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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3页)

汉斯低头看了过去,周末顺着他的目光介绍:“你看的这个男人住在凤凰城,来蒙泰克镇出差,在案发时间经过有可能通往废弃厂房的公路去了墨西哥,正常出境,年轻时有过一次酒吧闹事的记录,在十二年前。”那是一张四十岁男人坐在车里开车的照片,脸被汽车棚顶挡住,汽车牌照却拍的很清晰。

汉斯又往另外一边看去,周末的声音很快跟上:“这个男人是休斯顿一所大学的老师,有一个女儿,女儿和男朋友离家出走,警方调查结果是,他们可能去了墨西哥旅游,这次旅游计划和大学老师女儿的恋爱被他严厉阻止过。”

不管汉斯看到任何地方周末都会说出这些人的资料,而汉斯的目光总是在一张照片上盯了一会又将目光离开。

“他不在这里。”

鲍勃听到这句话奇怪的看了眼周末,什么都没说。

汉斯为了这个目光紧张到了极点,他害怕那根绳子在套回自己的身上:“我说的是真的,买我弹夹和消音器的人是个有钱人,他愿意用市场上一倍的价格来买这些东西,本地俚语中近似西班牙语的发音我不可能听错,买子弹和消音器的人一定是本地人,另外我也不可能看不出来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十五、六岁男孩和照片里这些人的区别。”由于蒙泰克镇极为靠近墨西哥,地理位置早就了这里的语言中有很多类似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些同样证明了汉斯说的话是真的。

“十五六岁?”周末问了一句,他在汉斯的双眼里看到了自己提问后的恐惧那一刻,又补充道:“我相信你。”

周末陷入了思考当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居然可以在杀死查理以后做出如此干净的现场不说,还知道不给公路上的摄像头留下任何证据……那,他是怎么把尸体运到废弃厂房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可能有足够的体力完成所有工作,那可是一个成年人的尸体。

又一次拿起了这些照片,周末这回不是给汉斯看,而是自己一张张扫了过去,等他将目光停留在一位坐在垃圾车里的司机身上时……

“形容一下这个男孩。”周末问道。

汉斯顺着周末的话说道:“十五六岁的年纪,金色头发,很帅的一个小伙子,穿着红色T恤,耐克球鞋,看起来就不是从穷人区出来了,很有钱的样子。买枪的时候他付给我的钱是最整齐的,不会向那些混混一样把钱团的皱皱巴巴。”

鲍勃听到这个形容马上说道:“我可能记得几个这样的家伙,他们是我侄子中学里的同学,有一个家伙下巴很长、金发,在十五六岁的年龄有过两次盗窃记录,还被咱们抓过。”

“他的下巴不长,长的还很英俊。”汉斯否定了鲍勃的话。

鲍勃继续尝试:“还有一个……”

“NO,不是。”汉斯继续否定。

鲍勃连说了几个都被否定以后,他冲着周末说道:“你就一个都不认识这样的孩子?也许我们在巡逻的时候都见过他。”

被鲍勃提醒时,周末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身影,这个身影有点模糊,像是用PS做出来的剪影效果,而这个孩子周围的场景却很清晰,一辆没有组装好的汽车……汽车?

一瞬间,周末脑海里的人影清晰了起来,可是……

“不,不可能是他。”

“谁?”鲍勃问道:“管他是谁,你不能去楼下的电脑里把资料调出来吗?这会浪费你几分钟?”

周末慢吞吞的走出了审讯室,他知道一个这样人的,而是这样的人周末就仔细观察过一个,还对这个孩子的性格做过评价。

走到楼下打开电脑时,周末在无数疑虑中调出了就住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个孩子档案,此时鲍勃已经把汉斯扶了起来,俩人正从楼梯上走下。

“是不是他?”周末完全不抱希望的问着。

汉斯都没有仔细看,看着电脑档案上的证件照说道:“就是他!我还记得自己问过他一句‘这么小就开始如此热衷于武器收藏简直是个灾难,武器收藏是个无底洞,花掉大笔的零花钱你不心疼么?’的时候,他回答我‘这里是米国,国家法律永远支持自由人的自由意志。”

第二十八章审讯攻防战

早晨8:40,周末坐在审讯室内已经连续突击审讯了半宿,他旁边坐着的是鲍勃,而坐在犯人位置上的,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金发少年。

该少年正处于青春期阶段,可他脸上干净的没有半点雀斑不说,甚至连个青春痘都找不到,更有意思地的是,当周末、鲍勃等人在大半夜里开警车赶到他家,将他从床上抓住,在他那个快要发疯了一样大吼大叫的母亲面前,罗宾只是特别平静的说了一句:“母亲,别担心,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

手上带着手铐,脊背已经被鲍勃那强壮的膝盖顶住,周末和鲍勃的搭档正在用力拧着他的双手,就怕他有机会碰到那把不知道藏在哪里的。45口径手枪时,有多少人可以像罗宾这么镇定?

周末相信任何一个无辜的人都不会在警察闯入家中将自己按在床上的那一刻如此镇定,连起码的询问都不曾发出过,即便这个孩子的母亲发了疯一样大吼:“为什么抓我儿子!”,你好歹随声附和的来上两句面目狰狞的:“你们凭什么抓我?”吧?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罗宾就是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周末和蒙泰克警察局的夜班警员给带回了局里。

回到警察局后,经过汉斯的指认,这名金发少年正是购买了两个。45弹夹与消音器的人,于是,整个办案方向分为了两组,德瑞克通知FBI与鉴定科去罗宾家里搜查,周末和鲍勃对罗宾进行第一轮的审讯,而德瑞克自己则坐在监控室里看着。按理说德瑞克应该亲自审讯,无论是为了查理还是断脚杀人案的重要性,可他没有这么做,他怕自己听到案情经过的时候,直接拔出手枪干掉罗宾。至于为什么不让FBI来审而选择周末,德瑞克根本不可能把蒙泰克警察局抓到的疑犯让出,选择周末审讯则因为他根本等不到吉米和突击队来上班。

“你为什么要买一把手枪?还要为手枪配上消音器?”周末第四次问出了这个问题,尽管重复审问是警察的审讯手段之一,可是让他这个级别的审讯高手连续四次重复已经问过的问题则证明了这个孩子的回答不光无法定罪,还合情合理到了天衣无缝的程度。

罗宾长着一张典型的英伦脸,那种帅是在校园里可以得到无数低头看手机的少女在他经过时,瞬间抬起头来注视的:“好玩,作为一个男孩子,拥有一把枪、可以向电影里特工一样给枪配上消音器,是梦想。”

这句话里有漏洞,不过在第一次回答时,罗宾就把漏洞堵的严严实实:“蒙泰克有沃尔玛,有专门的枪械用品商店,你这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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