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又顺手折下一枝玫瑰给她。
“你这种人真要不得,为了自己的心情就随意攀折花木,要知道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个体被摘下来也会痛得‘哀哀叫。”
“我以为你喜欢玫瑰花。”他想起她要求用上万朵玫瑰花布置起的礼堂。
“我是喜欢啊!但它留在枝头我一样喜欢,不用非得把它捏在手中,才能证明我喜欢它。”就像她也好喜欢、好喜欢眼前这个大帅哥,可不一定要把他占为己用啊!这个想法弥补了她心中缺憾。
“好,下次我会注意。”
“对了,那天我摔跤,你来救我时,我发现你不用手杖也能走得很快,为什么你还要随身带着这根龙头杖,想学太上老君啊?”
“我不喜欢跛脚的感觉。”他实说。
“错!你是对自己没信心,认定自己没了那根黑鸦鸦的东西,就再也走不动。”
“你是心理医生?说话那么笃定。”他顺开她被风吹散的长发。
“别一脸不屑,我虽然没合格的医生执照,可依我助人多年的经验得知,当人需要依赖某种东西才能获得安心,那么他的问题绝不是出在身体,而是克服不来心理恐惧。”
“我的腿还需要复健,一周两次。”他用医生的诊断来证明他的心理正常。
“我要是那个复健师,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你的手杖丢掉。”
“固执!”
“真的,记得有回我阿炮去老人院当义工,里面有一个老人哭哭啼啼,吵得室友脾气好大,谁都没办法让她安静下来。”
“她是生病了,还是不想住进老人院?”
“没有人知道,我问了她好久,要不是空瓶不小心从她手中滑下来,我也不可能问出答案。”
原来,她有一瓶维他命吃光了,那是儿子买给她的,她认定没有那瓶‘神药,她很快就会死掉。到最后,我们请她儿子再送一瓶相同的维他命,她才停了哭嚎。
其实院里的医生说她的身体很好,不过她只要一天不吃儿子买给她的药,就会痛得全身蜷缩,哀嚎不止──你的手杖和她的维他命丸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看不出我们哪里相同。首先我和那位老阿嬷的年龄至少差了好几轮;第二,维他命是消耗品,手杖是实用物;第三,我要手杖不用别人买,我可以自给自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独立自主的男人,独立到不需要仰赖外来物来支持我的尊严。”
“哼!沙文!”别过头,这种男人要说服他可难得很,她暂时放弃。“你的脸和脚是怎么弄伤的?”
“一场大火。”
“其实你的脸可以去植皮,恢复原状应该不难。”
“不,我要留着它叫自己记取教训,别再重蹈覆辙。”他说过,再不相信情爱、不相信女人,连唯一的亲人……他也没打算放过……只不过对她……不,她不算在内,她一直是特殊的。
“没创意,学人家勾践卧薪尝胆,不怕画虎不成反类犬。怕忘记教训不会把教训存在计算机里,一天叫出来三次,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去膜拜,干嘛把记号留在脸上,作怪!”她不以为然地吐吐舌头。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首次,他动了整型念头。
她用她的方式,一点一滴慢慢、慢慢地改变煜棠,却不自知。
抬高头,他望向蔚蓝天空。
他愿意为她改变吗?就算不愿意,他已经为她改变了……命运让他们的未来一吋吋缠绕纠葛……
第六章
一次、两次、三次,她一天会和煜棠见上三次面。
见面就像吃摇头丸,越吃越顺口、越吃越好吃……然后,她像中毒瘾般,晚一分钟看到他,就会全身不舒服,也许再过一阵子就会出现脑神经受损,手抖脚抖的征兆。
她开始考虑要不要把自己送到烟毒勒戒所,只不过在那里面待上几个月,就会不再想他、不再盼他吗?她一点把握都没有。
“小细菌,在想什么?”他用微跛的步伐,走向玺郡。
自从她三番两次告诉他说他的手杖会带给她威胁感后,他就不再让手杖在她面前现形。几天练习下来,他也真的越走越稳了。
“想你的绰号。”她随口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