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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国防部”史政局谈过去领袖的战史,都是丢人的战史,是打败仗的战史,有什么好谈的?你们的刊物中还有一个百分比,每期介绍蒋介石的丰功伟业,其实根本不值得这样做。不过,“国防部”史政局现在出版的翻译部分做得不错,我们也要肯定。

所以你们要大刀阔斧,不要只是从49种变成29种,要统统砍掉,当然这会挡人财路,但是只要集中精力,办一个真正好水平的、具有世界性水平的军事刊物,就很了不起了。我觉得这样太浪费了,应给这些人优厚的待遇,全部遣散,不要再开会了。当然我承认我讲这些话有些挡人财路,但是这些刊物不要再办了,预算由2000多万增加到5000多万,虽然这是军方浪费里面非常小的一部分,可是由小看大,我们觉得恐怖,觉得寒心,连一个军方出版品都被你们搞得这样乱七八糟,大量的“国防预算”不知道被你们搞成什么结果。副部长,请听我老大哥一句话,回去彻底检讨,不要再搞这些东西了,军人就是打仗,谁要你们舞文弄墨,耍笔杆你们耍不过我们,搞这些干什么?

蔡副部长明宪:谢谢李委员的指教,事实上我们精简之后还要精简。

李委员敖:你们的问题不是精简,而是消灭。我不要再听精简的话,由康宁祥开始就在精简了。

蔡副部长明宪:美国、欧洲都一样,军中刊物无论是军事的、专业的、理念的都有,军中不是只有拿枪杆,还有思想,我大学的时候就是看李委员的《文星》杂志长大的。

李委员敖:可是,我们当时是拿笔杆者,就从事拿笔杆的工作,所以,本席认为你们军中的整个文宣是失败的,你必须要承认这个事实。

蔡副部长明宪:我们可以改进。

李委员敖:已经太慢了,本席认为你们在程序上要消除这部分,才是个起点,请予以考虑,好不好?

蔡副部长明宪:好!谢谢。

主席:###刚刚所讲康前副部长的事,已经由DNA确定;再者,对于军事刊物是不是有妥善处理,是不相关的;本席是为了维护本委员会的尊严,认为应该尽量避免这样子的讨论。其次,是我们今天没有讨论《青年日报》……

李委员敖:文忠兄在本席发言后加以批注,本席表示抗议;再者,怎么会与军中没关系,“国防部”的总政战局出版《青年日报》,是用军事刊物的经费,所以,是与军方有关,主席若不停止讲话,本席就要不停地讲。

钢笔事件(1)

2005年5月23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防部长”李杰,记录如下:

主席: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方才听到李次长及陈副主计长的报告,他们两人还是主张用特别预算来处理“国防部”的军购问题,是不是?依我所了解的一点常识来判断,“财政部”在抽税时,用的是一个世界公认的定律,就是“尽量拔鹅毛,但要使鹅的叫声最小”。但现在“财政部”的做法不只是在拔鹅毛而已,是在杀鸡取卵!这样编列预算不但会把政府搞垮,也会把“国防部”的庞大预算完全拖垮。“财政部”这样子胡乱编列预算,难道“主计部”没有审计出问题来吗?这些相关单位都失职,都在胡扯,你们二位都下去!搞了半天,还在用特别预算!

我在4月12日问“行政院长”谢长廷:“你现在只走一条军购的路,有没有想到我们还可走另一条‘军租’的路?”我们可以免费取得武器?谢长廷说:“可以,我们可以同时进行。”我当时就要求谢长廷:“OK,我记得你的话,从现在开始同时进行,请你随时报告进度。”以上是4月2日发生的事,当时李部长也在场。现在就请部长报告军租的进行进度。

主席:请“国防部”李部长杰答复。

李部长杰:主席、各位委员。报告委员,“国防部”确实已同时进行。谨将进度报告委员:因为三项军购案中,潜艇是新造的,所以美方目前手头上并没有实际舰体可出租;“爱国者”导弹也是发展中的新武器,只有现在还在服役中的若有余量时才可出租。我们只可从这方面去商谈租用……

李委员敖:对不起,我要打断你的话。我们现在租的汽车都有全新的,业者可以生产全新的汽车租给我们用,为什么洽租军备时,就会因为现在没有现货就……

李部长杰:这是法律的问题……

李委员敖:哎呀!部长,我拿了本丘吉尔的回忆录来给……

李部长杰:委员所说的这些都只是一些回忆嘛,我们要前瞻……

李委员敖:请部长停一下,我对你非常客气。我告诉你,路是人走出来的,人不要被尿憋死,遇到困难,我们就要想办法。你方才提到什么军租的困难、美国有美国的条件、美国如何刁难等等,我们都不要再听这些了。怎么样做才算是军人?怎么做才是好的将军?就是指那些能排除困难的人,不是吗?

