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还是晚了一步,对红苗来说是这样的——
她鲜嫩可口,哦不,风韵犹存的袋鼠妈妈眼瞅着就要被一只袋鼠爸爸叼走了!
王语非终于得以听见森小姐说话,确实不是红苗王婆卖瓜,她的中文十分流利,只听得出一点异腔异调。
“我还带着孩子。”袋鼠妈妈抱歉地冲袋鼠爸爸摇手,像是应和似的,袋鼠宝宝从吧台下面钻出脑袋,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转悠着。
袋鼠爸爸声音浑厚,带给人一种无形的安全感:“好可爱的小家伙。带他一起玩吧?我可以给他骑脖子。”
袋鼠宝宝显然很是向往“骑脖子”这项活动,伸出两只小短手跃跃欲试。
结果可想而知
通常来说,擒妈先擒娃,成功率高得离谱。
红苗抬起另一只空闲着的手扶了扶头套,咬牙切齿道:“这臭小子!亏我在家给他骑大马,转头就被一个骑脖子给骗走了!没出息!”
第52章千钧一发
唔
王语非没好意思火上浇油,但这就是男性伴侣的优势所在了,只要他们想,骑大马和骑脖子都是信手拈来的事,而对女性来说,则很难掌握骑脖子的平衡和力道。
虽然这些都是存在风险隐患的游戏,并不提倡就是了。
红苗一路紧盯着那个男人的动作,一瞬不瞬,即使只是隔着布料握住森小姐的手,都让红苗觉得是一种玷污,很不是滋味。
但反正在小王此等局外人看来,袋鼠爸爸表现得挺有风度,是个正人君子来的,没想趁着舞池混乱揩一揩油。
“我看他们没什么的。”小王原是安抚之意。
却是刚好堵了枪眼:“哼你说得倒轻巧!我家后院起火了,你以为你家的就安安生生了?”
懒羊羊的下巴往吧台那里幽幽一指,小王顺着方向看过去。
诶?!
不是这么邪性吧?!
还真有只愣头愣脑的虎崽子耍了个浮夸的把式,那手在空中绕了八个圈,才终于递向端坐在高脚椅上的栗总。
“迷人的老虎小姐,你的眼睛真漂亮,可否赏脸共舞一曲?”那粗砺的嗓音绝非什么撩拨人心的低音炮,直让小王觉得倒胃口。
小王旁边那个刚闷完几桶醋的人喝倒彩地唱起歌儿来:“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
小王终于得以理解红苗的心情,事情落到自己头上时,总是不同的,极极极极极大的不同!!!
明明是她跟红苗凑对子舍弃栗总在先,但嫉妒就跟烤面团似的,不断发酵膨大,哪还顾得上分辨事理,明察秋毫。
王语非不由自主地悬起心,抓握着红苗的手劲也越来越没个轻重。
红苗叫苦不迭,这是货真价实一肉手,怎的还当泡沫塑料一般蹂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