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发了那笔财。在城里关帝庙租了一间房,两人享受着手里老觉着痒痒的生活。一人作了一身洋缎的衣裤,一件天蓝的大夹袄,城里城外任意的逛着,脸都洗得发光,都留下平头。不到两个月的工夫,钱已出去快一半。回乡下是万不肯的;作买卖又没经验,而且资本也似乎太少。钱花光再去当兵好象是唯一的,而且并非完全不好的途径。两个人都看出这一步。可是,再一想,生活也许能换个样,假如别等钱都花完,而给自己一个大的变动。从前,身子是和军衣刺刀长在一块,没事的时候便在操场上摔脚,有了事便朝着枪弹走。性命似乎一向不由自己管着,老随着口令活动。什么是大变动?安稳的活几天,比夜间住关帝庙,白天逛大街,还得安稳些。得安份儿家!有了家,也许生活自自然然的就起了变化。因此而永不再当兵也未可知,虽然在行伍里不完全是件坏事。两人也都想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