皇律》。《开皇律》废除了一些酷刑,并规定人民若有枉屈,可以依级上告直至中央。而且各地判决死罪也必须经过中央决定,地方不得擅自处理。显然,《开皇律》要比秦以来的法律开明得多。隋文帝有时却有法不依,以权代法,法律能否得到认真的实就又要依赖于贤臣的忠心辅佐了。如:隋文帝曾经禁止使用不合标准的钱币,可是有人竟违其禁令,拿次币换好币。隋文帝得知后勃然大怒,急令斩之,刑部侍郎赵绰进谏:“此人当坐杖,杀之非法”。隋文帝仍坚持己见,治书侍御史柳或复上奏劝谏,终于使隋文帝依法撤销其杀人的旨令。在隋文帝统治前期,请如此类事例甚多。这些智囊人物“同心协,政刑大小,帝无不与之谋议,然后行之。故革命数年,天下称平”。
隋文帝对社会各个领域的一系列改革,对削弱地方豪强势力,加强中央集权,起了积极的作用。
军事
府兵改革
隋朝建立后改革了府兵制。府兵制为古代兵制之一。隋文帝对府兵制度的改革,要点是府兵的组织系统和兵役制度两个方面。当府兵者除保留军籍外,还同其家属编入州县户籍,与民户一样申请土地。平时生产,每年轮番到京城担任守卫,战时打仗。府兵家属不再跟随府兵调动而流寓无定,有利于社会生活安定和增加生产,这种“寓兵于农”的制度,使府兵制得到了巩固和扩大,加强了中央对军队的控制。隋代府兵制创立以后,规定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服役年岁为二十一至五十九岁。府兵本身是免除课役,但军资、衣装、轻武器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则须自备。凡出兵征防须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将领勘合后,才得发兵。战争结束后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
加强防御
南北朝时期,突厥人作为北方最主要的一个游牧民族,藉强大的军事力量,不时侵扰内地。北周时期,隋文帝一直采取和亲政策,缓和双边关系。开皇三年(583),突厥大举南侵,隋文帝派兵将其击败,并大修长城加强防御。后来,更采用离间分化策略,促使突厥分为东、西两部,彼此交战不已,隋则得以消除北顾之忧。此后,战败的突厥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西突厥向西面发展称雄西域(后在唐高宗时被唐朝消灭),东突厥则受到了隋朝的控制(后在隋末大乱中再次崛起,空前强大”控弦且百万,戎狄炽强,古未有也“,后被唐太宗消灭),中国北方边境逐渐稳定。
统一全国
隋朝初年,在南方还存在有西梁和陈两个政权。西梁虽然以南朝正统自居,与陈朝对立,但地少国弱,一直是北方西魏、北周和隋的附庸国。开皇七年(587),隋文帝召西梁皇帝萧琮入朝,废之并吞西梁,由此完全做好了南下统一全国的准备。
开皇八年(588),隋文帝以晋王杨广为帅,起兵南下攻陈。开皇九年(589),隋军攻入建康,陈叔宝情急之下带着两个爱妃躲藏到一口枯井中,后来被俘。至此,隋文帝结束了自西晋以后中国近300年的分裂局面,南北朝结束。
经济
隋文帝隋文帝自立国即以富国为首要目标,轻徭薄赋以解民困,在确保国家赋税收入之同时,稳定民生。由于南北朝以来,户籍不清,税收不稳,于是在开皇五年(585),即大索貌阅,并接纳尚书左仆射高颎之建议,推行输籍法,作全国性户口调查,增加国家税收,改善经济,尽扫魏晋南北朝以来隐瞒户籍之积弊。
革除弊端
隋文帝在经济上也实行了一些极为有利的措施。首先是革除弊端。自魏晋南北朝以来,士家大族垄断了一切,他们隐匿了大量的户口,既严重影响了中央集权,又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的赋税收入。针对这些,隋文帝进行了户籍整理,并采纳了贤相高颎提出的“输(租赋)籍(户籍)之法”。即由政府制作”输籍定样”,令州县依样确定户等上下,每年检查一次,百姓按其规定的数额来纳税,有效地打击了世家大族的经济力量和政治特权,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唐代理财家杜佑,曾给予此项措施以高度的评价:“隋代之盛,其由于斯。”
减轻赋税
其次是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开皇初,面对南北朝以来赋税有增无已的状况,民部尚书苏威提出应“减赋役,务从轻典”。隋文帝便下今采纳北朝时赋役最轻的北齐法。在此基础上,隋文帝又曾多次下令减免赋税。同时,隋文帝还下令将服役年龄由十八岁推迟到二十一岁,每年服役期限由一个月减为二十天,调绢由一匹改为两丈,并规定不服役者可以纳庸代役,丁男五十可免役收庸。隋文帝的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