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跟几个朋友讨论游泳这件事。实际上是他们挑起来的。因为我是个旱鸭子,他们总喜欢挑起这种事端,让我恼羞成怒,然后他们好在大笑一番之后两手一摊说“Whysoserious”,简直令人发指。结果那次话题走向了奇妙的方向。我的朋友都会游泳,他们坚称游泳是一项有用的技能,关键时刻能救人性命,最不济也能保全自己性命。我一开始忍住没提,但话题总在“救人性命”和“保住自己性命”上打转,到最后我再也绕不开,说出了那个在朋友间早已达成默契避而不谈的名字。
我问他们:“三太子水性比你们都好吧?最后还不是——”话题就此打住,大家默默喝起酒来。我知道在场的人没有把三太子理解成哪吒的。三太子是我们都认识的人。你不能因为认识的人死了就说不认识他。
我认识三太子的时候,他就在水里。他死的时候也在水里,不过我没见着,因为我们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熟。如果我跟他熟,我可以跟他分享一半我的智商,也许他就不会死了。关于他死的原因,还需要一些篇幅才会讲到。我先讲讲他活着的时候干的蠢事。他干的蠢事不多,不过含金量很高,我从认识他时开始讲,应该很快就会讲完了。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爸为了让我放松,给我安排了一次艰苦卓绝的内蒙古忆苦思甜之旅。为了放松而忆苦思甜这种事,让我觉得我后来学法律时逻辑课只得了61分一定跟遗传有关。那是一次沙漠与戈壁之旅,交通工具只有拖拉机,十天里只洗了两次澡,每顿都只有肉。唯一不是肉的食物就是土豆。我问我爸:“说好的胡杨林和大草原呢?”我爸说:“明天带你去。”第二天,我们来到了一片芦苇荡。他就是这么个逻辑水平。
当地人称那种水塘为“海子”,在那一带也分东海西海、前海后海,只缺个什刹海就能勾起我的思乡之情了。海里的水黑漆漆的,但是显然并不脏;蒲草东一丛西一丛地蹿出来,高举着金黄的蒲棒。几个光脊梁的小伙子游来游去地掰蒲棒,三太子就在其中,手举着一大把蒲棒,游得酣畅自如,十分引人注目。我一看大惊,心说这孩子是野人吗?这是因为三太子留着一条马尾辫。三太子跟我年纪差不多,在当时那个年纪上能留这么长的头发,只能判断为不是没爹就是没娘,否则狗腿早被打断了,还游什么泳呢。
同行的小伙伴们发一声喊,甩掉衣服下水去摘蒲棒了。也不知道蒲棒哪有那么大的魅力。大概是生殖崇拜的一种。我不会游泳,只好坐在岸边看他们游。下水的人一多,三太子更显眼了,在他面前,其他孩子的动作都像在演戏,在强作镇定,在垂死挣扎,只有他圆转随心,进退自如,好像周围的水都听他调遣,托着他,捧着他,让他怎么玩怎么闹都不会掉下去。他游泳游得比我走路都熟练,似乎他生下来之后的每天都是在水里过的。真令人沮丧。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三太子游泳。
中午吃饭时,我发现那孩子跟我们坐在同一桌了。我还跟人家假客气,说什么初来贵宝地,还请多包涵之类的,那孩子一乐,一口北京话:“什么他妈贵宝地啊,我也北京来的!”说完龇出一口白牙乐起来。他的北京话有一种奇怪的口音。这事是这样的:我们在此处等我爸的几个兵团战友集合,他们比我们早几天到,三太子的爸爸就在其中,是个秃头。三太子给我指了以后,我很想笑,因为我觉得他一定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才让三太子留长头发的。但我天生不会笑,场面十分尴尬。
那一趟内蒙古之行,认识了几个年纪相当的朋友,但后来的聚会中三太子并不经常出现。如果他总是出现,反而显得他不那么酷了,当年我们几个都是这么想的。真实的原因是他们家太远了。那时候房价还没有把人逼得都去六环外买房,他们家就已经住郊区了,不通公共汽车,进城得坐火车。他们家在一个水库边上。我们对他的印象就是:梳辫子,擅泳。
有一次我突发奇想,问我爸:“为什么×××可以梳辫子啊,学校不管吗?”(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三太子这个称号。)我这么问纯属好奇,并非讨厌男生梳辫子,相反我还觉得挺帅的,因为我看过圣斗士星矢。我爸说:“因为他们那儿是郊区,而他爸是黑社会,没人敢惹。”我当时对黑社会这个词没什么概念,换作现在,我就是不会笑也要大笑三声。当时我说:“他爸看起来挺和蔼的啊,好像还挺尊重你的。”我爸若无其事地道:“那是因为我插队的时候经常揍他。”真是令人肃然起敬。
暑假里,我爸带我去钓鱼,内蒙古认识的几个朋友也都随家长去了。其实就是三太子一家在当地摆阔招待我们。事实证明,其势力之大,资本之雄厚,确实足够吸引我爸这帮穷朋友去一趟了。三太子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但最是成熟通达,跟我们又认识,由他负责招待我们。所谓招待,就是把我们领出去玩,别耽误老爷子们喝酒,然后,别淹死。
