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职业生涯的第十年——请允许我用使用一个和我题材息息相关的词汇,因为码字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职业,那么说是我的职业生涯应该也没错——在我职业生涯的第十年里,我开始了我入行以来的第七本书,也写完了我入行以来的第七本书。 字数也不少,速度却更快了。 有人说我有工作室,要不然怎么可能写的这么快,不笑得如果他们知道血红、三少一个小时的时速之后是什么感想,也许会觉得他们都是外星人吧? 没有工作室。我的那点稿费拿来养工作室的话,应该不会有人愿意给我做枪手,因为他们肯定看不上这价钱。 之所以写的这么快,是因为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书了而已。 别人在玩游戏的时候我在写书,别人在聊天的时候我在写书,别人在睡觉的时候我在写书,别人在外出旅游的时...