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
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
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
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
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
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
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
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
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
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
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
她问我:“后来呢?”
“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
“结果呢?”
“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
“结论?”
“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
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
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
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
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
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
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
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
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
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