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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1页)

她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被阳光一照闪现出森亮的光,阴险极了。

唇红齿白的青年沉了脸,扬声回答:“我与阁下从未见过,何来的好久不见?”

后头的温玉珂抹了把汗,压着声音道:“这算不算是套近乎?”

纪启顺莞尔一笑,提示道:“将军贵人事多,自然是容易忘记的。不过想必将军还记得两年前夏夜齐云镇前的切磋吧?若是当日没有将军相助,我可没那么容易潜入齐云山打探贵军军情呢。”

叶锦脸色猛地煞白,一双眼睛慢慢泛起猩红之气来,再次开口时竟然连声音都变得沉闷沙哑了:“你就是那时候的货郎?”见纪启顺点头,他又接着问道:“你说的打探军情是怎么回事?”

纪启顺脸色保持着标志性的微笑,不温不火的回答:“我知道你是金朝的第六王子阿伯罕,也知道你们攻打燕国的目的,也知道你等与申国早有牵连。我知道的很多,这些都要感谢你给我两年前偷入金营的机会。”

叶锦眯了眯猩红的眼睛,声音似乎闷在胸腔里:“你又想激我?你们汉人有这么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二人两年未见了,你还用老法子,实在是太过蠢笨,此役你已经败了。”

“你若是认为我想要激你,未免太过小瞧我了。”

纪启顺笑眯眯的反驳,然后语气一变,扬声道:“金兵阵中的诸位想必不少都是汉人吧?我在开战前可以给你等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愿意放下武器来我阵中,那之前的一切既往不咎。但是若是执意呆在金兵阵中,只要此役开始,你们在我的眼中便不再是汉人,甚至连人都不是。”

只是一具该死而未死的尸体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预览的时候,发现小纪骑着胡萝卜什么的好逗啊233我能说我快笑裂了吗!【明明是这么正经的情节啊!

话说最近好抽,我手机只要开流量就进不了站……所以我稍微有点担忧习惯用手机看文的妹子们。

嘿,用移动的朋友!请举起你们的荧光棒,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好吗!【没错,我已经放弃治疗了

第四十章 ·征途(七)

大金是在西方沙漠中的一个小国;和中原相隔重重沙漠戈壁。沙漠;往往意味的就是死亡。即便他们是带了三万大军以及充足的粮食出发的;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死在了沙漠中。

待到金军到达中原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只剩下一万不到了。于是他们稍微思量一番;便按照和申国的计划开始攻打燕国了。一边攻城略地;一边吸收燕国中的那些青壮年男人。

所以现在这样黑压压的一片金军中;有大半的士兵、甚至少部分军官都是燕国人。他们很多人只是为了活命才会加入金兵的;并非自愿。所以这会儿听到了纪启顺的话,心思都活络了起来。

若非是那些大金的军官在金军阵中施压;部分燕国人恐怕迫不及待的就要扔下兵器投入魏军阵中了。不过就算他们敢来;纪启顺倒还不敢要呢。

敌军主帅随口几句话就能令他们叛变;这种墙头草一般的士兵哪个主帅敢要?现在他们能为了纪启顺的这几句话背叛金军;那么以后也很有可能因为别的什么小事反过来背叛魏军。

所以纪启顺说方才的那几句话,并不是真的指望这些人会叛变,而是想要以此打击金军的气势。借用古人的话来说,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在两军相接、一触即发的时候,纪启顺先上前和叶锦各种闲扯。一是打断他们积蓄已久的气势,二是勾起叶锦对她的恨意。然后又卖个甜头给金兵中的汉人,让他们不再专心于接下来的搏命,而是转而对纪启顺给他们指出的退路产生希望。

纪启顺看着金军阵中那些面含希冀的人,知道自己的胜算又大了两分。她有些惋惜的心想:战场上不死你死就是我亡,若要活命只有靠着手上的兵刃。若是寄希望于旁的,那么也只有死这一条路了。

叶锦对纪启顺非常的不以为然,冷笑着做了一个手势。

未己,金军阵中便传出一阵冗长的的号角声。

他首先举起手中的剑,吼道:“杀!”

下头的金兵也都张口喊杀,一时间竟是满天地的宏大杀声。

与此同时,纪启顺从腰间掏出一张符箓来。这张符箓其上的符文并不是用朱砂画出来的,而是用一种黑色的粉末勾勒出了一个简单篆文。她捻着符箓轻掐指诀,随后轻喝一声:“起!”

符箓便猛地化作一道金色的光点,从她指尖猛然窜飞而起,直向着天上飞去。大约飞到了七八丈的高度,金光便在空中猛地爆裂开来,发出似乎响彻天地的巨大声响。

原来那些黑色粉末乃是硫磺、硝石等物混合而成的物质,点燃后会发出巨大的声响以及浓浓的烟雾。原本是俗世中一些道人在炼丹的时候偶尔发现的奇特事物,俗世中人称其为“火药”。

后来火药的配方随着俗世道人流传进修仙界,火药也渐渐被修仙界中的一些修士渐渐研究出了有意思的用途。比如可以用来开采庚金、玄铁等矿藏,也可用其烟雾达到传信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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