他家就在水库边不远。水库不大,中间有几座小土山,九曲八弯的,岸边全是泥,往上松林密排,景色不很好看。时值盛夏,哥儿几个到了水边,说说笑笑地就把衣服脱了,搞得我十分紧张,好像他们要把我怎么样似的。结果根本没人搭理我,几尾大鱼一般扑通扑通都跳进水里去了。过了一会儿,几个人游得无聊,就冲我喊:“小飞轮儿,你也不会游,给我们计时吧,我们比赛!”我说:“去你妈的。”但我还是摘下了电子表。
我骂他们是有原因的。肯定不是因为他们嘲笑我不会游泳,而是他们竟然想要跟三太子比赛游泳。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大概什么都想比一比,连撒尿都要比谁尿得远。我听说还有人比过放屁的时候用打火机点着了喷的火舌长短,总之大部分比赛内容都跟屎尿屁有关,游泳算是最健康的了。我看一眼表看一眼水面,不住地叨叨念念,低声咒骂:“你们游得差十几米,计什么时呀!”说话间三太子已经以悍勇之姿乘风破浪,到了桥墩附近。那是一座残桥,十分诡异,按照其断处的延伸方向,至少得修几百米才能跨过水面。断桥伸进水面一百来米,往下探出几个颤巍巍的桥墩,最远的一个看起来吃水很深,估计那里已经能淹死人了。三太子像一尾剑鱼(我并未见过活的剑鱼),拖着笔直的航迹切开深蓝的水面,两臂交替划起浪花,冲向桥墩,我忍不住喊了一声:“飞鱼转身!”但是没有人理我。
当时的局面很明显:第一,三太子遥遥领先,比赛没有悬念;第二,没有人理我并不是因为他们没看过《绿水英雄》,而是他们发现落在最后的一个人不见了。这件事说来真令人羞耻,站在岸边的我都没有发现,背对着他的其他人却发现了。我从小就只能注意到移动中的物体,所以当那小子沉底之后就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几个人齐声发喊,转身往回扑腾,其中水性好的吸一口气沉下水去,不过很快又浮上来了,估计是因为水下什么也看不见。此时,我脑海中浮现出很多民间传说,比如,溺死的姑娘头发化作水草专门缠人的脚腕子之类的,忽然听到有人冲我喊:“小飞轮儿,你个傻×,叫你爸去!”但是我刚一愣神的工夫,就看见三太子从最远端劈波斩浪地游了回来。我的眼睛一下子给了一个爆炸式变焦,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因为他游得实在太猛了,相比之下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姿势优美节奏匀称的运动员都像在拍广告片。他的双臂划得极快,拖的水线极长,而且几乎不换气,令人联想到某种在纪录片里看到的高科技潜水艇。游到切近,三太子往上一仰头,身子跃出水面一大半,猛地一甩脑后的马尾,逆着阳光甩出一道正圆形的珠链。这个动作在我眼里至少停留了三秒钟,接着一切恢复了正常速度,三太子一猛子扎进水里,不见了。
那个时候学到的课文里,常常这样形容这种时刻:“那三十秒钟就像三年一样长……”但是并没有。实际感受上的三十秒后,三太子从围成一圈的哥儿几个中间破水而出,胳膊底下夹着溺水的那个倒霉蛋游上岸来。他让我蹲在地上,把那小子扣在我背上控水。我也不知道这是否科学,但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错觉:我比起那几个会游泳却没救上人来的,还有点用。
在我以千年王八的姿态工作时,那几个湿漉漉的家伙七嘴八舌地给我讲水中救人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怎样防止溺水,如何在水面上凭空扎猛子,等等,简直莫名其妙。而三太子则坐在一块石头上,解开辫子晒太阳,一语不发。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一刻,三太子把自己的技能树点歪了。(1)他在那个下午的阳光里,突然觉得游泳没什么意思,因为他在这个领域已经登峰造极了;同时,他发现了在水里可以干的另外一件伟大的事。按照正常的剧情设计,他发现的这件事理应是“救人”。从此,住在水边的他踏上了救人之路,最后经过艰苦卓绝的训练成了一名专业的海滨救援队队员,镜头拉远,三太子奔向了大海,黑屏,演职人员名单出现。这个剧情还可以从一个黑社会的儿子改恶向善的角度去挖掘思想深度,可惜观众并不喜欢看这个,现实也不是这样的。
现实是,三太子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项潜能:潜水。当然,按照现实的剧本,他会死在这上面,这马上就要讲到了。关于这个推断,证据是这样的:三太子晒了一会儿太阳,慢慢回过头来,问我:“刚才我下去了多长时间?”我答说半分钟左右。他皱着眉头,也不看我,也不看其他人,自顾自地说道:“你们知道这傻×沉下去多深吗?”说完,若有所思地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