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迦陪伴了卓敏整整四年。
它很可爱,也很黏卓敏。
可以说,它是卓敏来到这个村落的第一个朋友。
卓敏心中最割舍不下的,便是这条狗。
她计划完成刺杀刘国玺的任务后,申请带着迪迦一起离开。
可是现在,大伊布竟然让自已亲手宰了它。
卓敏痛苦地摇摇头:“不可以……迪迦是我一手养大的,我不能害它!”
大伊布哼了一声,说:“你连一条狗都割舍不得,又谈何杀手的冷血?”
“讲真话,你是我带过最差的一个学生!”
卓敏怔在当场,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要想离开丛林,脱离果敢游击队,就必须杀了刘国玺。
要想杀刘国玺,必须先宰了迪迦,证明自已足够冷血。
自已该如何抉择?
大伊布见卓敏犹豫不决,轻蔑地冷笑:“如果是在战场,敌人会给时间犹豫吗?”
“回去找小朋友和泥巴玩吧,以后别来打搅我……”
“不是我瞧不起你,这辈子你也不可能杀了刘国玺!”
卓敏面对侮辱和轻视,咬了咬牙关,恨恨地瞪了大伊布一眼:“你给我等着,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话完,卓敏夺门而出。
大伊布眉头皱了皱,心想:我只是随便激将两句,这傻丫头不会当真吧?
……
卓敏愤愤地回到自已的小院,迪迦从自已的狗窝钻了出来,欢跃地扑到卓敏脚下。
迪迦不住地摇着尾巴,舔着卓敏的鞋子,表示亲昵。
迪迦越亲热,卓敏越难受。
心中虽有一万个不情愿,但自已还是必须做出取舍。
卓敏默默哀悼:“迪迦,为了证明我可以足够冷血……只能对不起你了。”
“希望你来世,不要再当狗!”
卓敏一只手蒙住迪迦的眼睛,另一只手,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
……
两个小时后,卓敏又回到大伊布办公的木屋,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汤,端放在办公桌上。
大伊布目瞪口呆:“这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