我在我研究室的门口贴了一个条子,明白表示我不收礼物。但“国防部”在上个礼拜三派了一位将军拿了一大包东西进我的研究室——请部长先不要紧张——这包东西中有我先前借给你看的书,这本书里面就有提到“美国人拿我们当狗”。因为部长说我们不是狗,我说是狗,你说不是狗,我说是狗,争执难断,我就拿书来证明,并将书借给部长看,而那包东西里就有一本部长还我的书。对此,我很感谢,但请问部长有看过书了吗?

部长很客气地礼尚往来,我借书给你看,你就送了这么名贵的礼物给我。因为我偷偷地打开看过,所以我知道这礼物是万宝龙的笔,这笔值万元。部长,我已在研究室门口贴条子表明不收礼的态度,你竟然还排除万难地把礼送进来。但这样做会出现一个问题,这问题出在万一被谢大宁、民主行动联盟的人看到了,怎么得了?他们会说:“果然,‘国防部’把一大包东西送到李委员的办公室了!”部长,我会洗不清的。所以,现在我要当众退还这份礼。这样做是我对你不礼貌,但我李敖不是这样的人。

钢笔事件(2)

我要讲个故事给你听,以前的美国副总统汉弗莱在竞选时,人家送他一卡车的啤酒,这份礼超过了法定的政治献金额度,他就当众拿出一瓶啤酒,打开来咕嘟咕嘟地喝下去了,其他的啤酒则全数退回。意思是说我没有矫情到全部退回,我喝一瓶啤酒以示礼貌,但一瓶啤酒就能收买我汉弗莱吗?

今天,我不能拆开这支笔,收下一部分后再还给你。现在我告诉你我要怎么做,我今天也拿来一支笔,比你送的那支贵多了,值16万元。什么笔呢?我没有吹牛过,这笔就是万宝龙那批有名的“海明威纪念笔”。这笔我原先就有一组,但之前在为“慰安妇”举行义卖时卖掉了。后来,我又弄到一组,今天就要把这组送给你。但是我知道你不敢收,也不便收。怎么办呢?我们把它们全卖掉,包括你的礼物万元,我要送你的礼物值16万元。我还要告诉你:现在环亚饭店五楼已有业者出面表示愿收购这两支笔。我们卖了笔之后所得的钱要怎么用呢?我在此要请求部长:我们可否捐给民主行动联盟?可以吗?请部长表示意见。因为你送了礼物给我,礼物是我的了,我可以这样处理吗?

李部长杰:这些问题都不适宜在公众场合讨论。

李委员敖:我必须批评你的话,我要告诉你我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因为“国防部”小气巴拉、没有气量,你们告了民主行动联盟的谢大宁。人家只说“国防部”拎了包包到“立法院”来送礼,你们就告人家“侮辱官署罪”。现在包包在此,里面究竟是什么呢?我等于替“国防部”澄清:就是一本我借你的书、一支值万元的礼物。依这个礼物的价值来看,任何人都知道,即使我李敖收下来了也不算是贿赂,因为买不动我嘛,我那么有钱,对不对?所以,我要请问部长是否愿意表示友善?是否愿意撤回对谢大宁先生的控诉?请注意,我在此是用公开且友善的方式,“国防部”不要小气巴拉了,告谢大宁干什么呢?到底要不要撤回?

李部长杰:因为这是公诉罪,我们现在没办法撤回。

李委员敖:我告诉你,我打了30年的官司了,打官司最内行,即使不能撤回,但“国防部”可以写封信向检察官说明,因为我们有误会,希望检察官用不起诉处分来处理。检察官收到你们的信后自然就会处理。我不要你现在马上答复我,你回去后好好考虑看看,如果这种小事情你们都做不到,以后还谈什么做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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